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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正常生活

2024-10-26 15:02:49 作者: 獵狼嘯風
  人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這是沒修練到家。

  人們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這是經不住誘惑。

  人還有理智與意志,需要好好發揮。

  林燕在家回來了。

  又和去年一樣,曬黑了。

  林燕家裡一切都挺好的,她媽在家種地養豬,豬養的比去年多,形成了規模,有三十頭了。她大弟還在那家打工,準備今年考駕照。她小弟今年中考,準備考高中。

  林燕跟我說:「老譚,我小弟念高中得花不少錢,我媽也沒多少錢,我想供我小弟念書。」

  我說:「沒問題,你決定就行。」

  林燕說:「得念三年呢。」

  我說:「高中不都得念三年,還沒聽說念兩年的,沒事,咱倆現在不是掙錢嗎,我家就我媽,花不了多少錢,供你小弟念書應該沒啥問題。」

  林燕說:「等我小弟考上大學就好了。」

  我說:「呵呵,你考慮得太簡單了,考上大學不花錢呀,也得花錢,現在也沒有免費上大學的,都得花錢。」

  林燕說:「我媽說念大學的時候可以貸款。」

  我說:「那得有門子,政府裡面有人才能貸款,就是貸款也貸不了太多,也就是個學費,生活費還得自己拿,生活費比學費都多。」

  林燕說:「是,我念書的時候就是,學費沒多少,就是每個月生活費貴,我都不敢多吃,有時候一天就吃一頓飯。那還花不少錢,有五千多。」

  我說:「你就夠省的了,三年五千塊錢,都不夠人家有錢人家孩子一年花的。」

  林燕說:「那時候我到星期六都不敢回家,回家還得花路費。」

  我說:「老婆受苦了,來,讓老公看看。」

  林燕就笑,說:「我明天出去找工作去。」

  我說:「不用著急,先在家歇兩天,休息休息。」

  林燕說:「在家歇著你給錢呀,還是趕緊找工作,掙錢要緊。」

  是的,掙錢要緊。

  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錢是萬萬不能的。

  我和林燕想的就是掙錢,因為我倆確實沒錢。掙錢掙到到現在還是沒錢。最後總結出一條,錢是掙不完的,隨著生活水平得不斷提高,對物質的需求不斷增加,錢總是不夠花。錢掙得少時還能攢點錢,等掙得多了倒攢不下錢了。都說錢夠花就行,主要是看「夠花」的標準是什麼,如果總是不斷提升「夠花」的標準,那麼錢永遠都不夠花。

  我和林燕我倆看的是一台二手的黑白電視,一直就想換個彩色的,林燕一直沒捨得花錢去換。總是想再攢點錢,等攢的差不多了有餘付錢再換,也就一直沒換上。直到有一天我說管他那些呢,換一台,換了也就換了,不換錢也沒省下,換了錢也沒白花。這就和人們所說的「怕窮」一樣,其實貧窮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窮,你還怕窮,那就完了。窮是現實,不必害怕,我們生來就是要改變現實的,去做就完了,你越怕,越不敢做,就越窮。

  當然,做任何事的前提必須是做對的事。

  老二也叫國慶給租了房子,和他的那個小對象一起住。

  老二租的房子離我家不遠,走著幾分鐘的事。老二的安全措施做的不到位,小對象懷孕了。倆人也沒有正式的見過家長,也沒說要結婚。懷孕是個意外,小對象就辭了工作,老二領著去打了胎。

  我和林燕說:「你現在沒找到工作,在家照顧一下老二對象,老二成天上班也沒時間照顧。」

  林燕有點為難的說:「咋照顧呀,我也不會。」

  我說:「就是給熬點小米粥,煮幾個雞蛋,她小,自己在家也不會做飯,你做好了叫她她上咱家來吃就行,別的也就這些。」

  林燕說:「我給她做點飯倒行,就是我還得出去找工作,怕照顧不及時。」

  我說:「那沒事,你找你的工作,回來做飯的時候喊她一聲就行。」

  林燕每天出去找工作,回來之後做飯,做完飯喊老二的對象過來吃。也沒啥好吃的,就是熬點小米粥,煮幾個雞蛋,炒個菜,倆人在家吃。

  過了沒幾天我下班回來,林燕氣鼓鼓跟我說:「老譚,老二對象我伺候不了。」

  我問:「咋的啦?」

  林燕說:「她自己沒錢,還天天就想吃好的。」

  我一聽就笑了,說:「準是在家慣的。」

  林燕說:「我熬好了小米粥,給她煮了兩個雞蛋,買了點鹹菜,還做了個菜,她倒好,就把雞蛋吃了,說小米粥喝不下去,鹹菜沒味不愛吃。兜里沒錢管我借錢,我兜里就二十塊錢全給她了,你知道她拿錢幹啥了嗎?」

  我問:「幹啥了?」

  林燕說:「我省思二十塊錢她還不得花幾天,我一天也就花五、六塊錢,誰知道第二天她就拿著根最粗的克拉古斯香腸吃,那一根卡拉古斯香腸都是肉的,我早就想買一根吃,心疼錢沒敢買,她倒好,拿著錢就買去了,還跟我說她就愛吃肉,沒肉吃不下飯。」

  我就笑,說:「她那是從小在家嬌生慣養,沒餓著。」

  林燕說:「那也不行呀,這也不是家,天天吃肉我可管不起,再說她也不願意上咱家來吃飯,總喜歡在外面買著吃,一會兒一個雞架,一會兒又想吃滷鴨,豬蹄子,我可伺候不了。」

  我說:「咱們就是盡咱們的人情,她要是不愛來咱家吃飯那就不來,隨她便,她不是比你小嘛。」

  林燕撅著嘴說:「看吧,她來我就給她做飯,不來我也不去喊她。」

  我說:「行。」

  林燕說:「老二咋還找個這樣的,一看就過不了日子,早晚得黃。」

  我說:「那就不歸咱們管了,還是別操心,咱們過咱們自己日子。」

  老二的小對象歲數小,在家就是嬌生慣養的,沒吃過什麼苦,也不知道日子咋過,還是小孩兒心性,一天天就長著個玩的心,吃肉吃習慣了,吃飯要是沒肉當然吃不下。林燕吃飯有個菜就行,見老二對象這樣,當然有些看不慣了,也難怪她生氣。

  林燕當時剛二十一歲,在我眼裡就是個小姑娘,我讓她去照顧老二的小對象也夠難為她的。

  好在林燕比較懂事,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一點不假。

  林燕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在一家賓館裡當客房服務員,那家賓館叫向玉樓賓館,挺大的,我倒是去過,到賓館廚房找一個在裡面乾的朋友。我問她為啥要找一個這樣工作,她說在賓館工作好,上二十四休二十四,她想進修會計,休息的時候可以有時間在家學習。

  我說進修會計也挺好的,那就學吧。

  對林燕我是寵著的,在家她想幹啥就幹啥,我從來不干預,什麼事都是她說的算,我撈個清閒自在。每天飯店的事就很多,看著炒不了幾個菜,但也不閒著,回到家感覺很累,就想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覺,所以家裡的事很少管。

  錢的事我幾乎從來不過問,就是在沒錢的時候向林燕要,每次要錢林燕也不問我要錢幹啥,直接給我,主要我要的錢數額太小,都引不起她問我要錢幹啥的興趣。

  要說我每天最愛做的事是啥,那就是每天下班回到家裡,洗漱完畢躺在床上很享受的抽棵煙,邊抽菸邊接受林燕的審查詢問,當審查完畢之後檢察官開始像個小貓一樣鑽進罪犯懷裡,讓罪犯摟著,溫柔的進入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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