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2024-11-17 12:42:32 作者: 丁墨
第66章
李美玲十八、九歲時,是整片街區出了名的大美人。她初中畢業去讀了中專衛校,那時候中專畢業已經不包分配,李父花光所有積蓄,把她送進一家小醫院當護士。結果沒兩年,那家醫院出了醫療事故,關門了。李美玲只好去一家私人診所上班。
雖然工作越來越差,收入越來越低,李美玲的感情史倒是一直光鮮亮麗。這也令她在家境拮据的情況下,還能維持不錯的生活。讀衛校時,她跟一個個體戶老闆的兒子,好了兩年;衛校畢業後,她又跟一個年輕有為的大學生醫生好了一年。
她本來篤定了能和醫生結婚,誰知對方父母把她的家庭情況和學歷工作打聽得一清二楚,逼得兩人斷了。
那時候香港回歸沒多久,「古惑仔」的影響空前絕後,社會上到處都是幫派。李美玲看完幾部《古惑仔》電影,亦是心潮澎湃。很快,她就跟一個「大哥」好上了。大哥名叫尚仁,連名字都帶著浩蕩的江湖氣。尚仁比李美玲只大幾歲,手裡已有三家舞廳,五家撞球場,小汽車開著,眾馬仔跟著,好不拉風闊氣。而且尚仁無論揍人砍人,都非常帥氣,身手敏捷。李美玲第一次被一個男人,迷得神魂顛倒,一心想當好大嫂。
誰知好景不長,沒多久,遇上新一輪嚴打,尚仁砍死了人,又被定性為黑社會團伙,判了三十年。
那段時間,李美玲如同驚弓之鳥,門都不敢出,生怕作為大嫂,也被定為幫派分子,被警察抓走。而她的例假已經晚了兩個星期沒來。所以,當親戚介紹長相普通能力普通,但是家境還不錯的工人向偉給她時,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父母也沒啥意見,他們本就希望閨女踏實過日子,現在李美玲和那個混混斷了,安心嫁給大廠工人,他們求都求不來。
可結婚沒多久,李美玲就意識到自己上當了。
向家父母是銀行雙職工,在那個人人下崗的年代,算是不錯的。可向母身體不好,每個月都要花一筆錢吃藥。向家雖然有兩套房,向偉的大哥占了一套,還有一套兩老帶著他們住,80平的兩居,他們只有一間房。
還有向偉,說是國營大廠的職工,其實每個月工資不高。而且這位,完全是家裡寵大的小少爺,比李美玲還要好吃懶做,班也不好好上,一有時間就抽菸打牌。向偉是不幹家務的,李美玲當然也不干,結婚的頭一年,她就以懷孕為名,要這要那,使勁從兩老那裡摳錢。讓她干點活兒,她就直嚷嚷腰痛肚子痛。連小兩口住的房間、換下的髒衣服,都要老兩口收拾。
等向思翎滿了三周歲,老兩口實在受不了,搬去跟大兒子住,這套房子就給了向偉兩口子。
李美玲這下總算揚眉吐氣了,自己當家作主,還得了一套房。
不過,小向思翎的日子,開始不好過了。以往爺爺奶奶洗得乾乾淨淨的衣服,沒了。家裡髒衣服堆得老高,要過好久,李美玲才想起來用洗衣機洗一洗;一日按時做好的營養三餐,也沒了;兩口子經常出去打牌,想起來就給向思翎丟兩塊錢,讓她在樓下隨便買吃的;沒想起來也就沒想起來。
所以向思翎,從有記憶開始,就是個穿得髒兮兮,沒人管也沒人在意的小孩。雖然爺奶偶爾補貼她,但也不能替小兒子養孩子。現在他們大部分退休工資,得交給大兒子,因為他們也看清了,養老只能靠老大。
向偉李美玲兩口子工資都不算高,花錢又大手大腳,每個月不到月底,兜就比臉還乾淨了。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們都靠從雙方父母那裡換著法子摳錢,維持基本溫飽。別說,這樣的日子,兩人過著過著,也覺得能過。
再到後來,向偉下崗,雙方父母再也摳不出錢了,甚至說出了斷絕關係的狠話。光靠李美玲那點工資,根本養不活三口人。
可向偉說是去打工,卻經常見到他出沒在街頭巷尾,就是不見他拿錢回來。那段時間,他們很是過了一段苦日子,天天挨餓,能賣的家具家電都賣了。後來向思翎實在餓得受不了,紅著臉跑去爺爺奶奶那裡討口吃的。就這樣,李美玲還要讓她每天偷偷捎點吃的或者錢回來,捎不回來就打。
向思翎8歲那年,有人想買他們家的房子,兩口子欣喜若狂,二話不說賣掉房子,換了幾萬塊,李美玲連班都不去上了。
又過了幾年,李美玲在她最窮困、潦倒的時候,遇到了羅紅民。
那時候,賣房子的錢早已坐吃山空,一家三口,擠在不到40平的出租房裡。向偉還是老樣子,有時候能拿回來點錢,有時候就回家躺著等吃。而向思翎靠著雙方老人的接濟,飢一頓飽一頓頑強長大。可李美玲沒想過和向偉離婚,說到底,這幾年母女倆都是靠他賣房子的錢養,他雖不上進,有他一口吃的,就有她們娘倆的。
李美玲看到羅紅民第一眼,就知道這個男人一定會喜歡自己。而羅紅民坐在他的奔馳車裡,看著一身成熟美艷不可方物的李美玲,抽著煙笑了。
一開始,羅紅民把機械廠宿舍那套房子的鑰匙,給了李美玲一把,兩人時常在那裡幽會。李美玲這個女人,實在會來事,34歲的女人,身段卻保持得像二八少女,一身雪膚更是柔軟細膩,把羅紅民哄得很開心。那時候,他真的是很喜歡她,所以後來,他又把手裡的一個門面給她用,就在機械廠小區外,讓她做服裝生意。別說,李美玲在扮美方面,一直有天賦,服裝店居然每個月收入頗豐。這下,羅紅民對她更加刮目相看了。
不過,那時候羅紅民還沒想過,跟她結婚。前妻乳腺癌剛死了兩年,他的快活日子還沒過夠。而且他家大業大,結婚這種事,肯定慎之又慎。
李美玲把老公孩子偷偷帶去那套房子住,羅紅民要過來前,就找藉口把他們趕出去。羅紅民知道了這事,也沒說什麼。相反,他覺得偷情還挺有意思的。反正房子在他名下,手底下也有不少聽話辦事的兄弟,哪天他真想把兩個拖油瓶趕出去,一句話的事。
向偉知不知道羅紅民的存在,羅紅民不在意,李美玲也不問。一開始,向偉住在這套房子裡,總用陰惻惻的目光看著李美玲。可後來每個月,李美玲給他分錢,他好像又恢復了老樣子,每天晃出去,玩到半夜才回來。
至於出沒在這個房子裡的第四個人,14歲的向思翎,是否看到什麼,察覺到什麼,沒有人關心。
向偉第一次撞見妻子的姦情,是在兩個月後。
那天向偉出去打牌了,結果沒多久輸光了,心裡煩躁,又無處可去,看著還是上午,日頭高高的,想著家裡應該沒來人,就又晃了回來。
結果一進屋,隔著緊閉的房門,都能聽到主臥傳來的激烈動靜和妻子的喊叫。
李美玲聽到門響,也嚇了一跳,這個點兒,女兒在學校不可能回來,聽腳步聲就是老向。她害怕了,不敢動了,抱緊羅紅民,慌道:「怎麼辦?他怎麼回來了,平常都要打牌到很晚……要不我先出去,你……」
羅紅民拍了一下她的屁股,說:「動。今天他要是敢進來,你們全家就給我搬出去,還有你的服裝店,明天我就收回來。」
羅紅民的聲音不大不小。
李美玲看著羅紅民陰沉的表情,不敢再說什麼,戰戰兢兢動了起來,滿腦子只有房子和門面。羅紅民要得更狠了,很快,李美玲就忍不住了,顧不上丈夫就在門外。也可能是丈夫在門外令她更刺激,再次大聲叫了起來。
沒過多久,外頭傳來一聲重重的門響。
向偉走了。
有了這次經歷,羅紅民更加變本加厲,有時候招呼都不打就上門。而向偉起初還繃著個臉,漸漸的,也帶上了笑臉,喊羅老闆,羅紅民笑著丟他一包和天下,他拿著煙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