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犯罪分析
2024-02-05 01:19:16 作者: 溟少司
鄭州市公安局,重案組會議室。
賀蕭帶著自己喝水的茶杯,規規矩矩的走到講台上來。雖然這不是他第一次作為會以主導者的身份,但是面對自己熟悉的人還是會有一些緊張。
他把筆記本電腦放在正中間,按下電源鍵,調到自己想要講的一張演示文稿。把外套脫下,掛到了旁邊的一張桌子上。把襯衣的衣袖挽到胳膊上,稍微甩甩手。再清清嗓子,準備自己的演講。
我想準備向大家講解這次關於這個女性失蹤和殺害案的犯罪側寫報告:
關於女性受害者的犯罪行為和犯罪邏輯剖析,一般情況下都是以性為主導的性意識是殺人案,他真正的犯罪動機來自於實質上心裡的憤怒。並且這種憤怒的根源與生活平衡感的缺失有關。
主要這類案件都是以毀屍與*侵手為基本手段,以尋求控制感作為動機的系列犯罪。從三次案件中可以看出,這個案件最開始是源於一種不屑,一種鄙視,並不是心理上的障礙。
從第二次案件到第三次案件中可以發現,受害人會有被囚禁的可能。本來受害人是生活在相對於安全的一個地方,但是他通過某種手段把受害人帶到一個他的親屬範圍,並在這個領土範圍內對受害人進行管控,從而得到一種權力。
可能在這期間,受害人不會理睬他的這種行為,甚至是拒絕他對自己的一種侵犯,所以受害人可能會有逃跑的想法,這樣就很大程度上激怒了他。由於這種憤怒的情緒帶給他。所以一開始的案件,他會使受害人的屍體放在一個既是隱蔽又不是隱蔽,反而是相對於開放的一個地方,這樣可能會滿足他心理上的快感。
而且從之後的幾個案件的犯罪現場得知,是從一種從幼稚到成熟的表現,已經有了一種成長。這種變化也可以反映出他對屍體的處理上,受害人一開始衣著相對完整,之後到衣著簡陋,再到之後呈現裸體狀態。
然後開始切割術海源的器官作為一種紀念品帶離現場,但是又沒有強*之類的舉動。他對於受害人這樣的情況上來說,也算是屬於只是對受害人身體的依賴。
這樣的兇手一般都會有*功能障礙,但是這樣的問題是很難從心理上得到治療的。即使是身體上是好的,但是他心靈的創傷難以彌補,只能用這樣的行為來對此宣洩。當他面對自己喜歡的這個女孩的時候,心裡就會有迸發出一種舒適感,但是這種舒適感,反映的是他從年幼到青年時期的心理成熟上的表現。
之後我們再開始分析這個兇手的年齡目標,兇手選擇侵害的年齡是從二十到二十五歲之間,這個正值女性的青年時期。這樣女性年齡跨度小,只是對某一年齡段的女性產生極了,這種情況下應該是體內荷爾蒙暫時性爆發的可能比較大。
所以總結出,這是對單獨一個年齡段的女性進行的報復犯罪,而且他選擇的方案實現相對較近,並沒有太過於大的時間跨度。但是女性的背景和工作情況並沒有特定選擇範圍,所以這樣的被害人往往是一種替代心理,兇手想要替代自己心目中的某一位女性的形象。
同時兇手選擇的作案時間也可以反映出他有自閉心理,包括從作案時的衣服穿著,作案工具等來判斷,兇手故意選擇較為封閉的雨衣來擋住自己的某些缺點,包括自己的身體和心理要素。
一般情況下,如果選擇稍微隱蔽一點的著裝,可以選擇顏色較深的東西,比如說黑色衣服黑色外套,但是這個兇手選擇雨衣作為自己的行動著裝。雨衣整體的形狀上來看,比其他衣服面積大,更能遮擋住物容易忽視的地方,這就是兇手比較聰明的一點。
在第三個案件中,死者為女性年齡大概是二十到二十五歲之間,可以確定她的身份,但是,不能確定她是否與前兩個案件相關,可是這個女性呈現*體。而且從法醫報告上來看,除了確定是被人刺死之外,屍體的其他被害情況和第二個案件中的被害情況相同,頭皮可見多處創傷,估計是直接死因為鈍器打擊導致頭部的顱骨骨折。
其中第二個案件的被害人的現場報告上來看,屍體很明顯是受到鈍器敲擊致死,死者生前沒有經過什麼搏鬥,碰到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屍體並沒有器官缺失,這是第一個按鍵和第三個按鍵不同的一點。
第三個案件中還有一點比較特殊的是,在屍體身上發現用馬克筆畫出的x字形,具體位置大概是你胸部往上五厘米處標記的馬克筆記號。我們還可以從1963年的一個案件推導出這件案件的犯罪心理。
在那個案件中,犯罪者腦子裡突然有了非常暴力的想法,他想將同村的一個李姓女孩掐死。而且兇手的這種暴力色彩和幻想行為,剛好處於青春期,在青年階段剛好是對於這種*行為的懵懂時期。對於他來說,就像如同惡魔一般難以掙脫。
當時那個案件主要發生在夜晚,他會去鄰近的偏僻地帶,對那些女青年進行跟蹤。一般對他所吸引的地方,都是選擇性跟蹤有些姿色的女子。選擇一個特定的時間,然後突然衝過去,只要看見她們身上有恐懼和害怕的想法,就會非常的滿足,這種就是*幻想的一種典型案例。
在完成這一件事情之後,他就會將死者的頭顱砍下來帶回家,在之後的警方搜查中,在他的家裡也發現了大量的h色書刊和雜誌。
和這個案件相同,這類的兇手具有變態的*需求,同時會為了獲得滿足感的這樣的途徑,威脅到旁人的安全。他們的滿足感來源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