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三首歌兒
2024-02-01 20:28:11 作者: 惠鵬鵬
胡亮的歌沒寫出來,最驚訝的不是程宮,而是丁建國。
因為蘇乙在這之前就告訴丁建國提前準備好歌兒,要用。丁建國剛開始並不覺得會用到自己,沒想到蘇乙一語成箴。
「你們誰還寫過歌兒?」程宮環視一周,目光率先落在了丁建國的臉上,「建國?」
丁建國微微猶豫,下意識看了蘇乙一眼,後者則給他一個鼓勵的微笑。
「我——寫過一首,不太成熟。」最終,丁建國還是按照蘇乙的想法道。
「好,一首備選。」程宮愣了下,又看向楊雙樹,「老爺子,你呢?」
楊雙樹先是搖搖頭,剛要說話,便在這時候蘇乙插嘴道:「楊叔,你肯定有家底兒,拿出來吧,你要拿我也拿,你要不拿我也不拿。」
楊雙樹一愣,道:「你有你就拿你的唄,你跟我學什麼?」
「您是老一輩,我這叫繼承傳統。」蘇乙笑嘻嘻道。
「好的怎麼不繼承?臭小子!」楊雙樹笑罵,他有些羞澀,道:「我是有歌兒,但都是早些年自己寫著玩兒的……」
「那就拿出來,作為備選。」程宮道,「大家都是樂隊的一份子,有多大勁兒使多大活兒,齊心合力把樂隊做好,好不好?」
「成,那我就獻醜了!」楊雙樹一咬牙。
程宮最後向蘇乙一揚脖子:「十一,你剛才話都說了,那肯定沒問題了唄?」
蘇乙笑著給他比劃出一個OK的姿勢。
「希希?」程宮看向喬美希,後者連連搖頭。
「很好,那我們現在就有三首歌兒備選了。」程宮一拍巴掌,「那就麻煩三位先去把歌譜寫出來,我們時刻準備瞻仰三位大作。」
三人齊齊往進走的時候,楊雙樹瞪著蘇乙道:「臭小子,要是害我丟了人,我可饒不了你。」
「那哪兒能?你老人家出手,基本沒我倆啥事兒了。」蘇乙笑道。
老爺子樂呵呵走了。
其實是個人都能看出來,他迫不及待想要拿出自己寫的歌兒。
「喂,你到底什麼意思?」丁建國不解問道,「為什麼還要楊叔也拿出他的歌兒?你到底怎麼想的?」
「為了樂隊唄。」蘇乙裝傻充愣。
「不說算了,沒勁!」丁建國狠狠瞪他一眼,轉身離去。
蘇乙微笑看著她的背影。
其實蘇乙的目的很簡單——第一,儘量消除程宮對這支樂隊的影響;第二,拉攏楊雙樹這個定海神針。
他不是要勾心鬥角,而是要純潔隊伍。
現在這些人中,有一個人純粹是衝著錢來的,這個人遲早會成為一粒壞了一鍋湯的老鼠屎。
蘇乙可沒工夫也沒興趣等這個人浪子回頭金不換,所以他要從一開始,就把這個人的影響力降到最低,從一開始,就做好把這個人踢出隊伍的準備。
最起碼的一點,這支樂隊絕對不能因為程宮的那點兒往事,被叫做縫紉機樂隊了。
一個小時後,蘇乙走出房門,他用前三個月惡補的樂理水平,完成了一次跨越世界的剽竊。
事實證明,即使是剽竊也是個技術活兒,沒有樂理知識,一首歌兒就算你能一字不差地唱出來,也抄不出來。
所以蘇乙現在知道,文娛小說里主角用哼歌兒的方式把歌就給剽竊了,這事兒要多扯淡有多扯淡了。
<div class="contentadv"><center>
</center>
說實話,在專業的人眼中,一眼就能看出你這歌兒是科班出身的人寫的,還是野路子的人寫的。你一個連簡譜都不會的人突然寫出一部和聲進程特別豐富的專業之作,你說你不是抄的,就等於捏著鼻子騙嘴說肉一點兒也不香。
這並不是貶低野路子,事實上很多偉大的作曲家也是野路子出生,他們的作品也很偉大。
但再偉大的作品,也是能看出來這是野路子的。
所以打算穿越後剽竊當歌手的童鞋注意了,這裡要劃重點,你得先去學好樂理,再拿出剽竊作品來,才有說服力。
你要是連簡譜都哼不明白就去寫歌兒,異世界的專業人士分分鐘教你怎麼做人。
三首歌兒被釘在白板上,所有人都圍了上來。
大家第一個看的是老爺子楊雙樹寫的歌兒。
歌兒的名字很俗——孤獨。
我是一隻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風吹,千百年我還不肯輪迴,我在享受長夜的黑。
我是一匹瘸了腿的老狼,一聲哀嗥在天邊迴響,同伴們已將獵物包圍,我枕著黃沙沉沉地睡……
歌詞很有意境,關鍵編曲更妙,很復古,也很磅礴大氣。
這是一首完成度非常高的作品,可以看得出,是經過反覆修改,千錘百鍊,經得起審視和考驗的作品。
除了希希,所有人在看完這首歌兒第一反應就是——驚艷!
然後就是震撼!
就連始作俑者蘇乙,也完全沒有想到老爺子會拿出這麼一首作品來。
胡亮迫不及待拿著吉他試著彈唱,但開口兩句繁複唱了幾遍,他都唱不出這首歌兒的感覺,最終無奈搖頭道:「不行,這首歌兒我唱不鳥。」
「我是一隻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風吹……」楊雙樹神色肅然,清唱了兩句,瞬間就把人帶入一種蒼涼的意境之中。
眾人忍不住齊齊鼓掌。
楊雙樹急忙擺手,但所有人都注意到,老爺子眼角閃爍的淚花。
顯然,這首歌的出現,對老爺子來說意義重大。
「歌兒絕對好歌兒,但是只適合老爺子自己唱。」程宮道,「而且基調太悲,不適合做咱們樂隊的開山之作。」
眾人都沉默下來,唯有蘇乙不動聲色皺皺眉。
「我同意程經紀的看法。」楊雙樹率先開口,故作毫不在意地笑著,「這首歌兒近幾年我一直在不斷完善,其實我知道,暮氣太重,年輕人欣賞不來的,你看吧十一,我說我就不獻醜了,你非要我拿出來……」
「楊叔,你這歌兒做主打不適合,但絕對可以作為咱們樂隊的保留曲目,壓箱底兒的法寶。」蘇乙笑道,「我覺得以後咱們要是真火了,楊叔你這歌兒,絕對是咱們吸引鐵粉的不二利器。」
還有一更到晚上了。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沒存稿啊。
另外,本章那兩句歌詞兒,節選自鄙人年輕時候做音樂夢的時候寫的歌兒,我這個鄙人吧,年輕時候整把破吉他還出去賣過唱,可以說,哥也是有過夢想的。
諸如此類矯情無病呻吟的歌詞兒,還有什麼「一鍋渾濁的麵湯,煮著營養不良的夢想」,這樣。
現在想想,又是感慨,又想掐死自己。
那時候得是多矯情,才寫出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