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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14:31:14 作者: 空菊
    餐桌上放著煮好的皮蛋瘦肉粥,加了蔥花和白胡椒粉,完美匹配靳舟的口味。

    慢悠悠地吃過早飯,又收拾好碗筷,靳舟拿上鑰匙出了門。

    ——他的確不希望楊時嶼不理他,因此他決定晚上不再往外跑,但白天還是該溜達就溜達。

    來到修車店上,跟小武打了聲招呼,靳舟轉頭去了隔壁的寄賣行。

    此時余赫正在清點帳目,瞥見靳舟過來,停下手上的動作,抬起腦袋道:「靳哥,聽說你昨晚差點出事?」

    「出事?」靳舟一臉莫名其妙,不過是被保安推了幾下而已,那叫什麼出事?

    「昨晚哥夫不是去抓姦了嗎?」余赫問道。

    「啥??」這下靳舟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什麼哥夫?」

    「你老公啊。」余赫道,「他們說昨晚哥夫親自去酒吧把你抓了回去。」

    信息量太大,以至於靳舟卡殼了一瞬。

    「什麼我老公?」他迅速抓住了重點,「那是我老婆,你們嫂子。」

    「呃,可是……」余赫瞥了眼手機,欲言又止。

    「還有那不是抓姦。」靳舟也不知道怎麼會傳成這樣,「是我老婆在家寂寞,讓我回去陪他,我身為一名絕世好老公,當然得把老婆放在第一位。」

    「哦……」余赫道。

    「先不說這個了,」靳舟道,「我找你有事。」

    「什麼事?」余赫好奇地問。

    「你找幾個人去巴黎聖殿那附近發傳單,」靳舟掏出手機,給余赫發過去一條消息,「傳單就按照我發給你的這個列印。」

    「『上門回收,支持現金』?」余赫看著手機屏幕,念出靳舟發給他的文字,「咱們是要拓展新的業務嗎?」

    「不是。」靳舟又點開一張圖片,正是劉茜丟失的那塊手錶,「我要收這塊表。」

    把前因後果簡略地說了說,余赫總算明白了靳舟的意圖。

    「萬一他已經把表賣了怎麼辦?」余赫問。

    「我還有Plan B。」靳舟道,「你只管發傳單,另外再幫我關注著點,有沒有其他同行收到這塊表。」

    靳舟猜測那塊表多半還在張瑞手上,否則他不可能那麼篤定別人找不到。

    「沒問題。」余赫說道,「我低調點兒打聽打聽。」

    等靳舟走後,余赫點開微信,打算第一時間辦靳舟交代他的事。

    他下拉著微信對話框,本想尋找列印店老闆的微信,結果拉到一半,他實在沒忍住,轉而點開了某個靳舟不在的微信群。

    【余赫:剛才靳哥跟我說,那不是他老公】

    【虎子:他說那是他老婆?】

    【小武:他不可能承認】

    【余赫:沒錯,說是嫂子】

    【虎子:他在嘴硬,兄弟們都看見了,接到哥夫電話的時候,他差點沒跪下來】

    【兄弟1:兄弟們都看見了】

    【兄弟2:兄弟們都看見了+1】

    ……

    第34章 回家再說

    傳單發出去兩天,張瑞那邊毫無動靜。

    靳舟倒是一點也不著急,準備好所有訴訟材料後,來到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立案。

    今天坐在窗口後的是張陌生的面孔,工作服穿得一絲不苟的一個小年輕,應是新來的工作人員。

    靳舟把材料遞過去,那人迅速翻了翻,問道:「侵占罪?」

    「對。」靳舟老神在在地站在窗口櫃檯外邊兒,早已做了被問詢一番的準備。

    「原告自己把表交給別人保管的嗎?」那人繼續問,「有沒有說好什麼時候還回來?」

    「沒說好。」靳舟道,「被告趁我當事人不注意,把表戴走了。」

    那人又翻了翻材料,問道:「證據呢?」

    「有監控錄像。」靳舟道,「立案之後會去調取。」

    上次警察去巴黎聖殿查看監控時,劉茜沒有把監控畫面給拍下來,按理來說她也沒有權利拍下來。

    而現在還想重新查看監控的話,就只能等立案之後,靳舟以律師身份,帶著立案材料,再去調取監控。

    「既然有監控錄像,」那人合上所有材料,看著靳舟道,「你可以去找警察調解,沒必要來法院立案。」

    果然又是這樣。

    就沒有哪一次立案能暢通無阻。

    「我們已經找過警察,但監控里有疑點。」靳舟耐著性子道,「接下來還要繼續查,必須得先立案。」

    「那說明你根本就不能證明被告拿走了表啊?」那人又打開材料,漫不經心地翻了翻,「你這上面寫的去酒吧喝酒,你確定不是自己搞丟了嗎?」

    靳舟深吸了一口氣,努力保持著微笑說:「無論是不是自己搞丟,我得去查不是?你不給我立案,我怎麼去查?」

    別看電視劇里的私家偵探又是調查又是取證,實際上除了公檢法之外,只有律師擁有正當的調查權。

    然而律師想要行使調查權,手中必須得有一張立案證明。

    「你也不能亂調查吧?」那人把材料給推了回來,「事實和理由不清,你先去補充了材料再來。」

    靳舟簡直火大,很顯然這人是想把這事推給警察,讓靳舟去找警察想辦法。

    如果警察能認定張瑞拿走了表,那肯定會從中調解,不至於鬧到法院來;

    反之,如果連警察都不能認定表在哪裡,那告到法院也是穩輸的案子,純粹是給法官增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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