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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7:23:54 作者: 米迦樂
「巨石。」
「巨石?我以為那是部落的名字。」
「就是巨石,不然怎麼會起名叫『巨石』。」
有道理。
「有多遠?」
「走六天。」
「在森林旁邊?」
「對。」
紅松部落距離森林有4天路程,巨石部落更遠一點。但對狩獵小隊來説,這點距離不算很遠。男人們出發的時間肯定是第—場雪停了之後。隊長沒說,但他們應該是食物所剩無幾了,只是他們肯定沒想到第二場雪來的這麼快。
男人們對她的背包和衣服很好奇,她說自己是從非常遙遠的北方來的,男人們也就接受了。反正那麼遠的地方,誰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男人們似乎都沒有懷疑她是怎麼一個人平安無事到達這裡的,也沒問她有沒有同伴,似乎認為阿鴻就是她的同伴。也就默認了阿鴻是她男人。
好吧,這個就不用專門解釋了。
*
男人們仍然讓塗莉莉住在岩石小屋裡,等雪開始化了,路上好走一點,就跟他們—起回去巨石部落的居住地。
隊長叫「阿松」,這是塗莉莉的叫法,他的名字最後一個音是「song」,簡稱就是阿松。阿松26歲,正當壯年,狩獵經驗豐富。塗莉莉用木炭給阿松畫了簡易示意圖,說要怎麼修建防禦工事。
防禦工事需要根據不同的居住地點而改變,比如住在森林裡要怎麼防禦,住在河邊怎麼防禦,住在山腳下和半山腰的防禦方法也不盡相同;至於要是打獵途中遇到狼群,她還沒想好。
「出去打獵遇到狼群的概率高嗎?不是,我是問——你們經常遇到狼群嗎?」
阿松搖頭,「不經常,狼群太厲害了,我們能逃出來,走運。」
她沉思了一會兒,「你們一隊通常有多少人?」
「1個10,加1個5。」
15人不算少了,但遇到狼群還是不夠看的。他們需要一種可移動的、便攜的、攻擊力強大的武器。
*
男人們人均一件斗篷,同伴死了,也不會浪費,將他們的斗篷、皮靴剝了下來,將其中一件破損較小的斗篷拿給她穿。穿上斗篷要好得多了,不再那麼冷。用另一件破損嚴重的斗篷撕碎了給她做了皮靴,也就是用獸皮裹在她腳上,連小腿都裹住。這樣她踩在積雪裡就不會弄濕褲腿和帆布鞋。死去獵人的皮靴太大,她穿著直晃蕩。
晚上,男人們點起了火堆,烤了幾隻兔子、半隻鹿。
阿松叫他們少吃一點,男人們嘻嘻哈哈的不以為然。
塗莉莉什麼都不能說,什麼都不能做。
阿松似乎無法強力約束獵人們,這有點不太好。
果然,吃過晚飯後,阿松進了岩石小屋,問她要不要在男人們里選一個。
她心往下一沉,「我不喜歡。」
「8個人,你都不喜歡?」阿松有點詫異。
她使勁搖頭,「都不喜歡。你們……太老了。」而且很臭哎!髒兮兮的,估計他們冬天都不會洗澡的。
「你過了幾個冬天了?」
她想想,謊報了年齡,「17個冬天。」
阿松並沒起疑。他撓撓頭,「我們都有了自己的女人,也都有了孩子,不過女人都跟著部落走了。我有個弟弟,他很年輕,長得也好看,他在巨石那裡看家,你會喜歡他的。」
啊!就是這個她非常不放心!這些男人們已經1個多月沒見過女人了!
「阿松,你弟弟叫什麼名字?」
阿松說了弟弟的名字,她學著念了一遍,最後一個音是「Lan」,於是她就給弟弟起名叫「阿蘭」。阿松很高興,說這個新名字很好聽。
「阿蘭長什麼樣子?」
「眼睛很好看,像——」阿松提到了一種樹莓,說阿蘭的眼睛像那種樹莓一樣烏黑明亮,又愛笑,今年是19個冬天。
原始人類的詞彙量不大,翻來覆去也就是「好看」而已,總之弟弟是完美的,聰明,首領很喜歡他,他們是首領的兒子,首領45歲了,就快要退休。
原始部落不講子承父業,阿松是首領候選人之一,但不是首領父親最看好的那個。
阿蘭太年輕,也不會是繼任首領。
阿松說起弟弟來興高采烈的,看來確實很愛弟弟。晚上他主動提出睡在岩石小屋的門口,說他睡在裡面,那些男人們會以為她選了阿松,他們就不會進來了。
塗莉莉半晚上沒敢踏實睡著,手裡緊緊握著瑞士軍刀,決定要是有人敢強迫她,她捅死一個是一個。
第28章 第一百三十九天
【第—百三十九天】
挨到下半夜, 她終於沒熬住,還是睡著了。
一夜天亮。
她被外面傳來的男人的說話聲吵醒。
阿松不在小屋裡。看來, 男人們之間有一種默契, 要是她「留」了他們中的—個男人,其他人也就坦然接受了。就像魚婆跟她說的,她可以選擇一個或數個男人, 但—個都不選是不可能的。
這樣倒不是不能接受,阿松看來能夠保護她—陣子, 但可能不會長久。部落不在, 對這—小撮人來說, 可能就沒有什麼部落的規則需要遵守了。
她披上斗篷, 掀開草簾, 無視男人們的存在, 到旁邊的石塊上抓了一把雪洗臉。
積雪粉粉的, 冰涼涼。洗過臉,用壓縮毛巾擦乾臉。回到小屋裡,拿出接了過濾的雪水的礦泉水瓶, 手指蘸著碾細的粗鹽刷了牙, 再用摺疊小梳子梳了頭髮,重新紮了個馬尾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