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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8:49:41 作者: 了冥
「一會兒你去了金家,千萬別太慣著她。你記住,金浩才是你唯一的依靠,只要你把金浩哄好了,讓他一直站在你這邊,你婆婆就不足為據。」
「聽王媒婆說,金家一共三個孩子,老大是閨女,已經嫁出了,老小金海去當知青了。金浩現在就是金家的頂樑柱,只要你拿捏住金浩,那你以後在金家的日子就好過了。」
「……以後你在金家當家做主,有了好前程,可千萬別忘了你弟弟。小寶他那麼聰明,好好培養肯定有出息。等他出息了,有他給你撐腰,你後半輩子就穩妥了。」
這段話,書里的段三萍沒機會跟幸芳說。幸芳看著這和書里不一樣的發展,心底的大石終於挪開了一些。
未來可以改變就好!
想到書中那些痛苦的情節,幸芳恨不得現在就大聲告訴段三萍,『她和金浩完了!狗男人她永遠不嫁!』
可惜,時機不對。
段三萍不是什麼好人。要是讓她知道幸芳有悔婚的心思,那幸芳今天可就出不了幸家的大門了。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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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溫玉華穿書了。
書里,溫玉華這個獨生女,是女主的對照組,也是她們大院所有女孩的對照組。
團寵女主角,作為家族裡唯一的女娃,她有四個親哥,八個堂哥,六個表哥,從小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其他女孩沒有這麼多哥哥,也有兄弟姐妹幫襯。只有溫玉華,孤孤單單。
原著里,原主羨慕女主,不願招贅,無限倒貼女主她哥。只為嫁到女主家,過熱鬧的幸福日子。
穿來的溫玉華卻只想跑路。
女主家哥哥多,代表她家負擔重。代表嫁給她哥,要有很多妯娌。女主家是單職工,一份工作,根本不夠五個孩子分。
溫玉華可不想倒貼工作、房子嫁給女主三哥,最後還被人家嫌棄不好生養。
原主嫌棄招贅不好,溫玉華不嫌棄呀。又帥又乖又聽話的小狼狗,看著多養眼呀。
*
病美人溫玉華甩了大院的好小伙,嫁了個鄉下的小白臉,所有人提起來都撇嘴。
大家都說小白臉不靠譜,溫玉華早晚得後悔。被甩的莊建業,更是等著看溫玉華人財兩空的那一天!
誰知,他們等啊等,等到小白臉成了大老闆,等到好小伙成了軟飯男,等到溫玉華兒孫滿堂,她還是那個被小白臉寵著的小寶貝。
眾人:呔,看走眼了!
ps:姐弟戀,雙處,女主比男主大三歲。
第4章
◎不能吃虧!◎
強忍著不適,讓段三萍給她打扮完,眼看她還不想閉嘴。幸芳趕緊轉移她注意力道:「媽,咱們快點去吃飯吧。今天是公社大集,我去晚了,牛車該沒位置了。要是我穿這身好衣服,走著去公社,到時候一身土一身汗的,不是糟蹋東西嘛。」
現在是1966年,公社還有十天一次的大集。大集上,都是附近的農民,拿著家裡多餘的東西來相互交換。因為買東西不要票,還是難得的熱鬧事,每逢公社大集,去公社的人都會特別的多。
幸芳這麼一提醒,段三萍立刻不囉嗦了。
「你說得對!頭一次去金家,你確實不能一身臭汗的進門。趕緊的,你快去洗漱吧,媽把粥給你盛好了涼著,等你收拾好了,就能吃飯了。」
段三萍是典型的用人時臉朝前。幸芳從小看多了她人前人後兩幅面孔的樣子,也不適應段三萍如今對她的溫柔。
要是換以前,幸芳會很討厭段三萍的這種市儈。可能是越沒有,就越在意。以至於幸芳從小就自尊心過剩。她很清高,並天真的以為,她一輩子都不用為五斗米折腰。
可最後,她卻把自己活成了另一個段三萍。只是,她沒有段三萍運氣好。沒有幸寶善那樣的好兒子給她養老。
現在,懂事了的幸芳,理解了段三萍的無奈。家裡五個孩子,一個殘疾的丈夫,沒有公婆幫襯,沒有兄弟姐妹撐腰,要是段三萍再不頂事,那幸家怎麼辦?
看著段三萍鬢邊的白髮,和佝僂的背影,幸芳想到書里『幸芳』的一生,鼻子一酸,默默落淚了。
突然被幸芳抱住的段三萍是錯愕的。她不自在的動了動胳膊,見鬼似的問幸芳:「你咋地了?」
被段三萍這麼一問,幸芳才發現她剛剛衝動了。未免段三萍發現什麼,幸芳哽咽的說:「媽,你對我真好。以後我肯定好好孝順你。」
這話段三萍愛聽。她以為幸芳是被她的柔情攻勢感動,暗暗得意。她就說孩子親近母親是天性,就算她以前對幸芳一般般,只要她現在稍微釋放善意,幸芳也離不開她。
段三萍高興了一會兒,又開始日常敲打幸芳。
「你知道就好,以後有了錢,你記得多給你弟弟花。媽有你弟弟孝敬,用不著你,你以後好好照顧他就行。好了,別磨嘰了。多大的人了,還像小孩似的黏我,你不害臊啊。」
幸芳:「……」
好了,幸芳所有的多愁善感,都被段三萍的一番話給說沒了。要幸芳說,書里她和段三萍鬧掰,真不能全怨幸芳。
就段三萍這個時刻想要吸血幸芳,供養幸寶善的架勢,換別人肯定也受不了啊。
幸虧幸芳如今通過旁觀者的視角,發現了段三萍心理。不然今天幸芳和段三萍還得談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