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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27:15 作者: 陳之遙
    她這麼一說我心裡倒沒底了,不過我那時真有點不怕死的勁頭,我徑直走過去,那人也注意到我,看著我,臉上沒什麼表情。我走近他,看著他的眼睛,發現他虹膜的顏色是一種非常深的藍色。我有點喜歡那顏色,輕輕慢慢的對他說:「Manhattan,Margarita,or me?」

    男人笑了一下,「what’s your name?」 他貼近我耳邊問我。

    「Does it really matter?」 我反問。

    「Where are you from?」 他又問。

    「A place I’m trying to forget.」 我回答。我把托盤放在旁邊桌子上,伸出手撫過他的臉頰,和他下巴上一個可愛的凹陷處。微醉狀態下,覺得自己像一個真正的情場老手。

    十分鐘之後,男人就說:「讓我帶你去看曼哈頓的夜景,我的房間在35樓。」兩個人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我還是任由他把我帶走。我們穿過人流,在一個僻靜的白色大理石鋪就的小廳等候電梯,清脆的「叮」的一聲,電梯門開了,他拉著我的胳膊走進去,在電梯門合上之前就開始吻我。

    這個時候,有人擋住了電梯門,我回頭,竟然是林晰。

    24)

    「Sorry, 射’s under age.」 林晰對那個男人說,伸手把我拉出電梯。

    那男人愣了一下,然後滿不在乎的笑笑,對我說了聲:「Don’t play with the things you don’t understand.」 走掉了。

    「你幹什麼?」 我一下甩掉林晰的手,挑釁的看著他問。他很難得的穿了件看上去價格不菲的鐵灰色襯衫,應該也是來參加派對的,不同的是他是受邀的,我是混進來的。

    他不跟我廢話,又來拉我的手。我沒想到他這麼秀氣一個人,個子並不比我高多少,力氣卻很大。但是我大喊,他只好放開我。我氣呼呼的走回宴會廳,知道他就跟在我身後,看著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把所有接近我的男人擋走,直到我腳下打晃,估計無力反抗的時候,把我駕出去,扔上車。

    覺得車座椅是細膩的皮套的,不是那輛熟悉的舊雪佛萊,我突然害怕了,勉強撐起身子,大叫:「你在哪兒啊?別丟下我,別丟下我不管啊!」 恍惚間有人從前排駕駛座上探過身子來抱住我,用熟悉的溫和的聲音說:「我沒走,我就在這兒。」我平靜下來,迷迷糊糊的似乎睡了片刻。

    不知道過了多久,車子停下來,我清醒了一點,覺得胃裡難受的要命,也不是脹也不是痛,說不清是什麼感覺,就是很想吐。林晰剛打開車門準備抱我出去,就被我吐了一身。他拍著我的後背,讓我吐,等吐完了,把我從車裡抱出來,一直抱到房間裡。他把我放在床上,我拉住他,一下把他帶倒在床上。

    「你喜歡我嗎?」我看著他,問他。

    「不喜歡。」他冷冷的回答。

    「我就知道。」我說,眼淚流下來。

    我鬆開他,轉過頭把臉埋在枕頭裡,安安靜靜地哭。一直哭到他把一隻手放在我頭上,輕輕的撫弄我的頭髮,嘆了口氣說:「我喜歡你,你一直都知道的。」

    續24)

    我翻身起來,在他的眼睛裡看到傷感的神情。我討厭這樣的表情。借著未退的酒勁兒,我說: 「我不知道,你證明給我看。」然後把嘴貼在他的嘴上,熱烈的吻他,嘴唇吮吸他的嘴唇,舌頭糾纏他的舌頭。手也不老實,解開他襯衣的扣子,在他胸前摩挲著。我可以感覺到他身體的反應,變得敏感而緊張。

    「你放開我。」他說。

    「我不放,今天就是不行。」我回答。

    「放開我。」他又說,「我去買condom,我這兒沒有。」

    我放開他,仰面倒在床上,看著他走出去,居然覺得有點得意。起先看著天花板等他,頭暈的要命,太陽穴一跳一跳的痛,我撐不住閉上了眼睛,眼前晃過紛亂的場景,分不清誰是誰,怎麼回事。不出5秒鐘,我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我仍舊頭痛欲裂,勉強睜開眼睛,看見自己躺在林晰的床上,一個人,身上只套著一件半舊的白色男式圓領汗衫。我回想昨晚發生的事情,只能回想起個大概。

    林晰走進來,嘴裡嚼著吃了一半的早飯。見我看著他,說:「看什麼看,我什麼也沒幹。」

    」我還以為你喜歡我呢。」我說。

    「我也一直以為你多少有點喜歡我。」他突然變得有點嚴肅。

    幾個月之後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沒去買什麼condom,只是在門口站了半小時。之後又花了高得多的價錢買下我和Mason偷走的那兩件禮服,擺平了這件事。

    25)

    當天下午,我就被趕回波士頓。走之前發現林晰換了輛新車,Honda,中規中距的黑色four-door sedan,米色皮座椅,一派中產階級風光,再一次出乎我的想像。我仍舊堅信他骨子裡是那種開義大利車,習慣性超速的妖冶角色。

    回去之後一算,已經曠了整整一個禮拜的課。就像小孩子闖禍,之後總是會收斂一陣子,看看大人的臉色,摔破了的膝蓋也似乎忘了疼。接下去的幾個禮拜,我都在上課,做功課,和打工當中度過。

    Dickson那裡的工作換成一周去兩到三天,晚上常常要留到很晚。當時雖然數碼攝影已經悄悄興起,但遠沒有現在這樣風行,還是用35毫米膠捲,或是在機背取景照相機上使用的至少4X5英寸的散頁片膠片。我逐漸愛上了看著一個個淺淡的影子在顯影液中隱約浮現,變濃,而後立體起來,似乎呼之欲出。相比之下,學校里教的Cash Coverage = Net Cash form Operating Activities / (Debt Amortization + Interest Paid) 之類顯得如此蒼白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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