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必死三大罪

2024-10-08 15:23:25 作者: 滄海巫山
  林小凡可不捨得自己的女人受罪,他找來剪刀。

  劉妍妍急忙搖頭:

  「夫君,不用,這衣服是才剛做的,都沒怎麼穿,還花了不少銀子呢,我慢點脫……慢點……」

  林小凡冷冷的瞪著她,小丫頭後面不敢說了,只聽到咯吱咯吱的,衣服被林小凡小心的剪開,看到那傷口,他還是倒吸一口氣。

  傷口十幾公分了,皮肉外翻,也不知道這丫頭怎麼想的,這種傷都不處理。

  不,其實是處理了,只是隨意灑了點藥,連包紮都沒有。

  下午的事情太多,林小凡都沒注意。要不然,絕對不會讓這個小丫頭這麼糊弄過去。

  林小凡狠狠白了劉妍妍一眼,面色冷冷的起身,轉身就要走。

  不過他還沒邁步,胳膊就被小丫頭抓住:

  「夫君,我真不是故意的,剛剛那麼多事兒,我知道你很忙,我這也沒啥事,所以我才……夫君,你不要生我的氣好不好?」

  「我保證下次不會了,真的,絕對不會了。」

  「你還想有下次?」

  林小凡瞪了小丫頭一眼,掰開她的小手,嘆道:

  「你的身體更重要,別忘了,你的身體也是我的,知道嗎?以後不許不經過我的允許受傷了。」

  「我剛剛也沒生氣,我只是心疼。妍妍,我喊詩詩過來幫你處理傷口。」

  林小凡怕自己粗心,弄痛了小丫頭。

  「我……好。」

  劉妍妍心裡暖乎乎的,想不到夫君不但沒責怪她,只是心疼。夫君對她真好,她一定要好好保護好夫君的。

  夫君可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少年,她就算拼了這條命也不會讓夫君受傷的!

  小丫頭暗暗發誓!

  ……

  官府。

  程縣令站在門前,看著太陽逐漸落山,有些出神。

  眼神模糊之間,他看到了幾個人影走來。趕忙搖了搖頭,卻發現不過是幾隻飛起的鳥雀。

  自己的人呢?怎麼還不回來?

  那可是自己的全部家底,若是真的都折損在了那,後果他不敢想。

  而且如果沒回來,就說明任務失敗了,那麼他晉升的機會也變得渺茫。

  一時間,他心中有些後悔和林小凡為敵。

  再給他一次機會,他絕對不會今這趟渾水。

  「姐夫,別著涼了。」

  一旁的呂子明帶著諂媚的笑,走了過來,給程縣令披上了一件棉衣。

  程縣令看著呂子明,頓時氣不打一處來,一巴掌把他拍到了一邊。

  你踏馬還好意思在這裡獻殷勤。若不是你當初去刺殺劍家的小少爺,老子至於落到這副樣子麼?

  早知今日,當初就該把你綁著去劍家認罪。

  呂子明一臉委屈,我又咋了?為啥又打我?

  可是程縣令並沒有用語言回應他,而是用拳頭回應了他。

  打了足足十分鐘,呂子明都快不行了,程縣令卻還不解氣。

  「程縣令,算了吧。」

  陳雪從門中走了出來,制止住了程縣令。

  再讓他打下去,可真要出人命了。

  程縣令喘著粗氣,眼中的怒火不減,但總算是恢復了幾分理智。

  「程縣令,這一次,咱們的人應該是都折了。」

  陳雪緩緩的道出。

  如果他們正常行動,早就回來了。

  程縣令聽聞後,想要反駁,可是卻不知如何說。

  許久,他嘆了口氣,整個人都跟焉了一樣,一瞬間老了十幾歲。

  「唉,天要亡我啊!」

  任務失敗,自己的晉升之路渺茫。同時,他還得罪了劍家,現在還有一堆爛攤子要處理。

  一切事情壓在他心頭,讓他喘不過氣。

  「不過程縣令,我們還有一次機會!」

  陳雪抬起頭,緊盯著程縣令。

  不過程縣令卻沒了之前的鬥志,無精打采地開口:

  「陳小姐,我這次是真的一個人都沒了。」

  他的人已經全部死乾淨了,就算是神仙來此,恐怕也無力回天了。

  「程縣令,我們在劍家的臥底傳來的情報,後天劍鋒將親自來此,我們還有明天一天的時間。」

  一個四十歲的中年男子走了進來。

  男子穿了一身官服,體態微胖,臉上帶著和善的笑容,但眼神深處卻隱藏著一絲陰狠。

  「敢問閣下是?」

  程縣令看著中年男子,有些不解的問道。

  「在下陳家,陳法。」

  男子開口道。

  程縣令聽到來的人,臉上多出幾分驚恐。

  陳法之名,他可是聽說過的。這人看上去面目和善,卻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笑面虎,尤其是擅長官場上的那一套。

  「不知大人到來,有失遠迎,還望大人恕罪。」

  程縣令頓時把姿態放到了最低,生怕得罪眼前的人。雖說姿態放得很低,可心中卻閃過一絲欣喜。

  陳法是誰?是在官場上叱吒風雲的老狐狸!

  他都來了,任那林小凡和劍白有翻天的本事,又能如何?

  至於劍鋒,他要後天才能到,來的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無妨,我這次唐突前來,應該和你請罪。程縣令放心,明日你和我走一趟,定能讓那林小凡乖乖把連弩交出。」

  說罷,陳法也行了一個標準的禮。

  「大人,我們該如何才能對付那林小凡,我一定配合。」

  程縣令急切地開口問道。

  「林小凡有三大罪。第一罪,擅養私軍。國法規定,非貴族不可有私軍,護衛不可超過八人。他當時建軍是為了防止流寇,可流寇結束依舊沒有解除,這是第一罪。」

  「第二罪,擅自製作大量兵器。國法規定,普通人可以攜帶武器防身,狩獵。根據戰局分析,他那裡起碼有二十架連弩。所有的連弩制式都差不多,明顯是一起製作的。這已經是違反了國法。」

  「第三罪,濫殺無辜。國法規定,殺人者,若非緊急情況,需償命。程縣令的人死在他手裡的已經超過了百人,足以給他們村所有人定上死罪。」

  陳法緩緩的開口,臉色依舊和善,可是眼神卻是毒辣。

  敢和陳家對著幹,那必然讓他死無葬身之地。

  「可是……」程縣令聽聞後,先是行了一禮,隨後才說道:

  「大人,我有些事想請教一下。第一,他擅養私軍,可是他若是把護衛隊的人都偽裝成普通農民,我們沒有證據,怎麼定罪?」

  「第二,他擅自製作武器,可他們村莊附近有一些暗衛,看到官府的人必定會把武器藏起來,我們也沒有辦法應對。」

  「第三,我的人雖然死了,但是他肯定已經把屍體處理乾淨了,我們依然沒有證據。若是無證就抓人,恐怕會引起百姓恐慌啊!」

  程縣令說出了自己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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