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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六點二十分

2024-10-15 19:38:07 作者: 親親雪梨
  關於電工的腦子是一個時刻不停高速運轉的優質CPU這一點,文婧算是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

  在跟姐姐聯繫上之後,他又思考了很多問題:「我不能把你一個人留在北京,你必須得跟我回港城。但是除夕之夜,肯定還是要跟鄰居一起過的。我要是毫無徵兆地把你帶回去,我爸媽再有別的想法,那明天晚上又要鬧得不得安生了……」

  她當然明白他父母不喜歡她的原因,便勸道:「你不用這麼苦惱,我訂好了酒店,在酒店看海景就好了……」

  「按照慣例,明晚必然會喝個通宵。我這幾年都沒有回家,他們肯定不會讓我提前走,我也不能那麼做,得陪他們說說話。除夕夜應該團團圓圓的,你一個人在酒店,我怎麼放心得下?啊,要不這樣,讓喬琳和她男朋友過去陪你吧!他倆天天在巷子裡亂竄,就算早點離席,大人也不會說什麼。只要吃完餃子,放完煙花,就讓他倆去陪你,好不好?」

  「好好好!難為你想得這麼周到。」文婧摸摸他的頭,說道:「你呀,總是想那麼多事情,就不會覺得累麼?」

  「啊?!動動腦子有什麼累的?我們每個季度強化集訓的時候,那可真是每天都在地獄裡煎熬,讓你都沒有力氣感到累。」在愛人面前,他的吐槽欲望前所未有的高漲起來。

  「我知道,所以我會天天給你做好吃的,好好犒勞你!」

  喬楠開心地笑了,然後冷不丁地親吻了她的臉頰。她順勢捧著他的臉,繼續吻了下去。他們的吻火熱而又綿長,若不是喬楠的手機響了,二人會吻到天長地久。

  電話是喬建軍打來的,對於老大老二突然改變的行程,他有太多的不放心。他雖然很關心兒子,但說起話來還是粗聲粗氣的:「明天的機票訂好了?」

  「在網上訂好了。」

  「回家的錢還夠?」

  喬楠一下子就笑了:「我的工資不低,再說,我都工作幾年了,怎麼老擔心我沒錢?」

  「那也不能亂花,還得攢錢買房子。你回家奢侈點就算了,其他地方還是得省著點兒花。」

  「知道了。」

  ……

  父子二人乾巴巴的對話,文婧聽得都很著急。

  喬建軍清清嗓子,沒話找話:「你那個受傷的戰友挺好的吧?」

  喬楠看了文婧一眼,笑道:「前段時間遭老大罪了,看到我之後哭得稀里嘩啦的。我前幾天有事,來晚了,她以為我是騙她的,還挺傷心的來著。現在好了,我也放心了。」

  文婧知道他是在取笑自己,也不管他是不是在打電話,小拳頭先招呼上來了。喬楠躲閃著,卻笑得更加燦爛,還得空親吻了她的臉頰一下。

  他的眉眼長得很英氣,現在卻彎成了一枚小月亮。他的瞳孔更加明亮,裡面永遠藏著湖泊,星辰。此刻,他笑得如此明朗,他的眼睛裡,還閃爍著一份濃濃的少年感。

  他還在打著電話,她卻看直了眼,指尖划過他的眉毛,喃喃道:「怎麼會有這麼好看的眼睛?」

  電話那端的父親繼續說道:「你能去看他一趟也不容易,陪他解解悶,明天跟你姐一起回來。」

  他成功地將父親騙過去了,還頗為得意地比了個「V」的手勢,沖她炫耀。他答應了一聲,父親又說道:「你妹妹真長大了,家裡的活都是她乾的,就剩下一對燈籠,非要讓你回來掛。」

  「知道了,還有什麼體力活,留著我回去干就行。」

  「不用了,你妹妹還聯繫了照相館,初四就去拍。」

  「她早就跟我說了,這不,我還特意帶了套常服回去。」

  「那就好。」喬建軍滿心欣慰。孩子們都長大了,懂事了,都知道團圓都多不容易了。尤其是這小子,三年沒在家裡過春節了,雖然嘴上不說,但肯定早就想回家了。

  喬楠跟父親打完電話後,才發現女朋友有點落寞。聰明如他,馬上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在她把繼母告上法庭之後,那位方女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植物人丈夫接回了家。快過春節了,文婧卻徹底看不到父親了,她怎麼可能不著急?

  她再一次鑽進愛人懷裡,小聲道:「他曾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也做了很多錯事,可他畢竟是我的父親,甚至……是一個非常好的父親。他發病之前,我還讓他替你出氣。他給我發的最後一條簡訊,把你叫做『女婿』……我怎麼可能不掛念他?」

  「你爸肯定不知道我是誰,要不早弄死我了,還會同意咱倆交往?」

  「他查過,甚至跟你們單位的人有過聯繫。但是你的身份是絕對保密的,他找的人除了發回幾張照片來,什麼都不肯透露。」

  原來如此。喬楠也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己的保密等級比想像的還要高。

  「其實,更多的是他壓根就沒起疑心。在汶川見過你那一次之後,他就對你讚不絕口,連連說你年輕有為,很有上進心,也有責任感,是……」

  「是什麼?人民的好戰士?優秀的黨員幹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他一插科打諢,她就繃不住笑了,也沒法再煽情了,連捶了他好幾下,才說道:「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

  ……唉,喬楠本來打算徹頭徹尾地恨他一輩子來著。現在倒好,想到他把這麼美好的女孩兒帶到人間,還想把她託付給自己……喬楠依然恨他,但心情卻複雜起來。

  「你來了之後,我雖然歡喜,但也挺擔心他的。姓方的是個心狠手辣的人,她好幾次對我下狠手,那對我爸呢?會不會折磨死他?」

  「文小姐,不是這樣的。你想,萬一你勝訴了,那她會怎麼辦?還能繼續經營你爸的公司麼?還能繼續住在南二環的豪宅里麼?」

  文婧擦了把眼淚,搖了搖頭。

  「那你還擔心什麼?在開庭前這個節骨眼上,她怎麼可能做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呢?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爸有什麼不測,那她不是自己落實了罪名,自掘墳墓麼?她肯定把你爸接回了家,好生照顧。很有可能,還在你爸房間裡裝上了攝像頭,二十四小時開著,將這位女士如何細心照料丈夫的畫面全都拍下來。你就放一萬個心吧!至少在判決下來之前,這位方女士一定會盡心盡力扮演一個好妻子的角色,照顧你爸比照顧她親爹還用心。」

  文婧頻頻點頭,最後又被他逗笑了,忍不住親了他額頭一下:「電工的腦子真厲害——可剛才跟你爸爸打電話的時候,你怎麼一聲都不叫他啊?」

  嗯?!喬楠從未注意到這個細節,原來在他心裡,還沒有完全原諒父親。

  「沒事,有些事見面再說,說開了,也就能叫出來了!」

  難得的沉默,二人都預感到了會發生些什麼,甚至都在期待著,但喬楠的睏倦卻比任何時候都強烈。打完電話之後,又開始哈欠連天,困得睜不開眼睛。從軍幾年從未如此,甚至上次回家休假也沒這樣,或許這裡真是他的安樂窩吧!

  他還想強撐著,但文婧執意讓他再睡一會兒,她說道:「人在高度緊張的時候,是感受不到疲勞的;但是在高度緊張後,一旦完全放鬆下來,就會特別疲憊。這種情況,可以解釋為情緒上的過度落差。就好像,從懸崖一下子跳到了平地上。所以,一定要循序漸進地放鬆,讓你的心和大腦慢慢適應舒緩的節奏,一步步從懸崖上走下來,才不會受傷。」

  喬楠聽得一愣一愣的——等等,為什麼會有種找蘇雪看病的錯覺?

  也是哦,他的女朋友曾經也是心理系的啊!

  文婧沒有覺察出他的驚訝,在把床鋪好了之後,才看到他有些呆呆的。

  她輕輕撩撥了一下頭髮,昂起了頭:「哼!當年我也是在圖書館通宵達旦地學習過的好吧!也是得過獎學金的好吧!」

  喬楠倒在床上,順便把她拉倒,不等她掙扎,就抱住她,說道:「想抱著你睡。」

  「……睡吧,我不走。」

  「文文,不管發生什麼,先申請複課吧!放棄怪可惜的。」

  「你之前跟我說過,讓我回去複課,我都記著呢!本來去年就想回去的,可是我爸出事了……」

  「真聽話……別忘了你現在還有我呢,我可以供你讀書。」

  他的聲音越來越小,很快就發出了均勻的呼吸聲。文婧溫柔地看著他睡著的模樣,很是心疼:「唉!你果然還是從懸崖上跳下來了,想睡就睡吧!別生病就行。」

  喬楠是被一陣奶油香味給弄醒的,他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下午五點了。他走出臥室,才看到女朋友正在一絲不苟地往蛋糕上塗抹奶油,專注的側臉很好看。

  文婧見他起來,取笑道:「我還以為你兇猛如野狼,結果到我家就變成小豬了!」

  喬楠沒告訴她,昨晚他擔心姐姐,睡了幾個小時就醒了,然後怎麼也睡不著了。但是他沒解釋,而是湊到她耳邊,說道:「待會兒讓你見識下野狼的厲害。」

  冷不丁的,奶油一下子就塗到桌子上去了,她手忙腳亂地去擦,結果又把紅酒給碰倒了,咕嘟咕嘟灑了一大半。

  「哎呀,這瓶拉斐還是上次出國拍攝的時候買回來的,一直沒捨得喝,可惜了!」

  文婧跺了跺腳,又是惋惜,又是懊悔——明明知道招惹他沒什麼好下場,為什麼還要去招惹他呢?

  其實她滿心歡喜,卻又緊張得不知如何是好,已經徒然地轉了好幾圈。他只是笑吟吟地看著,覺得她真可愛。

  「蛋糕是為我做的?」

  「才不是!」但嘴硬不超過三秒鐘,她馬上說道:「當然,我覺得你會喜歡吃。」

  「小時候只有過生日才能去商店買小蛋糕吃,那時也就兩三塊錢一個。但是買了之後,總是被喬琳搶走一大半。」他明明在憶苦思甜,卻突然語調一轉:「你做的什麼我都喜歡吃……人也是……」

  他還喜歡吃人?啊……文婧反應過來了,又開始揍他。他連連求饒,發誓不再說混帳話。

  文婧卻偏偏喜歡他說混帳話,她繼續做蛋糕,將他趕去看電視,家裡才恢復了平靜。她忙活了半天,又在冰箱裡翻找:「呀,我居然忘了買草莓回來!」

  「那我出去買。」

  「其實不放草莓也行,就是不太好看,打不了100分。」

  他已經穿上了外套,說道:「小區外面不就有個超市麼?我去買回來就是了。」

  他走得很快,文婧瞥見他的圍巾還在沙發上,便急忙追了出去。他三兩步就蹦躂到了一樓,滿不在乎地說:「不用,某去去便來!」

  說罷,他還衝她揮了揮手,笑容如孩子般純淨,哪怕在黑暗中,他的眼睛還是那麼閃亮。

  文婧也沖他揮了揮手,但是一陣突如其來的悲傷突然蔓延開來,待他消失在視線里,她才發現,自己居然淚流滿面。

  她被自己嚇了一大跳,眼淚到底是什麼時候流的?又是為什麼流的?

  她悵然若失地關上門,看了看時鐘。哪怕過去很多年,她依然清晰地記得,那時是六點二十分。她去超市走一個來回,需要半個小時。他身手敏捷,二十分鐘足夠了。可是,究竟等了多少個二十分鐘,她早已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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