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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三百九十四章 不行

2024-10-27 19:51:05 作者: 金十六
  大夫遺憾地搖了搖頭。

  哥哥的養父母過來了,手裡還拿著一個筆記本,他們將筆記本交給了院長:「我們要帶我的孩子回家了,大夫說了,救不活了。」

  「這個是給我的?」院長問。

  「對,我兒子說了,很感謝你收留了他們兄妹倆,這裡面有你們想知道的一切。」養父母沒有看筆記本裡面的內容,他們很尊重孩子的隱私。

  院長再次看了一眼病床上躺著的孩子,他想到了二十年前初次見到他時的畫面,雖然很瘦小,卻很好看,此時的他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

  「其實,他也不想再治了。」養母哭著說道:「他也不是非得讓妹妹捐贈,就是想跟妹妹多說說話,可是那孩子做完配型後,就再也沒出現過了。」

  「大夫說了,他病情惡化得這麼嚴重,也是跟心情有關。」養父說道。

  院長沒說什麼,帶著林染走出了病房。

  他們坐到車裡,一同翻看著筆記本。

  裡面的內容,應該是哥哥生病臥床時寫的,有的字筆跡看起來很輕。

  院長爸爸:

  我要走了,你不要怪妹妹不給我捐贈骨髓,這件事情誰都得考慮清楚,我在她六歲的時候去了別人家,她肯定怪我沒有帶她一起走。

  當時領養我的父母家裡條件不是那麼好,根本不可能多帶一個孩子,正好我聽到有一家要領養一個女兒,他們家裡條件很好,我就想著讓我妹妹去這個家庭,以後就能衣食無憂了。

  妹妹當時哭著要跟我走,我怎麼哄都不行,最後我偷偷跟著養父母離開,妹妹就因為這個怨恨我的。

  當然了,她沒說過,但我心裡很清楚。

  我們這些年沒有聯繫,我突然病重找到她,她生氣也是應該的,我不怪她,要怪就怪我那狠心的爸媽,把我們扔下就跑了。

  我也找過他們,還真讓我找到了,結果他們各自成了家,還分別有了孩子,他們都不認我,甚至還罵我有病,讓我滾蛋。

  真可笑啊,這就是我的親爸親媽,孩子說扔就扔啊!

  我好恨他們!

  我詛咒他們窮困潦倒地活著,一定要活著,千萬不能死掉。

  呵呵……有時候活著比死了更可悲。

  院長合上了筆記本,心情沉澱了一會兒,又往後翻了翻,裡面夾著一些畫,他打開看了看,全是當時他們在兒童福利院裡畫的。

  林染接過筆記本,看完裡面的內容後,跟院長說道:「去找妹妹,把事情解釋明白,讓她去見哥哥最後一面。」

  「走!」院長將車啟動。

  兩人來到了妹妹的公司,成功將妹妹約了出來。

  妹妹的臉色很不好,顯然是不想看到院長:「我說了不會捐贈的,你就不要再過來勸我了。」

  「喂,你好歹在兒童福利院住了挺長時間,看到院長你不說叫一聲爸爸,你也得叫聲叔叔吧,咋這麼沒禮貌呢?」林染急眼了:「年輕人要有禮貌!」

  「……」妹妹。

  院長將筆記本遞給了妹妹:「你哥寫了一些東西,你看一眼,你哥快要不行了,希望你看完後能去看看他。」

  「行行,你放這吧!」妹妹不耐煩地說道。

  院長見她這個態度,也沒有生氣:「東西交到你手裡,我走了。」

  「不送嘍!」妹妹朝著院長敷衍地揮了揮手。

  林染皺眉瞅了她一眼,然後跟院長說道:「太沒禮貌了,這樣的孩子真不討喜!」

  「跟咱們沒關係。」

  院長和林染上了車,他們並沒有離開,而是坐在車裡抽根煙。

  這時,妹妹拿著筆記本出來,隨手就扔到了垃圾桶里。

  「……」院長。

  「她看了?」林染糾結地問。

  「沒有,我往筆記本里夾了一張紅紙條,如果她要是看的話,肯定會掉下來。」院長嘆了口氣:「不看就不看吧,咱們不管。」

  「筆記本拿回來不?」林染問。

  「不用了。」院長開車離開了。

  林染坐在副駕駛想著妹妹,若干年後要是知道了真相,會不會後悔沒有去看哥哥最後一眼呢?

  哥哥在一個星期後去世了,葬禮是在二部辦的。

  院長過去參加葬禮,他走到哥哥的養父母那裡:「他妹妹有露過面嗎?」

  「沒有。」養父母心挺涼的。

  「不來就不來吧。」院長也不好說別的。

  「妹妹的養父母倒是過來了,他們跟我們表達了歉意,說怎麼也勸不通,我們表示理解,畢竟他們分別將近二十年。」養父無奈地說道。

  院長想著妹妹的年紀,當時分開六歲,也能記住事了。

  葬禮是大三天,妹妹始終沒露面。

  林染一直記得這件事情,特意問了古正南。

  說實在的,他挺失望。

  林成媳婦突然來到了二部,嚇了林染一跳。

  出於禮貌,林染還是客氣地請人家坐下:「二嫂,你突然過來有事嗎?」

  「大染,我想找小石。」

  林染暗叫一聲不妙:完嘍,該來的還是來了!

  「小石當初給了你不少錢,你不會花完了吧?」林染問。

  「沒有,還有不少。」

  「那你?」林染想知道她為啥找林石。

  「我在市里相中了一個一室一廳,你也知道現在二手房便宜,我也不用貸款。」林成媳婦說道。

  「你既然有錢,為啥找小石?」

  「我要把房照寫他的名字。」

  「……」林染。

  「我跟一個男人處著呢,兩人相處得不錯,我一個月也有工作,他也捨得給我花錢,我買房子,也是掛著自己有個窩,我也不想回農村種地,但是我不能寫我自己的名字。」

  「你直接給他打吧。」林染不想管這件事兒。

  「我打了,他肯定不要,所以我想讓你勸勸他。」林成媳婦心眼還挺多。

  林染笑了:「二嫂,我指定不能打。」我憑啥勸啊?大家各過各的,如果是親兄弟家的孩子,倒是可以說幾句,關鍵還隔了一層呢。

  林成媳婦眼中滿是失望,她很清楚林染的脾氣,人家說不打,指定是不能打,她哪怕坐一天都沒用。

  「那我走了。」林成媳婦起身離開。

  林染也沒有送她,像這樣的人,你越搭理,她以後有事越找你,直接拒絕也省得以後再找麻煩。

  忽地,林染想到了當初撞死林成的那個司機,二審依舊是死刑,現在墳頭草都得有半米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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