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害怕見到的女人
2024-10-26 15:02:49 作者: 獵狼嘯風
和武姐出來已經是中午了,武姐說吃口飯,想坐下來和我聊聊。
我說那就就進找家飯店吃一口,也看看附近餐飲啥樣。
雖然在三台子住了這長時間,北三台子還沒怎麼來過,不知道這裡的飯店啥樣,消費水平如何。
找了一家「莊戶人家」進去。
大中午的客人不多,也就三、四桌,顯得有點冷清。點了兩個菜,上來之後一嘗味道一般,沒什麼特殊口味,和小吃部差不多,但是菜量很大,一盤菜就夠倆人吃的,很實惠,價格也很便宜,估計毛利也就在45%左右。
武姐說:「這和我們鐵西一樣,菜量挺大的。」
我說:「看著實惠,吃不了打包回家還可以吃一頓。」
武姐說:「現在老百姓都沒多少錢,實惠量大點兒行,竟靠共產黨吃飯也沒多少,大部分都是簽單,錢還不好要。」
盛美飯店就是這樣,吃完飯大部分都是簽單,等要帳的時候不好要。
我說:「是,單位吃飯是敢消費,就是結帳費勁。」
「譚老弟,你看這個老憨山莊行不?」武姐問我。
「在外面看是個山莊,挺像那麼回事的,給人的感覺挺好。進裡面看和山莊一比還差點,需要再細緻的裝裝,如果裝出電視劇裡頭的效果就好了,再加上養生酒和山莊的農家飯菜,每天晚上還有二人轉演出,應該挺好。」我說。
武姐說:「嗯,也是,現在我同學總共投進去三十萬,包括房租十五萬。我看要是裝出電視劇里的效果還得三十萬。」
「那得,三十萬能夠就不錯了。」我說:「我看了一下,廚房幾乎不用在添什麼設備,都有夠用,等開業的時候買一部分餐具和使用工具就行。前面等好好弄弄,尤其是包房,得裝出電視劇裡面的效果來,那樣才能吸引客人。」
「是,一樓大廳還行,再加點軟包裝飾就可以了,包房需要好好裝裝。」武姐說。
「不知道是怎麼和人家總部合作的,是總部派人來管理還是只是交加盟費自己管理?」我說:「如果是總部派人來管理還能好點,至少人家做過山莊,如果是人家總部收完加盟費就啥也不管了那有點難度,說白了就是哥店名好聽,剩下的沒啥,和社會酒樓沒啥兩樣。」
武姐說:「可能是人家過來指導一下,但是裝修必須得達到人家的要求,達不到人家的要求人家也不能叫你開業,咋說是全國第一家分店,不能整砸了。」
我說:「那倒是,現在老憨集團在全國也有知名度,第一家分店不能開砸了。」然後問:「那菜品呢?他們不派廚師來嗎?」
「估計能派人過來,他們山莊燉菜做的挺好,咱們做不出那個味道。」武姐說。
我說:「是,人家燉菜做得好,聽說是從HLJ請的師傅。」
「嗯,我沒怎麼看好這個地方,覺得位置有點偏,眼看就要到農村了。」武姐說:「看吧,明天和總部負責人談談,如果覺著好就合作,如果覺著不好就不合作,到時候你可以在這做廚師長,要不然她這也得找廚師長。」
我說:「行,還沒幹過山莊這樣的飯店呢,也干一回試試。」
和武姐吃完飯直接回家。
老憨山莊的位置還行,不算偏。萬方門那裡現在也是新開發的地方,周圍都是新建的小區,那裡還是三台子地區最大的早市市場,一左一右有不少飯店,最出名的是七彩酒店。主要那裡離飛機製造廠近,飛機製造廠是最大的客戶。
加上老憨山莊屬於獨門獨院的一個地方,面積達大,有自己的獨立停車場,應該說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是個開飯店的好地方。
到家的時候張麗來了,這是我最害怕見到的女人。
張麗有點憔悴,臉上沒了光彩,也沒精神,化著淡妝,有著消瘦的幽怨。
她坐在沙發上看著我,那眼神叫我想要躲藏,受不了。
「這才十多天沒見著你,咋精神了,還有點帥了。」她想笑但沒有笑容,擠出來的笑意叫人難受。
「是嗎?」我不自然的摸摸臉,說:「還那樣,有啥帥的。」
她說:「當新郎官能不帥嗎。」
當新郎倌就得帥嗎?
我笑笑。
她說:「你現在是結婚的人了,以後和你得保持距離,省的叫人多想。」
很實際也很幽怨,我能感受到她說這話時的無奈和心痛。
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喜歡上我的呢?當發現她喜歡我的時候立時離開她就好了------
「沒那麼嚴重。」我故作輕鬆的說:「咋的,結婚的人就不能交朋友了。」
「我是說我不能再和你走得太近,會影響你,萬一哪天你媳婦看著你和我在一起,你倆還不得打架。」
「不會,要是那麼容易打架誰都不結婚了。」
「可能是我心裡有鬼,想多了。」
她有點自嘲的笑笑。
她喜歡我,也很愛我,和我在一起她會感到像是在偷情,心裡會有負罪感。
其實我也是。
「這幾天上班了嗎?」我問她。
「上了,不上班幹啥,上班一忙活起來還能好點,就不咋想你了。」她看著我說:「一想你就鬧心,恨不得殺了你。」
「咱倆有那麼深仇大恨嗎,你還要殺了我。」我開玩笑。
她盯著我:「你說呢?」
「哼!現在最煩的人就是你------」
「其實想想也沒啥,你結不結婚還那樣,不結婚也不和我在一起,結婚也不和我在一起,沒啥兩樣,咱倆還是鐵子,對不。」她問我。
我說:「對,還是鐵子。」
「別假惺惺的,是鐵子咋不敢動我?」
她挑釁的問。
我說:「不敢,動你咱倆性質就變了,這樣不挺好嗎?」
「是挺好,有念想兒。」
我沒說話,點上一支煙。
「不想在那幹了,沒意思。」她突然說。
「幹得挺好的咋還不幹了?」我問。
「每天都得回家來住,一下班就得後半夜,啥車都沒了,只能打車,掙點錢都浪費在打車上了,犯不上。」她說。
我說:「也是,打車多錢?」
她說:「從西塔到咱們三台子得二十四、五,一個月打車錢六、七百,有那六、七百幹啥不好。」
我說:「那倒是,歌廳的活就那樣,都是晚班,夜場。」然後道:「不干也行,找個正規中餐干,下班還早點。」
她說:「是,我和金花說不幹了,準備找個飯店的活干,最好離家近點,也能照顧我妹妹,現在我妹妹動不動的都不敢睡覺,我家對門來了倆口子租房子的,那男的有點流氓,知道我回來晚有時候還撩我妹妹,哪天氣急眼了跟他干一仗,好好罵罵他。」
我說:「犯不上,還惹自己一肚子氣,不行我去揍他一頓,一次性打服了就老實了。」
她說:「對,哪天你揍他一頓,使勁揍,揍出事我負責。」
我笑,說:「沒出事呢,出了事誰都負不了責,還得我自己負。」
她說:「沒事,到時候我去監獄看你,給你送吃送喝的,你媳婦要是和你離婚不要你,我等你。」
「你能不能省思點兒我好。」我被她氣樂了。
「不能,除非你要我。」
要她是不可能,當朋友吧。
當朋友處著挺好,彼此不會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