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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0:59:27 作者: 清悅天藍
    布朗先生一個飛機飛了過來,依舊風度翩翩,踏入李氏的祠堂,問我是有什麼好看的戲邀請他過目嗎?

    我說你的中文學的可真好。

    阿徹呆呆地看著我們這些瘋子做著這一切,從我給邵明章打電話說「你帶我去李氏的祠堂,在列祖列宗面前發誓這輩子都是李家人,我要讓林徹徹底對我死心,為了我的基金會」開始,他就整個人傻了。

    他一定是覺得世界太瘋狂了,不然怎麼都21世紀,還會有這麼沒節操沒三觀的事情上演?

    我有些害怕阿徹發現這裡面很多話是不通順的,但我知道對於阿徹而言,無論這裡面哪一件事是不合情合理,只要有那最後的一擊,只要我給他那最後的一錘子,

    就算是海枯石爛的情深,也不可能將他從即將要墜入的絕望深淵中拉回來。

    祠堂很大,前面跳躍的火焰很烈。

    我撩開長風衣,當著在場的所有人的面,在李業的牌位前跪了下去。

    「林芝微。」邵明章在我身後,沙啞著嗓子說道,「你知道這一跪,代表著什麼嗎?」

    我說我知道。

    當年李業剛和我結婚,我問他不需要什麼儀式嗎?一直以為像李氏這種大家族,當家人娶妻,肯定會有什麼大場面的。

    李業說不用,李氏的確是有這些老掉牙的規矩,但那都是上個世紀的東西了,規矩在紙張上雖然留了下來,可現在已經21世紀,如果日後他死了,沒必要讓我為李氏做什麼貞潔烈女,我可以自由飛走。

    我好奇地問了那以前嫁給李氏當家人還要做哪些證節操的行動啊?

    李業當時只是摸了摸我的頭髮,說----

    要跪祠堂,跪列祖列宗,發死誓。

    阿徹也知道。

    那時候他就跟在我和李業的後面,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只是我的一個小小的貼身保鏢。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沒忘記,他也一定沒忘記。

    這一跪。

    原本木訥的阿徹突然爆發出怒吼,他掙脫了壓住他的保鏢,瘋了般要撲向我。

    「林芝微!」他吼出來和邵明章一樣的話,「你知道你這一跪代表了什麼嗎----!」

    布朗先生在身後「啪----啪----啪!」用力地拍起了手掌。

    我抬著頭,望著頭頂上窗戶外面被太陽快要烤化了的綠葉,用這種荒唐的方式,上演著上個世紀才會發生的古早狗血劇情,什麼為了愛的人好所以要犧牲自己甚至在祖宗面前下跪發誓,明明都是那麼的可笑那麼的漏洞百出。

    可是我知道,阿徹他能上套。

    我也想不顧一切,為了愛情跟布朗先生撕破臉皮毀了交易拼個你死我活斗到底。

    夜晚身體疼痛時能躲在阿徹的懷抱里,摟著他的腰,聽著他有力的心跳聲。

    如果時光能倒流十年,如果在蔥蔥十幾歲時,我沒有年少輕狂。

    如果很早很早以前,我能不懼怕醫院,早點兒知道身子裡的病……

    可惜沒有如果了。

    阿徹還那麼年輕,人不能太自私,不是嗎?

    真是可笑,但可笑幼稚的謀劃,痴情的人卻不顧一切往裡面跳。

    我聽到身後阿徹的嘶吼聲越來越弱,逐漸逐漸絕望開始瀰漫,心思大於身死,身後的那一道面對著我永遠是少年澄澈火熱的目光,終於變成了一灘死水。

    抬頭看著窗外樹葉的眼睛,終於滾落下忍了好長好長時間的淚水。

    這個夏天,過的太漫長了。

    第 30 章

    夏天終究會過去的。

    阿徹徹底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不、是從人生中消失。

    他被布朗先生帶回了英國。

    這是邵明章跟我說的,

    邵明章問我要不要回李氏,他說他能保護我。

    我讓他滾。

    邵明章垂著頭,聲音哽咽,

    「芝微,你現在身體不好……至少你在李氏,我還是能把你藏起來的……」

    我覺得挺可笑的,事到如今還說這些有什麼用?是能反過頭來打斷他鬼迷心竅與布朗先生互通一氣的步伐?還是乾脆把他掐死在初見時接手李氏集團的路上?

    「邵明章。」我挺平靜地對眼前這個我恨不得大卸八塊的男人說,

    「你只要答應我,把我與你做的交易好好的完成,其餘的,你什麼都不要管了。」

    「『林芝微』這個名字,繼續掛在你們李氏夫人的頭上,但我這個人,從此與你李氏再無瓜葛。」

    基金會又一次回到了我的名下,但是我的名字只是個空殼,核心還是在李氏。那只不過是當時為了刺激阿徹的一個幌子罷了。

    邵明章不至於弱到那般地步。

    倒是布朗先生,那場狗血的淋漓盡致的爛戲,他竟然配合的相當完美!沒有半點兒紕漏!

    我們幾個變態齊心協力,共同將阿徹徹底給送回了布朗家族。

    徹徹底底讓他與這個叫「林芝微」的女人,結束了長達十一年的糾纏。

    從此再也沒聽到過阿徹這個人,他就像是一顆從天而降的隕石,在摩擦著大氣層時曾經綻放過那麼耀眼的火光,絢爛。

    然而卻轉瞬即逝。

    阿徹離開的第一年,我離開了C市,用手裡的積蓄去距離C市大半個中國的Z市,在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居民樓里租了一間四十幾平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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