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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沒成

2024-11-17 20:55:53 作者: 關山客
  於是她在邊上旁敲側擊,「你看著很年輕,多大了啊?」

  陶然笑著回答,「二十三啦,大學畢業了,現在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

  林小江知道他應該是年輕的,但不曉得這麼年輕,畢竟西裝會讓人看著成熟一點。

  「你和我們春曉好像很好哦。」

  「啊,對,我們是很好的朋友關係。」陶然說道。

  林小江還想問。

  林春曉在廚房叫著,「姐,你在那邊幹什麼呀,快來幫忙」。

  林小江只能回道,「來了來了。」

  陶然鬆了一口氣,他沒有和林春曉對好口供。

  他心裡擔心林小江要問什麼話,萬一自己說什麼和林春曉和她講的東西對不上,儘管問題不會很大,但總歸是不好的。

  林小江走到廚房,林春曉正在和她解釋,「上午出去拿書的時候,遇到了點事,被耽誤了,這些外賣都是中午和晚上要吃的,要快點弄出來。」林春曉解釋道。

  等送完餐,回來再燒午飯,吃飯的時候已經中午的十二點半了。

  陶然搓著手叫道,「哇,今天來值了,我已經很久沒有吃到像這樣一頓大餐了。」

  桌子上有給孩子準備的糖醋排骨,色澤鮮亮,糖醋混合的甜酸味撲面而來;

  酸辣藤椒白切雞,黃白色的雞肉浸泡在料調裡面,星星點點的藤椒、小米椒、蒜茉讓人口齒生津;

  蚝油生菜,碧綠可人;

  水煮硬殼蝦,典型的汀州菜;

  肉丸湯,則是前幾天林小江自己做的,也是汀州那邊的特色菜,陶然已經很久沒有吃到過了。

  「我今天舌頭都要吃掉了。」

  陸萍萍聽到這話咯咯咯笑。

  「陶然,上次你一下子就幫我找到油了,你家的房子裝修和春曉這邊很像嗎?」林小江一邊吃飯一邊問。

  陶然和林春曉一下就直起了背,兩人對視了一眼,最後林春曉決定說一部分真話,「其實吧,姐,陶然以前在這裡住的,他是我的房客,後來畢業了,工作的地點離這邊比較遠,就不太方便才搬出去的。」

  「哦,房客啊,就以前就你們兩個住在這裡啊?」林小江吃驚道。

  「姐,你以後在江城呆久了就知道,這很正常,很多像這樣的房子還隔在四套,分給四個人住呢,合租很正常的。」林春曉振振有詞道。

  「姐,這個事情再城市裡很正常,陶然吃菜吃菜。」

  林春曉的事業單位考試沒有進面,她心裡很失望,但其實這在她的預料之中。

  她已經脫離了學校的那些做題模式這麼多年了,一直到十月份主觀題考試之後才正式進入考試準備,對於考試的那些基本上都不是很熟,每次的模擬卷分數就不高。

  而林小江的臉上傷掉痂以後,也開始了找工作的路。

  但她也不順利,人家一看她是一個新手,前面只有過兩個月子經歷,中間又停了這麼多沒有工作,懷疑她的專業性。

  事實上,她也確實不夠專業性。

  在江城這邊儘管月嫂需求量很大,但是對於月嫂的要求也相應地更高。

  姐妹倆每天就一同做一些外賣,經過了大半年來的積累,生意是好了一些,但月收入也就三千來塊錢。

  好在房子不需要月供,也沒有什麼車貸,三個人的一日三餐倒也不成問題,但是也就是需要磕磕絆絆的節儉的生活就是了。

  夜裡,陸萍萍已經睡著了。

  姐妹倆坐在沙發上聊天。

  「假如不是我和萍萍,你一個人生活的話,應該會輕鬆很多。」林小江不自覺地帶著愧疚說道。

  「姐姐,說這些沒有意義,你也不想麻煩我的,只是因為實在是沒有辦法了,萍萍總不能繼續呆在那個家裡。」林春曉安慰道。

  「其實……。」林小江欲言又止。

  林春曉用眼神安慰她,鼓勵她說下去。

  「我前陣子接能熊的電話了,他說我們搬縣城去住,可以買房就買房,不能買房就租房子,你說我和萍萍如果在江城真的生活不下去,回去也未必不是辦法。」

  林小江說話的聲音很低,她知道林春曉一直對於自己這種不夠堅決的態度有微詞,也知道林春曉為了自己付出了很多。

  陸能熊說的她這個妹妹可真是厲害,林小江在自豪的同時也不禁帶了一點點的依賴,更有一點點的畏懼。

  顯然,林春曉也知道這些,所以她並沒有批評林小江。

  她是沉思了一會兒說道,「我現在這樣子和你沒有什麼關係,純粹是因為我自己能力有限。」

  林春曉幾度欲將自己上當受騙的事情說出來,可是話到嘴邊,幾次都吞了回去。

  這些事情告訴林小江,有什麼意義呢?

  她並不能理解。

  現在之所以林小江一切都聽著自己的安排,雖然是一邊忐忑一邊跟著走,但心裡到底是因為一種相信妹妹很厲害的「權威」。

  因為她自己過得不好,解決不了生活中的那些問題,泥沼中掙扎的時候,是這個妹妹出現拉著她,解決了一個又一個在她看起來完全沒有辦法的困難。

  從吳心蘭去世賣房子開始。

  她漸漸意識到這個妹妹和自己的不一樣。

  也意識到了有些話,有些事可能是聽妹妹的比聽自己的要來得正確。

  一旦這種權威被打破,林春曉不知道後面會怎麼樣。

  所以她不能冒險。

  但是她也有一些茫然,自己這樣做是對的嗎?

  網絡上有一句流傳很廣的話:尊重他人命運,放下助人情節。

  某個程度上來說,除了自己以外的人,都是他人,他人選擇的命運,一個另外的他人要去干涉,困難且很容易不得好。

  但是凡事沒有絕對,真的放任嗎?她打從私心裡就做不到。

  吳心蘭的命運明明白白地擺在那裡,付出被異化為理所應當,甚至在她還沒有死的時候就已經規劃好了那套並不屬於他們名字的房子的歸屬,無視法律的規定。

  也許是自己想得太多了,並不會最終就變成那樣。

  可是萬一呢?

  網上有一句話,叫人和人之間的差距比人和狗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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