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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表達愛(1)

2024-01-29 15:25:59 作者: 念刀刀
  我們擦身而過

  情緒在慫恿

  撐開了懵懂

  有一種衝動

  ——表達愛

  林懷瑾一家搬走時,沒有一絲絲預兆,倉促、迫切,一夜之間,樓上空空如也,就好像突然下雨了,晾在院子裡的衣服瞬時被收光,只剩窗台上殘留的榕樹落葉,蒼涼而寂寥。

  再次相遇是在十五年後的春天,25歲的林懷瑾已經紅極一時,成為人人追捧的歌手明星。

  他的臉上早已沒有當年靦腆的痕跡,取而代之的是自信、高雅、年輕氣盛,眼角眉梢也如同初生太陽般和煦溫暖。

  「你本名叫付蘇?付出的付?你今年23歲?」他問道。

  她點頭說:「是的。」

  他露出一個超級幸運的笑容,「我小時候住在你樓上,你還記得嗎?」

  她再次點了點頭。

  「太久不見了,我都認不出你了,你跟小時候一點兒也不像。」

  鵬城沿海大酒店的這場商業晚會人來人往,除了明星、名媛、網紅,還有一些商界精英。

  觥籌交錯間,林懷瑾坐在大堂環顧四周,視線最終落在那角落的年輕女孩身上。

  她像是和他一樣,不喜歡這些場合,所以一個人靜靜地端坐著。

  她也不玩手機,只是垂著眼睛,無聊地把玩著桌上擺的那一束鮮花,扯下花瓣,折下花枝……

  偶爾有路過的年輕男子對她搭訕,她也只是點點頭或搖搖頭,然後轉過臉又玩起了花,好像根本不屑於理會那些人。

  她穿著一件雪白的冬裝外套,戴了一頂類似羊絨做的黑色貝雷帽,頭髮很長,妝容很淡,一張臉滿是高傲冷淡,但又清麗脫俗。

  林懷瑾一眼不眨地觀察她許久,直到他讓服務生打聽到了她的名字:復甦,是一個作家。

  可這個名字怎麼那麼熟悉呢?他想著想著,腦海中浮出一段模糊的兒時記憶,好像從前他在鵬城居住的那一年時光里,同他一起上學的小女孩名字就叫:付蘇。

  這種莫名的記憶讓他欣喜,他極其紳士而禮貌,又帶著童年玩伴的親切感,輕聲對她說了幾句話。

  可她那張非常漂亮的臉上沒有絲毫詫異,她只是淡定地點了點頭說:「你也不像從前。」

  還,真是冷淡啊!那種想進一步了解她的欲望在心裡無法抑制,他繞到她對面的椅子,她卻看也沒看他一眼就直接開口:「不要坐這。」

  林懷瑾無故笑了,想他這般英俊瀟灑、風度翩翩,何時遭過女孩拒絕?可更讓他想不到的是:他竟然退讓了。

  從他到達意氣風發、萬人簇擁的位置之後,他的那股狂傲、從不妥協的勁兒從未消散過,而這一刻,他居然願意退讓了,真是不可思議啊!

  好友鍾阡陌一來就見他眼睛直直的,熟稔地搭了他肩膀問:「怎麼,又有哪個姑娘入了你大才子的青眼?」

  林懷瑾的眼神還在復甦身上打轉,他想了想,不禁勾起了唇角,「不是入了眼,是入了心。」

  「噢?」鍾阡陌順著他的目光,看到了那個白衣服的女孩子,打趣道:「老林,這可不是你的菜,你不是向來喜歡智商低又可愛的小妹妹嗎?這個女孩一看就很聰明,又冷靜,很有自己的想法。」閱人無數的阡陌公子仔細判斷。

  林懷瑾甩開他的手,眼睛比西裝口袋上別著的香奈兒胸針還要亮,「從現在開始,我喜歡她這種類型。」

  鍾阡陌用手背甩了甩他的胸口,笑著說了一句:「她看起來很難追,你試試?」

  試便試!人不都是喜歡挑戰不好實現的「難」事嗎?尤其是像林懷瑾這種少年得志、無所不及的年輕男人,越難不就是越喜歡、越想擁有嗎?

  他看著她漂亮的側臉,忍俊不禁,像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年。

  酒過三巡,宴會結束,復甦一直到離開都是自己一個人,林懷瑾終於逮著機會上前,對她笑意盈盈。

  當然,他的笑容還得區別於那些覬覦她美色的登徒浪子。

  他甚至還有些靦腆,絲毫不帶平時撩妹的熟稔,「你住哪裡?我送你回家吧。」他主動提出。

  復甦瞥了他一眼,晃晃手裡的車鑰匙,「我有車。」

  明明她的聲音很輕柔,她的臉色也是平和的,可怎麼就透著一副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氣質呢?

  不過他也有過牆梯——「你剛才喝酒了。」

  晚會的贊助商是某個品牌的雞尾酒,賓客桌上擺放的都是成人酒精飲料,他親眼看見她舉起杯子喝了幾口。

  他笑了笑,又補充一句:「我唱歌要保護喉嚨,平時滴酒不沾。」

  可她詫異地望著他,好像不知道他說這話的真正意圖,「那我叫代駕吧。」

  「那怎麼行呢?」他跟上她的步伐,順順噹噹地從她手裡拿過車鑰匙,豪爽到讓人無法拒絕,「好歹你小時候也叫過我哥哥,我很樂意送你安全到家,你的車我就讓助理開回去吧。」

  到了地下車庫,按了鑰匙按鈕,車群中頗為驚艷的那一輛粉色邁凱倫亮起車燈,那風騷且昂貴的顏色,那低到幾近卡在地上的底盤、招搖的奇特蝴蝶門……引得劉漢三驚訝地睜大了眼睛。

  林懷瑾也若有所思,他記得她小時候家境不好,和她母親相依為命,可如今,瞧她滿身都是數一數二的名牌穿搭,還有這一輛車,這斷斷不是她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所能擁有的。

  帶著對她的好奇,他問了她家的地址,她直接報了一個小區名。

  又會巧得那麼離譜!林懷瑾笑得十分含蓄,「我朋友也住在那個小區,鍾阡陌你知道嗎?」

  她點了點頭,可看到他的車就站著不動了。

  林懷瑾那輛高配版的黑色奔馳大G,簡直適合開去蠻野之地打仗,那又高又凶的四個車軲轆,她一個女孩子根本跨不上去。

  他心裡美滋滋的,非常紳士地對她伸出手,「我扶你好嗎?」

  然而他就真的那樣做了,她邁上車的時候,他兩手托起她的腰,將她輕輕往上一舉。這樣的舉動甚是親密,他心裡暗暗的想:以後每次見她都要開這輛車。

  回去的路上,他甚至放棄了多年以來猛烈的駕駛習慣,把車開得又平又穩,又慢。

  一排排的路燈閃爍而過,汽車轉向燈「滴答滴答」的響著,他轉彎的時候看向她那邊的後視鏡,而她的眼睛也正好對著他的。

  浮光明晦,無聲交眸,短短一瞬,在他心裡,好像凝就了這煙火塵世中的所有溫柔。

  從此,一種叫「愛情」的音符在林懷瑾腦海跳躍、心中圍繞,挑逗他的每一個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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