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七十九章 不花自己的錢不心疼
2024-10-27 19:51:05 作者: 金十六
康迪看著約翰回復的消息,一臉糾結地跟葉總說道:「爸,葉可人挑了一個五十萬的墓地。」
「什麼?」葉總急了,雖然他不缺錢,可也知道根本沒必要花五十萬買一塊墓地。
「約翰給我發的消息,那邊都簽合同了。」康迪扶著額頭,一臉鬱卒地說道:「這五十萬就花了吧,要不然她肯定會說,親爸沒了,咱們都欺負他。」
「不差這五十萬。」社會大姐認為問題不大。
「花就花吧。」葉總認了。
林染開車過來了,衝著社會大姐和康迪的面上,他也得過來點個香行個禮。
「林哥,誰跟你說的呀?」康迪問。
「一部有點啥事兒我都知道,應該過來的。」林染拿起香點著,拜了三拜插入了香爐,然後鞠了三個躬。
「明天就出殯嗎?」林染又問了一遍。
「對,就這樣吧。」葉總只想讓弟弟早點安息,不理會人世間的紛紛擾擾。
康迪忽然想起一件事兒來:「我二嬸兒死得早,不應該跟我二叔併骨嗎?」
「並啥骨啊,你二嬸當初簽了捐贈遺體的協議。」葉總一提起這個,眼裡閃過一絲欽佩。
「有衣服什麼的嗎?可以用來與康迪的二叔合葬。」林染說道。
「還真有,我得回去找一找。」葉總覺得林染說的有道理,將一件衣服埋到一塊兒,也算是圓一個念想。
「讓大染跟你去一趟吧,用什麼衣服比較好,他比你懂。」社會大姐說道。
「大染,你有空嗎?」
「我人都來了,你說我能沒空嗎?行了,咱們過去找吧。」林染也不是掛著過來就行個禮的,能幫就幫一把。
「走著!」葉總心裡這個舒坦,關鍵時刻林染是真幫忙啊。
葉總開車帶著林染去了弟弟家,直接來到了弟弟的房間前,倆人推開門後,望著一地的酒瓶子紛紛無語。
「我弟一向是醉生夢死就是喝。」葉總踢了幾下酒瓶子:「可人居然連家都不收拾,一個月我給她開兩萬,找人收拾也行啊!」
「你肝剛動完手術,雖然還能長,但也別太生氣。」林染趕緊勸他。
葉總深吸一口氣:「你說的對,我不能生氣,煙也得少抽。」
兩人在啤酒瓶子的海洋里來到了櫃門前,將櫃門拉開,裡面放著一件潔白的婚紗。
「我弟妹結婚時穿的就是這件。」葉總將婚紗拿了出來:「就用這件兒吧,正好我弟穿的是西服。」
「行。」林染將婚紗疊了起來,抱出了房間。
葉總艱難地走了出來,一向好信兒的他,又打開了別的房間,哪個屋裡都有酒瓶子,葉可人的房間倒是沒有,但屋裡的衣服扔得哪哪都是,那天給她的文件就扔在了地上。
「媽的,我真是……」葉總有些來氣了,文件居然就這麼扔掉了?
想到這兒,葉總將文件撿了起來:「這可是重要文件,不能隨便扔。」
「回去吧。」林染說道。
「走。」葉總走出了房子,深吸一口氣:「我頭一次覺得新鮮空氣如此清新。」
「……」林染。
兩人回了一部,約翰和葉可人也回來了。
葉總將文件放到了自己的車裡,瞥了一眼雙眼通紅的葉可人:「墓地挑好了?」
「嗯。」葉可人應了一聲。
「這件婚紗是你母親結婚時穿的,到時就跟你爸埋到一塊。」葉總已經對葉可人失望透頂,墓地的事兒也不算啥,但公司重要文件能隨手扔地上嗎?
「行。」葉可人不反對。
林染是第二次見到葉可人,長得沒有康迪好看,卻勝在……精緻。
「小叔!」約翰過來打招呼。
「樓上說。」林染想跟約翰聊聊,畢竟平時來一趟也很不容易。
林婉拿著一個精美的木盒,將婚紗裝了進去:「葉總,這個盒子裝婚紗您看行不?」
「這個可以。」葉總覺得挺好。
「骨灰盒您想挑什麼樣的?」林婉得確定一下。
「要最貴的。」葉可人率先開了口。
靈堂里的一家三口沒吱聲。
林婉淡定的說道:「最貴的並不代表最適合的,我覺得應該挑一款與這個木盒差不多的,這樣顯得配套,我這裡有一款,您跟我去看一下。」
「我就要最貴的。」葉可人看著林婉時,眼裡帶著那麼一股子傲氣。
葉總眉心緊蹙,這是他要生氣的前兆。
康迪趕緊安撫葉總的情緒,然後跟林婉說道:「嫂子,您就讓可人去挑最貴的吧。」
「好的。」林婉最看不上這種花別人錢充自己面子的人。
葉可人仿佛在跟葉總較勁,來到展台挑了一款七萬的骨灰盒。
林婉讓工作人員記上,明天一早帶去火葬場。
康迪安慰葉總:「爸,你就這麼一個親弟弟,錢花得值。」
「行吧。」葉總並不心疼錢,主要是事情不是這麼辦的。
約翰跟林染數落葉可人:「小叔,你說說她這個人,哪怕是親大爺,也不是自己家人,哪能這麼可勁兒花錢?正常的話只會挑一個比低檔稍貴一些的。」
「她有賭氣的成分,葉總也不差這個錢。」林染認為問題不大:「葬禮辦好比什麼都強,其餘的葉總和康迪會在日後找回來的。」
「小叔,我聽華子說,四爺的墳被潑紅油漆了?」
「別提了。」林染又跟約翰說了一遍:「那女的一看就精神不太正常,我也沒追究,估摸著她肯定被父母送去醫院了,要不然還得搭兩個人看著。」
「為什麼很多犯了罪的人都認為自己沒錯?」
「變態也不覺得自己是變態。」林染笑道。
約翰點點頭:「這話精闢。」
林染忽然想到了唐四哥,進監獄的時候哭著說自己錯了,那麼他有沒有錯呢?
被騙婚,正當防衛之下失手殺了妻子,保護了母親。
唐四哥最後悔的就是沒把媳婦送去醫院,而是相信自己能照顧好妻子,假如從媳婦發病就送進醫院治療,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一切。
這也可以說是自己錯了,是當初沒做出正確選擇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