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傳說
2024-02-05 01:19:16 作者: 溟少司
「什麼,地下室的哭泣聲?」賀蕭接起電話,聽到了一個震驚的消息。
「還有地下室傳來歌聲,但是很詭異。」鄭旭楠似乎在說著電影裡的故事情節,讓賀蕭聽得雲裡霧裡,不知道他在說什麼,自然對這件事情不會相信。
鄭旭楠把電話掛了之後,帶上塑膠手套,小心翼翼拿起地上的手機,但不知道這是誰遺失的。
今天按照慣例是去尋找失蹤的第三名女性,可才到了這個社區就有傳言在午夜時分可以聽見有女人哭泣的聲音或者有時候會聽見有女人唱著恐怖的歌謠。這裡的居民人心惶惶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恰好最近有失蹤女性的傳聞,他們就懷疑可能是被囚禁的地點就是在這兒。
但是這隻手機已經被上鎖,暫時沒有破解密碼前沒有辦法打開。可就在仔細檢查這隻手機的時候,電話響了,上面沒有聯繫人的姓名,是一個陌生電話。
鄭旭楠戰戰兢兢的接通了電話:「餵……」,鄭旭楠屏住呼吸,猜測對方應該會說什麼。話還沒說完對方就把電話掛了,現在為今之計只能把電話帶回去仔細檢查。
「看,就是這部電話。」鄭旭楠把裝在物證袋的電話遞給賀蕭看後。發現這是電話,只是一個老款手機。現在是智慧型手機普及的時代,應該沒有多少人會用。
「我覺得應該把電話回撥回去,這是唯一的線索。」說著鄭旭楠就和辦公室里的各位緊急討論,可是大家眾說紛紜,不知道就是接電話,是不是應該撥回去。
「試試吧,至少能找到這隻手機的主人。」真是難果斷的按下了按鍵,找到了緊急聯繫人。
「沒錯,緊急聯繫人就是剛才接個電話。」按好了撥號鍵後,通話聲音響了起來。
「嘟,嘟~」等了好一會兒,可是對方還是沒有接聽。
「現在怎麼辦?」鄭旭楠拿著手上的電話,無助的看著辦公室里的幾個人。
「這個手機是在哪兒發現的?」賀蕭把雙手插進褲兜里,眼神凝聚在手機上,似乎是在思考著什麼事情。
「就是失蹤的第三個失蹤者魏丹紅家,這支手機就是在我去他家走訪之後,在一幢房子下面找到的。」鄭旭楠仔細回憶著當時發生的事情。
「可是為什麼你會問我之前的那個傳言?」賀蕭提起了之前鄭旭楠說的詭異歌聲和女人哭泣的聲音。
「哦,那是之前我就查過這裡的這個傳言很感興趣,所以去看看。」鄭旭楠解釋道。
賀蕭站在辦公室的正中心環顧四周,神色凝重的說道:「現在這件事情,我覺得和之前的案子有非常大的觀點,我們需要去那個社區進行嚴密排查,最好找到他們傳說的那個地下室。」
在投入了大量精力後,對這個社區進行拉網式摸排,重點找到當時失蹤的可疑人員。主要是對這裡的居民進行走訪調查,筆錄也是非常的細緻,希望可以找到有用的線索。可是接連兩天除了當地居民會說聽到了這個歌聲大概在半個月前,可是案件毫無進展。
最後只是在一個環衛工面前聽到了一條,似乎沒有什麼價值的線索。他說當時是在一個下雨天,他看見了一個穿雨衣的男人來到過這裡。當時他正在收垃圾,也碰巧聽見了男人打電話說的這樣一段話:
男人說:「現在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
男人說:「現在情況還不好說,但是我懷疑出事了。」
男人說:「但是這個地方絕對不能暴露,以後有人會查到這裡的。」
說完男人掛掉了電話,四處張望了一會兒,戴上了一副黑色墨鏡和鴨舌帽,就離開了這個小區。
賀蕭想了想問道:「他當時穿著的雨衣是什麼顏色的?」賀蕭想起了這個案件的關鍵性就是這個男人的雨衣,這樣就可以推測出雨衣是在哪裡買的,可能有人會見到這個男人的臉。
環衛工仔細回憶著當時發生的這個情景:「當時雨很大,但是我還是看清了他的衣服,是墨綠色。」
三天後,環衛工所說的墨綠色雨衣的購買途徑還是沒有找到,警方依然一無所獲。警方找了1160家賣雨衣的店,甚至找到了其他景區的公安幫忙調查,可還是找不到雨衣的來源警方為了追查這件雨衣的來源,但是發現這玩意兒滿街都能買到,根本沒法確定兇手從哪兒買的。
之後又向這個小區的值班室保安詢問了當時的值班表,發現唯獨只有環衛工見到,穿雨衣的那一天沒有人值班。這件事情發現值班的那天是因為那個人突然去了醫院,後來也對那名保安進行了處罰。
最近這個社區也有很多居民到這個物業管理處去投訴,大多數都是用噪音擾民的藉口去那個聽到聲音的地下室附近調查,可最終都是調查無果。
鄭旭楠突然對賀蕭問道:「你覺得這是一個完美犯罪嗎?」
賀蕭想了想,又搖了搖頭說:「我覺得完美犯罪應該有四種,但是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完美犯罪,一定會有疏漏的。
第一,我們明知道兇手是誰,但是沒辦法定罪,沒有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證據。
第二,明知被兇手誤導,誤認為兇手是其他人,或者以為受害者是自殺。
第三,是我們最奇怪的一點,完全找不到兇手的痕跡。
第四,就是警方沒有立案,甚至沒有人察覺到這樣的罪案已經發生。
而且我們現在分析這個案子,你可能就認為他是完美犯罪的可能性不大。就像我們之前調查的,第一起案件中,受害人被勒索錢財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有大量現金和銀行卡還在自己的包里,可以排除謀財害命。
然後如果是失蹤者被綁架的話,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收到任何綁匪的消息,甚至連被害人的家屬也沒有收到這樣的勒索信,可以排除為錢綁架的這種可能。
最後一種是報復性謀殺,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需要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去分析:
首先是報復性謀殺,如果是受害人已經被兇手綁架或者囚禁在某個地方的話,他在這個期間逃脫出這個地方,跑到了另一個地方,這樣的話激怒了兇手,兇手應該會引起報復性手段。
如果排除這種可能那樣的話,就只能是受害人已經被拘禁,甚至可能有強*的危險,這種情況下受害人應該還是活著的,但是遭受到了這樣的虐待,這樣就讓我想起來了,08年在h國發生的一個類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