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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套路法,端倪初現!

2024-11-01 19:14:09 作者: 水裡撈魚
  先太子沒死?

  這一刻,徐安半開玩笑式的一句猜測,無疑像一顆重磅炸彈般震撼了龐、楊二人的內心。

  毫無疑問,二人似乎由始至終都沒有過這樣的假想,更絲毫沒有懷疑過禁軍可能是屠滅台府的殺手。

  一群忠勇、負責保衛皇權穩固,本該維護法紀,保吏治清明的皇家衛士,怎會是殺人兇手?

  一個已被再三確認死亡,埋入皇家陵寢數月的人...又怎會有生還的可能?

  聽起來,就覺得匪夷所思,令人難以置信。

  但無可厚非。

  查案本就如此,尤其是一些影響力巨大的重案、大案,它們的偵緝過程本就遵循一個原則:從無到虛,從虛到實,最後鐵證定案。

  當中,聰明的偵查員會運用到最常見、也是最愚蠢,卻是最有效的「套路法」去分析案情,假定事實,而後謹慎客觀求證!

  細分開來,又稱為「有罪排查」與「無罪推定」。

  所謂的「有罪排查」其實很簡單,不放過任何可能性,將嫌疑線索施加到任何人身上,假定對方有罪,然後再做證據排查和案情分析。

  而要完成這一系列動作,首先就是要了解兇犯作案的手法。

  在御史案中,殺手的殺人手法已經基本明確。

  案發之前,御史大夫孫鶴正準備等朝廷宣布太子喪期過後,就立馬上奏彈劾,指證齊郡王蕭無晟主導、製造了十幾年前的李放通敵案,繼而為李氏平反。

  且,當時的證據確鑿,孫鶴已然掌握了蕭無晟與敵國丞相往來的通敵書信,私下走私貨物的帳冊清單,以及一些受迫害者的證詞與私刻印鑑。

  有了這些證據,蕭無晟在鐵證面前,幾乎毫無狡辯的餘地。

  故此,案發時,也是太子喪期的前一天,台府的所有當值吏員都被孫鶴集中到衙門準備上奏彈劾的事宜。

  這也就給了殺手一鍋端的便利。

  在當時的情況下,眾台府吏員都集合在衙門內,殺手只需經密道突入其中,迅速下殺手,便可將大部分人扼殺在一起。

  之後,再定點清除那些休沐、或者外派的官員及其家屬,整個台府便無人得以生還。

  殺手的殺人手法,便是:趁台府吏員相對集中時統一殺害,再定點清除餘孽和家屬,達到殺人誅心、斬草除根的效果。

  那麼,清楚了殺人手法,便可以進行「有罪排查」,將所有具備作案動機之人都套到這個陰謀裡面,進行「無罪推定」。

  當中哪些人無法通過「無罪推定」,便有可能是此案的主謀,或者幫凶。

  首先是吳應雄。

  吳應雄身為首輔右相,掌皇城司與京都六大衛城兵馬,權勢滔天,理論上他是具備作案條件的。

  作案動機也看似明顯,那便是剷除異己。

  但吳應雄雖具備作案的條件與動機,卻並不匹配本案殺手的行兇邏輯。

  單說一點,如果是吳應雄要屠殺台府,根本不必將杏園改造成殺手的基地,要改也應該在皇城司大院,或者他的某處據點改,不是嗎?

  再者,他與先太子的關係極差,完全沒機會派人進入杏園!

  他具備作案的條件和動機,卻不匹配最基本的作案邏輯,因此大概率不是主謀!

  殺手也並非來自於他手下的皇城司精兵!

  孫鶴留下的日記中也說明了吳應雄並未參與通敵案,那麼吳應雄單純為了剷除異己而屠殺整個台府的動機,就變得很薄弱!

  再到,駱家與長公主。

  如果說駱家和長公主是主謀的話,那麼他們的殺人動機就應該是...為了掩飾當年通敵案的真相,殺人滅口。

  換言之,他們與蕭無晟分別是李放通敵案的第一和第二主謀。

  長公主,是先帝的大女兒,也是有封地和藩兵的。

  駱家乃士族,黨羽眾多,當代家主駱天傲曾任太尉,門生遍布朝堂,是具備作案條件的。

  殺手,也有可能來自長公主封地的私兵。

  還有,長公主與先太子夫婦的關係極好,具備暗中改造杏園成為殺手據點和隱藏地的便利。

  但是...如果說他們就是主謀的話,同樣產生了一些作案邏輯上的偏差。

  要想明白其中緣由,就必先清楚一點。

  如果說御史案的主謀是駱家和長公主,那麼他們就必先是李放通敵案的真兇,那方可成立。

  可是,駱家若因憤恨李放而參與製造了通敵案,又為何愚蠢地放過李琪和李氏三族旁系?

  他們不是應該先殺了李琪和李氏三族嗎?

  孫鶴在替李氏伸冤,明察暗訪的十年間,駱家因何放任?

  駱家久居京城,不說手眼通天,也不該對孫鶴的暗查毫不知情吧?

  他們不知道一旦孫鶴查到蕭無晟,自己就暴露了嗎?為什麼不作出反應?

  駱家若做出反應,孫鶴早該被暗殺!

  唯一的解釋就是,駱家並不懼怕通敵案被翻出來,他們未曾參與對李氏的構陷!

  否則,李琪活不到現在,李氏三族也無法在隨州存活!

  再有一點,長公主雖然有封地,也有私兵,但一直住在京都駱府,甚少返回自己的封地,私兵形同虛設,根本充當不了殺手!

  還有,即便都不去考慮這些潛在的邏輯偏差,就說一點,駱家如果只是了掩飾真相,又為何要連吳應雄一起構陷?

  潛在的微妙是,吳家和駱家的私下關係還不錯,吳應雄之子吳儀便是駱姿的忠實追求者。

  以至於兩家關係處得不錯,駱家因何構陷吳應雄是御史案的主謀?

  因此,駱家是主謀的概率,儼然比吳應雄本身更低!

  而第三個要進行「有罪排查」的,就是漠北王蕭爾沁。

  但他的嫌疑,其實是最容易排除。

  第一,通敵案發生時,蕭爾沁還是小伙子,沒能力、也沒理由參與構陷李放。

  第二,他雖與先太子蕭爾康是親兄弟,一母同胞,但多年並無往來,實際感情怎樣...不得而知。

  關鍵是,他就藩後就一次都沒回過京城,連蕭爾康死了都沒能回來,如何將杏園改成殺手基地?

  楊宣說過,蕭爾沁其實是一個孤臣,空有民心和功勳,卻不得朝廷百官的支持。

  換言之,他其實是沒有同黨的,沒有同黨...又如何改造杏園?

  第三,御史案發時,他正在燕州指揮大戰,手下親兵都在誓死護國,如何來到京都殺人?

  且相對來說,在眾多嫌疑人中,他屠殺台府的動機是最弱的。

  若說一定有,就是為了奪權,但對於一名武將來說,起兵奪權不是更加迅速有效嗎?

  為何要耍什麼權術?

  再者,如果他是兇手,皇帝密詔,他會輕易回京嗎?

  即便回,也不會只是帶區區百人兵馬而已!

  但不得不說的是,他也是目前這三大嫌疑人之中「最危險」的存在。

  只因...先太子蕭爾康是在他封地內死亡的,有太醫認證蕭爾康是死於疾病還不夠,關鍵還要看皇帝私下信不信!

  顯然,根據徐sir目前的認定,皇帝其實是不願相信蕭爾康是病死的。

  要不然,連蕭爾康的葬禮他都不願下旨召回蕭爾沁,為何立新太子就叫回來了呢?

  難道皇帝不怕「狼王」一回京,漠北蠻夷伺機攻打燕雲要塞?

  最大的可能性便是,對於燕雲之地的防禦,皇帝早有安排,召回蕭爾沁乃是為了問責,並查清蕭爾康的死因。

  至此,若引用這一套「有罪排查,無罪推定」的原則,御史案主謀潛在的三方勢力,理論上都能擺脫嫌疑。

  原以為已經逐漸明朗的案情,頓時又疑雲密布。

  但可以確認的一點是,事到如今,御史案的發生...已經不僅僅是為了掩飾李氏通敵案那麼簡單。

  蕭無晟這個主謀,或許只是個被廢棄的棋子,也只是李氏通敵案的主謀而已,並沒有製造什麼御史案。

  御史案另有主謀,兩案可分立!

  因為,蕭無晟極有可能不知道孫鶴等人在追查他!

  一個被貶黜的郡王,再無權勢,在京都也沒有根基,如何能知曉孫鶴在密謀徹查他?

  一開始徐安認定的因果關係,似乎仍處於誤區之內。

  通敵案與御史案不存在必然關係...

  極其微妙而又令人斐然的一點是,如果將主謀的身份特徵與殺人手法都套用在某人身上,徐安驀然間發現...竟出奇的吻合。

  而這一假定,一旦有證據支持,方可說此案方才初現端倪...

  眼下,見到龐、楊二人沉默,徐安臉色一動,執筆走向那面釘滿白紙的牆上,邊寫字邊說道:「老龐,見仁,你倆還記得我們總結出來的,幕後主謀的幾大特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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