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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28:08 作者: 陳之遙
    官、身高、三圍,了解她們的專長和風格,卻時常忘記自己和其中哪幾個約會過,每當一場歡愛結束,出了房間就好像患了健忘症,他卻覺得自己渾身充滿晦暗的魅力,並為此揚揚自得。

    直到二OO三年初夏的一天,他在北京,方傑雯走進那間甄選特的舞蹈教室,站在他面前,帶著一種難于歸類,不屬於任何時代的風格。

    他記得自己問她:「你為什麼怨要做模特?」就像問其他無以計數的女孩子一樣。

    「我要賺許多錢,離開這裡,去一個很遠的地方,一個人生活。」她回答,最簡單的詞,最簡單的句式。

    Eli知道,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個在比賽中名落孫山的女孩子,十七歲零九個月,五尺十寸高,黑頭髮黑眼睛,沒有任何擺得上檯面的經歷。但這樣的答案是他不曾聽到過的。

    「美國夠遠嗎?」他反問,臉上帶著不太認真的笑。

    她想了想,認真地回答:「夠了。」

    那個時候,他以為她只是個極其常見的離家出走的厭世少女,卻破例沒有追究監護人同意書上簽字的真假,就給了她一個新名字,一張單程機票和一份工作。

    於是,那個夏天,她就在紐約了。在那裡,她是G,十七歲零十個月,五尺十寸高,黑頭髮黑眼睛,和暑假裡無數蜂擁而至的年輕女孩兒一樣,她頎長孱弱美麗,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

    Eli帶著一種一視同仁的冷漠提醒她們:沒有聚會,沒有酒吧,沒有男朋友,保持身材。但又無法無視她的與眾不同,他欣賞她,卻不明白為什麼。她算不得很漂亮,完全沒有經驗,唯一受到過的指點來自於一個無名的中國攝影師,那個人曾對她說:「做這一行其實簡單得很,甚至臉好不好看都是無所謂的,別笑,別東張西望.\n目光要迷茫,態度要散漫,走路要又快又直,做到這幾點,你就成了。」也正

    是因為簡單,她才會選擇走這條路,因為她什麼都不會,又急於遠走高飛。

    Eli感嘆她的無知,教給她許多東西,要她目標高遠,遠離郵購目錄、末流廣告和默默無聞的退休。他給她許多工作,猜她的極限在哪裡,袖手旁觀她什麼時候會跑來叫苦不迭,結果卻發現她是他所見過的最奇特的人,很吃得起苦,看起來比絕大多數年長她許多的女人都要自信,也沒有那種小女孩的無知和膽怯,如果她覺得好,便會說好,不好就說不好,不會扭捏。他不知道這來自於什麼樣的經歷。她沒說過,他也不屑去問,只是帶她去見各種各樣的人,去許多不同的地方,有些帶著異國的風格,有的又宛若石英礦坑般璀璨而黑暗,到頭來卻發覺她終究還是個稚嫩的孩子,自始至終都在想些不相干的事情,每當置身在這種黑就極端的黑,亮就亮到極點的地方,便會覺得神思恍惚,眼睛發澀。

    僅僅兩個月之後,E1.\n就把G送上了時裝秀,甚至還專門跑到後台去看她。在那裡,粗花呢、薄紗、軟緞、大大小小的串珠堆滿房間。鴕鳥的羽毛被染成深深淺淺的米色;模特、裁縫、攝影師、雜誌編。

    輯、送咖啡點心的小工,打招呼,親吻,各式各樣的人忙作一團;貂毛、山羊毛的刷子,食指和無名指在她臉上飛舞;水、髮膠、緞帶,把黑頭髮約束;一轉身就脫掉衣服,一件白色貼身長裙隨即披上身,背後的縫合還沒來得及做,立刻就有兩個手工精湛的女人圍過來把那

    條裙子開口的部分縫起來,動作乾淨利落,速度快過消防隊員。

    終於,音樂響起來,女孩子們在通向白色天橋的入口處排成隊。現場指導伸手朝G示意,而她卻站在原地沒動,仿佛困在脂粉、緞帶和純白色絲毛織物之間,轉過頭茫然地看著他。

    那個單純無助的表情讓他覺得有些好笑,他攬過她的身體,把她帶到台邊,退到她身後,一隻手搭在她肩上,輕推了一把,在她耳邊 幾乎不出聲地說了一聲「G0」。她在水波般層層展開的音樂聲里走出去,臉上仍舊帶著那種迷茫的表情,在一片白色的眩光里只看得到一個背影。

    這樣臨時怯場的事情,Eli經歷得太多了,他總是懷著或讚賞,或鄙夷,或漠不關心的態度看著這些初露頭角的女孩子們,但不知為什麼,G卻可以叫他心頭一顫。

    一晃到了七月,他找了個機會送她去巴黎工作,卻在她離開之後體會到一種奇特的感受,他以為那不是思念,只是她在他身上激起的一種即時的欲望,而消退欲望的辦法只有一個。

    兩天之後,他也到了巴黎。那是他出生長大的城市,他熟悉那裡的每一個角落。在她工作間隙,他帶她去了很多地方,去那些俗氣熱鬧的旅遊勝地,去看廣場上的露天電影。他們經過街邊鱗次櫛比的精品店,他暗示她可以進去看看,絕大多數情況下,禮物總能讓事情進展得更順利也更容易。但是,不知是粗心或是故意,她無知無覺,只是在聖路易島上吃了一支青蘋果味兒冰激凌,又在塞納河邊買了幾本舊書,他記得其中的一本,是火車站候車室里常見的那種薄薄的、大小剛好能放進口袋的十法郎叢書,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兒》,只要一塊錢,賣得比雜誌報紙還要便宜。

    那兩個禮拜,G跟十來個陌生的女孩子擠在一套四間臥室的公寓裡,他則是住在旺多姆廣場上的麗池酒店,回紐約的前一天,他終於下決心要把G帶到他住的地方去。那是個古雅美麗的地方,而且他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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