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心理分析
2024-02-05 01:19:16 作者: 溟少司
白水村派出所。
「關於這個案子,我們已經請教了市局的專業法醫,她叫程橙,大家認識一下。」程橙露出一抹微笑,甜美而自然,沒有受到過污染一般,讓人深深迷戀。
「我檢查了一下,這件案子屍骨發黑,後腦被鈍器擊中,死亡原因就是頸動脈破裂,大量出血死亡。
而且你們看,除了頭骨有破損外,還有股骨,盆骨多處骨骼骨裂及有骨折現象,很大的原因就是長時間一來,屍體浸泡在水中,受到污水或者是大量水的浸泡浸泡,發黑現象比較嚴重。
我詢問了一下這次調查人員,都說屍骨被發現時已經是被泥石流沖刷到村莊,推理屍骨埋藏地是在山間的一處農家菜地,菜地的主人是兩個孤寡老夫婦。
他們與村民之間交往過少,而且無兒無女,聯繫起來比較麻煩,事實上,這個屍骨調查起來比較困難。
因為時間已經過去二十年,大部分的證據都被抹除,兇手選擇的原因也無從得知,這是本案最困難的一點。
我可以為大家舉薦一個人,但他現在還有一個比較嚴重的案件要處理,到時候我會聯繫他調查這個案子。」程橙說完,就離開了白水村。
…………
案子回到,系列謀殺案件上。
其中2-5案的受害人湯尼是一家外企公關人員,曾經是知名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在公司中的業績非常好,與同事相處融洽,經常請客吃飯,所以工作上她的好評度很高。賀蕭三人選擇先到湯尼的家中了解情況,於是來到了東城區希望路明日小區中找到了湯尼的家人。
來迎接賀蕭他們的是湯尼的父親,因為當時湯尼過世後母親精神大受打擊,已經患有嚴重的抑鬱症,這幾天剛好回娘家的姐姐家生活。
「您好關於湯尼我們想了解下情況。」賀蕭對湯尼父親說。眼前的湯尼父親非常疲勞,像是生了重病一般,雙手也是顫抖的,讓人非常同情這個失去女兒的父親。
「你們想知道什麼?」
「當時湯尼的著裝有沒有什麼特別的。」
「那天穿的衣服好像就是比平時暴露了許多,她說是參加活動規定的衣服。」湯尼父親好像想起什麼似的,猛然一抬頭看著賀蕭。
「還有就是她過世的姥姥送給她的絲巾。那條絲巾她平時都不會帶,她說是為了紀念姥姥而特別在那天帶著就出門。」
「她在家裡和家人之間的關係怎麼樣?」
「很好,從小我們就寵這個女兒,也經常陪在她身邊。」
…………
對於兇手的攻擊目標,現在的案情解析比較明顯:第一點,兇手選擇作案的地點主要集中在東城區古城路上。第二點,兇手的目標是單身女性,年齡集中於20至22歲。第三點,女性身上有兇手比較關注的某個特徵,比如說具有女性特徵的絲巾或者是項鍊等等。接下來就可以做一個關於兇手初步的犯罪側寫。
兇手對於女性的選擇有她獨特的一套標準,兇手攻擊的女性並不是隨機選取,而是通過某樣東西激起了他殺戮的願望。
一般情況下,殺手如果想要謀殺一些他認為仇恨的對象,在作案結束後兇手會將拋屍地點選擇在遠離作案現場的地方,但是本案的兇手卻要選擇在作案地點附近,或者就是在作案地點。
這一點無疑是在挑戰警察的底線,又或者是想要在大眾的目光下感受輿論的關注,只是他非常明顯的性格特徵。
往往這樣的兇手會非常殘忍,如果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如果在殺人之後內心會非常焦躁不安,對死者產生強烈的愧疚感,甚至會懷疑自己做法是否正確,長時間的心裡自閉。
從案件的總體情況來考慮,兇手在殺完人之後,並沒有急於離開作案現場,而是把受害人以一種奇怪的方式進行自我欣賞,他們往往會把殺人當做創作,如果在之後人們在看到他所謂的「藝術品」,兇手會非常高興,甚至達到癲狂的地步。
所以對於兇手的考慮不能僅限於正常人的思維。
湯尼父親所提供的線索非常重要,兇手非常可能在看到湯尼脖頸上所佩戴的絲巾,勾起了他心中的欲望。還有在做案後會把死者衣服帶走,作為自己勝利的回報,可想而知兇手的心理是多麼的變態。
還有一個線索,兇手的範文時間幾乎是每隔一年做案一次。很大的可能是對他的謀殺對象進行跟蹤調查,綜合考慮之後才下的決定。兇手的心思縝密,考慮非常充足,這一點讓我們搜證就會比較困難。
現在主要的調查,就是詢問案件受害人是否在被殺前有過被跟蹤或者尾隨的情況。通過最後兩個受害人的家庭情況及工作環境的調查,可以排除他們是被熟人所害。
兇手的居住地很有可能就是在古城路上,兇手比較善於偽裝,一般情況下,在平常人看來,他並不是那種變態殺人犯的存在,只有這樣極高的心理素質才能犯下這些案件。
現在還有一個比較可以設想到兇手心理的案件,那就是第一期案件。兇手在坐下第一起案件時,作案的手法並不是很完善,就像第一次做菜一樣,總是會顯得那麼的不完美。
兇手把拋屍地點選擇在小巷中,很明顯就是為了掩人耳目,當時的兇手並沒有那麼猖狂,體現了兇手第一次犯下案子時,心裡的極度恐懼,但是隨著第一個案件並沒有被警方偵破,是的,兇手更容易感覺到自己很容易逃脫法律的追責。
像他這樣的兇手,並沒有我們所謂的熱愛與嚮往,只剩下仇恨和心裡畏懼,他是殺人的惡魔,更是一個社會中挑戰美好與和平的千古罪人,雖然他可能有各種理由來逃脫罪責,甚至可能來洗白自己殺人的動機,但是我們不能原諒他,為了自己殘害他人的生命,這是與天使相對抗的魔鬼的存在。
第一個案子,受害人羅青青是一個酒吧服務員,本來的工作時間就和常人不同,主要在晚上工作,兇手就抓住了這一點,方便實施作案行為。非常有可能這位女性受害人,被兇手追求,所以第一個案件中的受害者,仇恨的動機比較大。之後的每一個案件可能就是對女性的憎惡,垃圾桶和的幽深小巷子可以對應著污穢和罪惡的代名詞。直到後來兇手選擇在大街上「光明正大」的作案,可想而知兇手是多麼的猖狂。
所以賀蕭和鄭旭楠還有徐瑾來到了第一個案件的發生地,畢竟已經是五年前的案件了,許多的證據已經被歲月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