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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相依為命的日子

2024-09-28 14:09:43 作者: 雲上城橋
  王月皺著眉頭一番回憶,「好像是吧……所以你到底提他幹嘛?」

  她推了王全義一下,「像這種連前男友都算不上的前前前——任,就應該把他當成一把流沙,隨手揚在記憶的浪潮里被沖刷不見!」

  王全義「切」了一聲,「你還挺文藝,都說了你倆的感情不是重點。」

  王月又錘了王全義一下。「所以重點到底是啥?趕緊說啊!」

  「你讓我想想要怎麼跟你講哈。」王全義組織了一下語言,「那個時候你哥我不是在一個建築公司裡面當保安嘛,那個老闆沒事老是拖欠工資,你還記得不?」

  「那肯定記得啊,那時候咱兩個過得可苦了,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我上學交學費都靠貧困貸款,放了學還要去撿破爛。

  說起來,我跟那個姓李的好像就是賣廢品認識的。」

  「是啊,可苦了,」王全義和妹妹依偎在一起,「現在也算是苦盡甘來了吧。」

  王全義和王月兄妹倆打小就相依為命了。

  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原本是有一個完整、圓滿的家庭的。

  他們的父母很恩愛,收入也不錯,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氛圍都很好,不然也不會有王月這個交罰款生的二胎了。

  父母親給了他們兄妹倆很多很多的愛,儘管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人家,但是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突然有一天,不幸到來了。

  王全義和王月的父母出了事故,父親當場去世了,母親被送去醫院搶救,在icu里待了三天,也還是走了。

  夫妻兩個雙雙亡故,留下了王全義和王月兄妹倆,還有村里、鎮裡各一套房子和十多萬的遺產。

  父母去世之後,王全義和王月就到了叔叔家去。

  不是親叔叔,是表叔,爺爺的兄弟家的。

  表叔把他們倆接走,也接管了他們父母留下的遺產。

  表叔人也是很好的,對他們兩個盡心盡力,送他們去上學,照顧他們起居,讓他們吃飽穿暖,把他們當做是自己的親生孩子。

  而且表叔也沒有因為私心偷偷吞沒他們繼承的遺產,只是暫時保管,把鎮子上的房子賣作了現錢存著。

  表叔自己家裡也有個孩子,是個男孩,年紀介於王全義和王月中間。

  那個男孩有些皮,被奶奶慣的,有時候會欺負王月,偷偷扯她頭髮,掀她裙子之類的。

  王月那時候還很小,才四五歲,被欺負之後的下意識反應就是哭。

  表叔發現她哭了,就會訓自己兒子,從來不偏幫。只是這種大人的公正,讓王月在私下裡被叫成了「告狀精」。

  漸漸的,王月學會了不哭,把委屈自己忍著,要哭也只撲倒自己親哥哥王全義懷裡哭。

  有的時候,也會哭著問自己的爸爸媽媽為什麼還不來接她。對她的這個問題,當時已經快要小學畢業的王全義沒有辦法回答。

  寄人籬下的日子不算好受,哪怕表叔對他們已經足夠好了,也依舊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不過,好歹還是能生活下去的,那一點點小小的不愉快王全義能忍住,也能抱住自己小小的妹妹,哄她也忍住。

  正當王全義以為,自己和妹妹的日子就會一直這樣過下去,直到自己成年可以養活自己和妹妹為止的時候,不幸再一次發生了。

  表叔在工廠上班的時候,因為操作不當掉進了高溫熔爐,死了,連骨頭也沒找到。

  世界對於王全義和王月來說,突然就不一樣了。

  一大群不認識的成年人忙忙碌碌操辦完了葬禮,嬸子在全程落著淚,黑著臉,那個總欺負王月的,表叔的兒子嚎得像個傻子。

  後面一天的飯桌上,氣氛和冰窖里沒有什麼兩樣。

  王全義發現那個表弟吃飯的時候在桌子底下偷偷踢他妹妹。

  王全義最見不得有人欺負妹妹了。

  妹妹王月癟著嘴,想哭,但忍住了。王全義卻沒忍住,制止了一下。

  「別偷偷欺負我妹妹!」

  然後,王全義看見以前還算和藹的嬸嬸對他翻了個白眼。

  「就是兩個寄生在我們家裡的吸血蟲,脾氣還挺大!」

  再後來,王全義聽見嬸嬸和姨奶奶在房間裡說話。

  「這兩個小喪門星!吃咱們家的,喝咱們家的,把自己當主人了!」

  「他們爹媽就是被他們剋死的,咱們家大軍肯定也是被他們剋死的!」

  那話里的恨意狠勁嚇得王全義後退了好幾步。

  再後來,表弟偷偷溜進了妹妹王月的房間裡,脫她的衣服,摸她,被王全義撞見了。

  王全義當時就和那表弟打在了一起,仗著自己大三歲高撞一些的身體,把他打得滿臉是血。

  嬸嬸回來了,一看見他們打架,趕緊過來制止。

  表弟看見自己的媽就像看到了靠山,撲上去裝可憐,哭喊著:「我和妹妹玩呢,他上來就打我!」

  嬸嬸護著自己兒子,罵王全義和王月,「兩個白眼狼!我們家怎麼對你們的?你們就這麼報答?長本事了居然打我兒子!你們給我滾出我家!」

  王全義和王月兄妹倆就這麼被趕了出去。

  父母留下的那些遺產都被嬸嬸扣下了,說是賠她兒子的醫藥費了,只給了他們兩萬塊錢,還有農村老房子的證件和鑰匙,讓他們去自生自滅。

  被趕出去的時候,王全義初三,王月小學二年級。

  他們兩個小孩拿著村里老房子證件也不好回去。

  村里沒有學上,而且也沒有適合他們賺錢謀生的法子,所以王全義花錢租了個房子,給妹妹王月交了學費,讓她接著好好上學,自己則是上完了初中,拿到初中畢業證後就不讀了。

  初中畢業的時候十四周歲,他能去打工了。

  老家那邊多的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初中就輟學打工的。

  有家裡不讓讀的,很多家長覺得讀書沒用,還費錢,不如早點去賺錢補貼家用。也有自己讀不下去的,覺得自己打根子裡就不是個讀書的材料。

  總之,王全義沒去讀高中,而是開始用各種辦法賺錢,養活自己和妹妹。

  對他來說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供妹妹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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