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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20:04:36 作者: 舍曼
    金瀟轉頭,「那倒不是。」

    他們當然都知道不是。

    但沒人會再去揭開傷疤,細細說我愛你,曾有多愛,就多遺憾。

    程一鑫拿過兩個袋子,「這袋是新機,這袋是二手。」

    金瀟:「你不是說,是手遊電競社解散嗎?」

    怎麼還有新機。

    程一鑫:「……」

    「我記錯了,兩袋都是二手,你拿著吧。」

    金瀟噗嗤一笑,「不收錢是不是?」

    「收。」

    金瀟:「???」

    她拿出手機轉帳,不忘調侃他,「長本事了?」

    程一鑫制止她,「等會。」

    他反手丟了個二維碼,「掃這個。」

    金瀟更疑惑了,程一鑫解釋,「微信剛被一傻逼客戶舉報了,不能轉帳。」

    「哦。」

    金瀟掃了掃,跳轉到微信連結里。

    她有種不祥的預感。

    竟然是問卷星。

    躺著一道題目和四個灰色的選項按鈕。

    「請問金瀟同學,我們複合的概率是多少?」

    A.\n0%

    B.\n50%

    C.\n80%

    D. 100%

    她倏地抬頭。

    他眸子漆黑如墨,霓虹蕩漾而忐忑,凝望著她。霧霾藍色頭髮在夜色中沒那麼顯眼,幾縷灰白俏皮,像呆毛似的惹人憐愛。

    程一鑫太分裂了,他賣笑抑或賣慘,都很真實。

    不知何時,他的手離開了欄杆扶手的手印凹槽,向前探了半截細瘦的胳膊,像隔了一層空氣牆,將她圈在懷裡。

    金瀟笑了笑,「這題我不會。」

    「我怎麼記得,你大學時候的概率成績全班第一,」程一鑫是笑得吊兒郎當,不自覺咬了下唇角,暴露了緊張情緒,「不願意為我答疑解惑?」

    「0%。」

    程一鑫笑意凝固。

    「程一鑫,」金瀟始終沒學會拐彎抹角,「我不想重蹈覆轍了。」

    「我承認,我是再次有那麼點喜歡你,那又怎麼樣?」

    「五年前,我不喜歡你嗎?

    程一鑫鬆手,「OK。」

    他們還欲說些什麼。

    紅藍.燈一閃,是交警的摩托車,路人在說,「剛過五分鐘,能不能別抄我牌,我今年分快扣完了。」

    濱江南岸路邊是分路段停車的。

    金瀟泊車是在可停時間內的,然而顧著說話,完全沒想起來這茬。

    現在剛過了8點5分鐘。

    金瀟一拍腦袋,「靠,我忘記了。」

    交警從路口一路抄過了,金瀟覺得還可以在再掙扎一下。

    她拔腿就跑,長腿一甩縮地成寸似的,「快點,先上車。」

    程一鑫反應過來,三兩步追上來,「你車是哪個?」

    金瀟白他一眼,「廢話。」

    當然是最貴的啊。

    他們跑到她的車前。

    幾乎是貼地的敞篷跑車,流線造型美輪美奐,確實他問了句廢話。程一鑫先她兩步摸到車門,第一次摸這麼高級的車,簡直無從下手。

    程一鑫轉頭苦笑,「咋開門啊,你是不是高估我了?」

    金瀟白他一眼,她胳膊一撐,一個後仰。

    一把蠻腰真像獵人的彎弓,時代的殺器,她直接魚躍進了車裡,瞬間把車發動了,引擎聲像咆哮的野馬。

    她一邊系安全帶,「別廢話,跳進來。」

    程一鑫有樣學樣。

    兩人駛離了禁停路段,把紅藍.燈光甩在身後。

    程一鑫舒了口氣,看了眼開車的金瀟,她短髮被沿路的風盪得很颯爽,等紅綠燈時候,又過分溫柔。

    「怪不得,」程一鑫感慨,「以前翻哥的櫃檯這麼嫻熟。」

    金瀟笑了,「以前我可沒翻過車門。」

    「跨欄練的?」

    「是跳高吧?」

    「哦,對,」程一鑫狀似不經意,「你獎牌我還留著。」

    金瀟不搭話,「送你回家?」

    「好。」

    「地址。」

    程一鑫想了想,「你先說,你搬家了嗎?」

    「沒。」

    原來他今晚的第二條微信,就想問地址。

    「我搬了,」程一鑫勾唇一笑,語氣調侃,「以前住你心裡來著。」

    金瀟橫他一眼,「演上頭了?」

    程一鑫實話實說,「沒搬。」

    這回他再說沒搬,金瀟聽著也覺得怪怪的。

    問他一定越描越黑,放棄了。

    濱江大道到他的老破小區,坐公交要半個小時。

    共乘一車,時間過得飛快。

    程一鑫下車時候總算搞明白,金瀟為什麼非得翻進去。

    車門像翅膀一樣,絲滑地一飛沖天。當然,電動開啟後再關上,自然不如直接蹦躂來得快。

    「剪……刀門?」

    「嗯。」

    程一鑫下車,彎腰撐在她車門上。

    他腿很長,她車很矮,整個人再次像被他圈在懷裡,他氣息環繞在她發頂。他能聞見她的香水味,她能看見他突兀的喉結,溢出荷爾蒙的性感,為她滾動不已。

    就像程一鑫開的玩笑,倒也沒錯。

    因為他的手喜歡他,還因為他的喉結,他的鎖骨。他們都曾經深深地迷戀對方的身體髮膚,愛得可謂由表及里,像在看另外一個好看的自己。

    程一鑫深吸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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