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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22:42:09 作者: 幼兒園一把手
    這也是徐一番願意幫忙爭取的原因,因為這是意外之喜,收視率很可能會引爆!

    要知道,路瘸子重回歌壇後,只是發了三首歌而已。

    ——《凡人歌》、《山丘》、《給自己的歌》。

    他沒有在公眾場合露過面,更沒有在任何舞台上唱過歌。

    這個曾經書寫過他的傳奇的歌壇,卻再也看不見他的身影。

    三首滄桑的歌曲,讓他的老粉絲們只覺得扎心。

    特別是那首《山丘》里的歌詞:

    【越過山丘,才發現無人等候。】

    怎麼會無人呢?我們一直在等你回來啊!

    而曾經喜歡路天的人又有多少?

    可以說現在的中年人里,有一大波曾經瘋狂迷戀過他。

    這些人的心活了過來,他們期待路天上春晚,他們期待父子同台!

    所以,這也給路小蘇帶來了壓力。

    他必須要拿出一首質量過硬的新歌才行,一首鎮得住場子,且適合老爹的歌。

    ……

    ……

    春晚彩排的日子到了,老爹坐飛機來了京都,路小蘇和蘇靈犀一起去機場接的他。

    「大冷天的,你一個人來就行了,蘇丫頭跟來做什麼?」老爹對路小蘇道。

    扎心了啊老爹,我才是你親兒子好嗎?你就不怕我也凍著?

    「爸,你來京都了,五花肉怎麼辦?」路小蘇關心起了自家的狗兒子。

    「放在你師公家裡了。」老爹依舊沉默寡言道。

    三人在附近吃了飯,就前往了春晚的舞台進行彩排。

    這是徐一番和老爹的第一次見面,畢竟徐一番是個大器晚成的導演,他紅起來的時候,老爹都已經退出歌壇了。

    二人打了個招呼,徐一番看著眼前滄桑也寡言的中年男子,實在無法和那個意氣風發的搖滾小將聯繫在一起。

    現在的路天,看起來要更內斂,就跟普通的中年大叔一個樣。

    隨著路小蘇和蘇靈犀的到來,很多參加彩排的明星紛紛往這邊看了幾眼。

    那就是路天嗎?老了好多啊!

    看起來好像也沒那麼危險啊,怎麼就成了當初娛樂圈的可怕存在?

    上次華歌獎的頒獎典禮老爹的鏡頭並不多,很多人也沒收看典禮,所以還是第一次見到老爹。

    「那我先去找傅婷老師啦!」蘇靈犀朝路小蘇吐了吐小舌頭道。

    路小蘇點了點頭,轉過頭來對老爹開玩笑道:「爸,你說咱們是選擇真唱還是選擇假唱?」

    老爹看了他一眼,都懶得理他。

    以前嫌棄這臭小子和自己不交心,現在又覺得他廢話太多,反正就沒省心過。

    輪到老爹和路小蘇彩排的時候,凡是沒事的明星和工作人員都紛紛把目光投向了這邊。

    徐一番總導演對此也很關心,畢竟這可是計劃里的收視爆點。

    眾所周知,路瘸子的喉嚨已經半廢了,他的嗓音嘶啞,絕對是唱不了搖滾了。

    他唱的《山丘》等歌倒是和嗓音正合適,反而增添了一股滄桑感。

    可那是錄製的歌,不是現場演唱。

    他這種半廢的嗓子,還能跟以前一樣hold住全場嗎?

    這麼多年了,可沒人再聽過路瘸子的現場演唱了,鬼知道會是什麼樣子。

    伴奏響起,路小蘇和老爹開唱。

    所有人一聽,是一首沒聽過的新歌。由路小蘇先唱,唱功一如既往的穩定,沒有一絲一毫的走音和跑調。

    到了副歌部分,老爹才開口,而路小蘇則負責給他合聲。

    那嘶啞的喉嚨一開唱,全場很多人一瞬間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最主要的是,這首歌的歌詞和路瘸子實在是太搭配了!

    而且看他拿著話筒老神在在的樣子,明顯是遊刃有餘。

    沒飈高音,卻依舊震撼!

    他眼睛半眯著,唱得好似很隨意,就像是還沒拿出全力的模樣。

    可光是這樣,依舊讓人在歌里聽出了一股閱盡千帆的閱歷。

    這架勢,仿佛是在告訴所有人:

    別瞅了,你大爺始終還是你大爺。

    ……

    (ps:三更完畢,求月票。推歌,謝春花的《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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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一章 需要英雄的時代

    當老爹放下話筒的時候,現場不少工作人員自發鼓掌。

    現場大部分人都聽過他的《小鳥》,可剛剛那一首歌卻有著另外一股味道。

    很難說清楚,就像是經歷了大風大浪,閱盡千帆後的瞎哼哼。

    感覺像是一首很隨意的歌,但從他那嘶啞的喉嚨里唱出來,卻很走心。

    以往路天的搖滾歌極具反叛精神,他的歌曲很少唱情情愛愛,圍繞的核心多為「反抗」、「頑固」、「不服輸」之類的。

    一聽就讓人覺得熱血沸騰,給人一種「這天下都容不下老子了」的豪邁感。

    但他重歸歌壇後,老出一些扎心的歌。

    而且是那種一針見血的。

    我這一針下來,你怕是要沒半條命哦。

    那歌詞,那唱法,那嗓音,一旦是有故事有過往的人,哪怕把這份記憶埋在最深處,也會被這幾首歌拉出來「鞭屍」。

    賊難受。

    這首新歌與前面三首不同,沒那麼刺痛,但卻是聽一遍就能抓住耳朵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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