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嚴以律已
2023-12-22 01:30:42 作者: 尚書台
「大老爺愛民如子,我等都深切知曉了,這重打四十軍棍,我等求免了吧。」
「大老爺有這種心,就足夠了,哪能讓你真的自己打自己呢?」
苦主石老漢,已是站起了身,顫巍巍的想將高岳從地上拉起來,又怕太用力,冒犯了高岳,拉又不敢拉,放又不敢放,直急的叫哪位來幫幫忙。
曹莫幾步上前,他是常年奔走,親下田間之人。雖已年過四旬,卻還是有一把子力氣。他沉下身子,將高岳架起,激動道:「將軍!將軍赤誠之心,律己之情,嚴肅之意,感人至深!賈某既感且佩,自嘆弗如。」
「如今眾人皆求將軍,便連這苦主一家,也是求告不迭。將軍,四十軍棍,不當耍子。將軍還有軍政要事、安民整軍諸般公務,打壞了身子,如何理政?這一遭,便免了吧。」
曹莫感動之餘,口吐肺腑之言,潛意識裡,已經認同高岳一郡之首的地位了。
高岳見是他,也聽出了他話中的歸順敬服之意,很是欣慰,便道:「先生!先生愛我之心,高某感激不已。」
他索性翻起身,站了起來,對著所有人大聲道:「眾位。聽我一言。」
府衙前登時安靜了下來。一張張神色各異的面龐,皆是定定的望著高岳。
「眾位。」高岳拱手言道,「爾等以我做戲耶?既然有法,便應是人人遵同。若是因為地位懸殊,貧富有別,就可以區分對待,要法何用?」
「只有人人遵紀守法,那麼才有公道可言,萬千黎民百姓,才有保障可言。我既然監管屬下不利,豈有自我放縱一說?開此先河,日後何以服人?」
曹莫不禁言道:「春秋之義,法不加於尊。昔年魏太祖也曾干犯軍法,後亦免之……」曹莫說的乃是三國時曹操行軍之時,所乘之馬被飛鳥所驚,縱入田間,踏壞農家麥田,犯了軍法。
曹操便立時叫人來行刑,主簿郭嘉便說了這樣一句來勸諫,意思是春秋的典故說:自古刑法是不對尊貴的人使用的。
高岳飽讀詩書,當然知道這一典故,張口便回到:「然魏太祖也曾言,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
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違反,如何能統帥和約束部下呢?先生不用再勸了,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卻不願做到,如何能夠讓別人信服?
曹莫訥訥無言,搖首嘆息而退。
李虎忍耐不住,高聲道:「將軍當時正府衙坐堂中,城中一應軍務,交給了我,是我暫時在總管。既然馭下不嚴,我更有責。要打,也應打我。」
高岳猛一揮手,厲聲道:「都勿再言!我意已決,左右執行!」
他復又趴伏地上,扭頭對躲在丈許外、執棍的兩個士卒嗔目道:「速來!若是手下留情,徇私舞弊,不認真責打,我必殺汝!」
話已至此,還有何好說。兩士卒面面相覷,將軍棍緊掣在手,咬一咬牙便要邁步過來,馮亮一把拉住二人,低聲急速道:「若當真用全力,你兩人也沒有好果子吃!」
二人大窘,無可奈何,移步在高岳身邊,一左一右站定。
眾人看那軍棍,齊眉高度,粗如酒盅,上黑下紅、上圓而下略扁,低端包著烏沉沉的黑鐵,這一棍子下去,妥妥的皮開肉綻,待到打完四十下,怕是半條命都去掉了。
兩名行刑軍卒,早已站定,卻始終下不去手,非是不能,而是不敢也。二人似風箱裡的老鼠般,帶著求助的目光左右張望,只盼著有人能出來,解了這讓人窘迫至極的場面。
高岳待得片刻,見仍無動靜,一扭首,見那兩名士卒,還是站立不動,面帶躊躇。
高岳大怒:「所謂軍令如山,令行禁止。主將既有令出,爾等踟躕不前,懼不執行,若是到的戰陣之上,豈不壞我大事?這般對抗軍令,唯有明正典刑!」
高岳說著話,便要從地上爬起,手已往腰間去摸跨刀。
一看他又要殺人,二人唬得亡魂皆冒,慌忙跪下磕頭道:「將軍饒命,屬下這便遵令!」言未畢,便站起身來,連一腦門的汗都顧不得擦,便咬牙將軍棍用力打將下來。
「啪!」
「啪!」
硬木擊打在肉身上,發出一聲悶響,從聲音便可辨別出那沉重的質感。
當初岳飛在訓練騎兵時,「師每休舍,課將士注坡跳壕,皆重鎧習之。」高岳曾和岳雲一同注坡——從高高的山坡上縱馬疾馳而下,馬躓,馬在疾速下奔時,被絆倒了。
岳飛大怒,認為二人訓練不認真,做不到騎術精良,業務素質達不到標準,便欲斬之。眾將苦苦求告,方才免死,怒而鞭之。所以才有「背嵬所向,一皆當百。如注坡、跳壕等藝,皆被重鎧,精熟安習,人望之以為神」的世人贊評之語。
岳飛對手下大將、重將、親將,要求極其嚴格,從各方面綜合入手,力求將其錘鍊成放之諸軍皆是出類拔萃、完全能獨當一面的精良之輩。
而對於普通士卒在武技方面存在的問題,岳飛則著重採用教育、引導等辦法,並告誡他的部將們,要愛兵如子,不要為這類事而輕易地笞責和辱罵那些普通士卒。
故而高岳身為親將和義子,所受到的錘鍊的嚴苛程度,比起其他部將,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被杖責、鞭打等,從前已是習以為常;到的後來,日漸成長並能獨當一面時,才慢慢的體會到岳飛的苦心。
兩名行刑軍卒,因懼死,便慌忙動手杖擊。力道確是不弱,到的十餘下,高岳被擊打的背臀部,已是鮮血洇出,將破碎的衣服染得通紅。
高岳趴伏在地,額上已有汗珠冒出。疼痛感,對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樣的。區別只是,有人是鋼鐵般的意志,任你多麼難熬的劇痛,都能強忍的住;有人則是蛛絲般的神經,受的些苦楚,便自覺經受不起,一門心思只求退讓躲避。
高岳自然是前者。肉體被重力擊打,一下勝似一下,直痛的筋麻骨酸。但他一面咬牙強忍,一面也確實在心中給自己敲了警鐘,軍紀,大事也,稍有放縱,百戰精兵也會變成一盤散沙,不可不警戒。
「啪!」「啪!」「啪!」……
打到二十多下,高岳已是面色蒼白,豆大的汗珠洶湧而出,竟自糊住了雙眼,他努力鎮定,咬牙堅持,鼻息卻一下粗似一下。
周圍的百姓,大家都神情緊張、斂聲屏氣地注視著。有些膽小的,是不是發出了陣陣叫聲,仿佛那高高揚起又重重打下來的軍棍,都砸在了他們心裡一般。
手下揮舞間,行刑兩人無意抬頭,一眼便撞見馮亮那陰森的臉。馮亮自從手刃郅平後,整個人氣勢大變,雖然還是那瘦小的身材,臉上甚至還有些稚氣未脫,但絕然不再是從前的馮亮了。
想起來他警告的話,兩人心中直叫苦,一個說打輕了就要爾等腦袋;另一個意思打重了便取爾等性命。從前行刑打人,只覺得興奮刺激,此刻只恨不得自己被打一頓了事,勝過在此煎熬。
兩人被馮亮的眼神看得有些發怵。手下力道不自覺的斂了一斂,又打了十數下,已打了三十七棍。
兩人定了定,直了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氣。一人叫道:「將軍容稟,還有三下便就見好,將軍再忍耐片刻,屬下無禮了。」
按照慣例,實打實的杖刑,這最後三下,等於是個收尾,便要格外重擊,是個教訓警戒的意味,叫犯人加深印象,牢牢記住,從此以後,莫要再作奸犯科、違犯法律。
當然,那塞過好處、走走過場、的場面活,自然另當別論。
三百六十行中沒有杖擊這一行,但這一行絕對也是靠手藝吃飯的。打慣了人、做熟了手的,笞杖在手,生殺、輕重僅在一念之間。於是,怎麼打人也就成了一門學問。
清代方苞《獄中雜記》中曾記載著他在刑部監獄中親眼看見的一件事:有三個犯人遭受同樣的杖刑,為了少吃點苦頭,他們事前都賄賂了行杖的差役。
一個犯人送了三十兩銀子,被稍微打傷一點骨頭,養了一個月的傷;第二個犯人送了一倍的銀子,只打傷一點皮肉,不到一個月就好了;第三個犯人給了一百八十兩銀子,受刑後當晚就步履如常了。
吃不吃皮肉之苦,會不會傷筋動骨,全看你的身份和使得錢財。高岳沒使錢財,但他的身份在那擺著,行刑兩軍卒,不敢敷衍了事,但也絕不敢十足十的下死力氣。不過這最後三下,在氣勢上,一定要做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