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兵役策
2023-12-17 18:06:28 作者: 孤君道
顧夢麟還算是新人,會議休息時提著籃子採摘下口的菜果。往常會議長,中午一起動手做飯吃。
朱弘昭努力營造一種親如1家人的關係,抵消君臣隔閡是他心中所想。對外人,容不得他們猜測自己,保持神秘的權威。對貼心人,則要好,讓他們敢說話,讓他們知道自己其實是個仁慈的人……
他對文人的嘴,深深的表示敬佩。
同樣是殺人,在前內閣首輔朱國楨的解釋下有了說法,有輕天下人的嗜殺,還有重天下人的必殺,不得不殺……
袁可立的5條核心政策,首先是當首的強工策,以生產更多、更優良的鋼材為目標,目標是任期結束前,各地官營鐵廠年粗鋼總產量能達到1百5萬鈞,完成6倍增速。
配套的就是山西煤業發展,主張1律國營,杜絕一切私營,將鋼鐵的命脈源頭,也就是煤業控制在手裡。儘可能降低官營鐵廠的生產成本,並有許可內部採買的競爭制度,增加活性。
第2條大策還是鐵路,修通遼東4省、朝鮮省及環蒙古3省及河套省,入甘肅的鐵路網。鐵路修到哪裡,朝廷的有效統治9蔓延到哪裡。
蒙古大汗林丹汗歸附了,可歸附的都是河套以東的漠南諸部,漠北諸部如外喀爾喀諸部、車臣部等依舊沒有實質反應,沒有送貴族子弟進入國子監求學為質,更沒有申報本部人口、財產、傳承體系等等信息,只是名義人的服從。
畢竟隔著大漠,也不好去打。
國朝現在還是休養生息為主,漠北諸部素來也不認林丹汗,所以攻伐漠北,是林丹汗的事情,準確來說是漠南蒙古3省的事情。林丹汗這位蒙王一直待在京中忙著造孩子,以後蒙王入京,世子住在封地是早有的約定。
連大致的鐵路修建計劃都有,1條從遼東開修,1條從張家口向外修,向東西兩面蔓延,西邊從榆林紅山口往外修。這只是初步的計劃,能不能修,還要調查路況後再行決定。
第3條大策教化,由朝廷撥錢於北方、西南、蒙古、遼東地區修建學舍,招士子前往教學。為降低成本,給與士子月6斗口糧,攜帶家人便是成丁5斗,少丁3斗。入學啟蒙童子家庭,繳納微薄的學費作為士子生活補助及學舍維修之用。
畢竟天地君親師,就算不出台學費制度,求學家庭也不會讓孩子的師尊餓著肚皮。給老師紅包開小灶,這種情況在當下的各家族學、義學、官學裡,是很普遍的。
國人敬天法祖,是敬畏自然,學習祖先積累的經驗。教師這一行業,受到的尊重是後人無法想像的。地方上,學官生氣了把你1個知縣、知府按在地上打,打了也是白打!
為鼓勵士子趕赴各地授業,有本縣學官推薦經禮部審核後,無功名者授業5年授童生,再十年授秀才,再十年授舉人功名,便有了當官的資格。
考中舉人9意味著改籍,民籍、軍籍改為官籍。軍戶比較坑,自己考中是自己的事,想要讓家族世世代代永遠脫離軍籍,只有1個辦法,按著太祖高皇帝的意思,去當兵部尚書吧。
同時,不限制這些授業士子科考,以授學本地為客籍參考。
這3條屬於在原有政策上進行強化和新增,從上面往下鋪,制定出標準和計劃進程,做好監督工作就能完成。
所以朱弘昭昨日看了就覺得靠譜,施行起來不是問題。更因為第3條大策,能為朝廷、為他迎來更多的擁護。有人歡迎這第3條大策,自然就有人反對。反對教育擴大普及化,壟斷精英教育,有這類想法的人始終都有。
但這種反對是無法開口的,教化大業上承聖人,功在千秋,你敢紅口白牙反對?
至於推廣教育的大殺器簡體字,朱弘昭沒這個心思,不是他懶,如果懶9該去辦,簡化後才是1勞永逸。而是大明的字,已經接近於簡體。後來字體複雜化,要問我大清去。
簡體字,更準確的說法是草書正規寫法,常用字體已有簡化趨勢和成果。
簡體字現在被稱作俗字,手頭字,後世的常用簡體字改革里,清、民國時期才占了1百出頭,其他簡體字從秦朝規定文字統1後,從秦開始9存在,並陸續產生。產生在明朝的簡體字,大概是7多個。
祖先那麼聰明,簡化文字這種利於生活的事情,人都有懶惰本性,怎麼可能不去做?至於字母單詞,你給咱再簡化1下?好吧,有縮寫……
簡化字體最扯淡的是幾個意思不同,形體迥異的字,給你合併為1個多音字。
不過還好,沒有搞成功漢字拉丁化,實在是太瘋狂,用蘇聯字母弄成的拼音取代漢字……如果真這樣,後人只能和朝鮮人一樣,看自己國家史書根本不認識。所謂的歷史專家,唔,他們是宇宙學院畢業的思密達。
袁可立的第4條大策就是新鈔政策,第5條則是兵役法。
新鈔政策實際上昨日已經解決,朱弘昭傾向於朝廷收攏金銀,以金銀幣流通,輔以紙幣、銅幣。先讓小面額的紙幣站穩,再發行大面額的。
而兵役法,重在1個役。
役,最熟知的兩個詞是徭役和衙役。簡單來說就是百姓有受國家徵召,參加國家工程、計劃的義務,可以是地方上的工程修建,也可以是兵役。每個丁壯從成丁開始,就有服役納稅的責任。
山大王都會讓人票參與勞動,更會和周圍百姓、商旅收取保護費,實際上朝廷也是這麼1回事。然而張居正1條鞭法裡,將雜稅、徭役折算在一起。
以前的徭役,輪到你頭上不去也行,要麼你僱人代替你去,要麼繳納錢給當地衙門,由衙門僱人去出工。在1條鞭法裡,統1由朝廷地方衙門花缺募集工人,所以這個錢折算在稅里。
袁可立有感於朝廷人工用度頗大,畢竟各處工程實在是太大了,保證了1系列勞動崗位的時候,也花去了太多的錢。人工成本也在上升,廢除1條鞭法里歸納的徭役部分
兵役法改革,目的就在這裡,以2歲成丁,5歲止,丁壯每人每年有1個月要為朝廷出工,伙食、路費由朝廷負責。這種要求相對於前朝實在是優厚,前朝一般以十6歲為成丁,6歲後才能免除徭役。
這種勞動時間可以積累,湊夠1年9必須出丁。也不限制代替,可以自己僱人參加或給朝廷繳納稅收。
兵役法以民戶為主,免掉的只有軍戶和匠戶,他們一直在勞動。民戶包括商戶,商戶還要負責雇員的徭役,只要簽了當年的勞動契約,當年的徭役時間折算到僱主頭上。
這樣1來能大幅度增加朝廷的低成本勞動力,更能增加地方衙門的組織力。同時徭役勞力密集施工,彼此能建立良好的配合、隸屬關係。兵力緊缺時,稍稍訓練武裝後就是兵力。
同時,打破1條鞭法的完整性,為下1步改稅制奠定基礎。這是開源節流2合1的政策,更能極大的增強地方組織能力,間接強化朝廷統治力。
地方水利工程糟糕,官道失去維護,與1條鞭法有著關係,與貪污則是直接關係。徭役法在,勞動力是現成的,衙門稍稍貪得少一些就能完成任務。如果是募工來做,花的錢實在是太多了。
徭役,說白了就是免費的農民工。
同時兵役法規定,成丁後入軍服役滿5年者,罷免終身徭役;8年免去父祖徭役,十年、十2年以後每增長兩年,免去1子徭役。服役軍士免徭役子嗣,有服役責任,服役3年才行。若想繼續免除子嗣徭役,還是兩年1道坎兒。
還有種種特殊說明,如陣亡者,可以葬入朝廷英烈公墓,錄名各地英烈石碑,免家中1丁徭役,地方撫恤家屬十年,1年米糧1石。
傷殘軍士許可退役,免除終身徭役,可與不同撫恤。
服役滿十年退役者,朝廷安排工作,或編入地方警固役,每年合編訓練1月時間,分期進行,每次十日,每次參訓按照原有軍餉拿1半月餉。
既然是義務兵,那軍餉支出9比募兵要低,但可以逐步提升。
征日前,挑選京畿災民於天津操訓的十萬新軍,可以算是這種制度的體現
兵役法,正好與余煌的軍制改革一起拋出去,軍制改革要1步步來,等袁可立執政時,基本上就能打好底子。
兵役法的範圍太大,袁可立著重提出的以役為主,沒有過多涉及『兵』這個範疇。這是1個半成品,兵的改制,袁可立認為改由皇帝來改,1點意見都無。
可以看出,袁可立的5項大策里,真正用心,看重的核心大策就是教化與兵役。至於稅制改革,袁可立很想這麼幹,可認為還不是時候。改稅制,1定要等火候,等把各方收拾的沒脾氣了,全部捋順了在施行。
侍從司討論的核心也就是兵役法,矛盾也在兵役法,太過於苛嚴,太考驗地方衙門的組織力。大明不是大秦,大秦1道詔令下去,下面人立馬能按計劃抽調人力去做工程或組成軍隊,大秦的組織能力擺在那裡。
而大明,1個地方知縣基本上稀里糊塗的被士紳聯合胥吏玩弄的暈頭轉向,1個不知道真正民情的知縣,怎麼可能完成兵役制度的動員要求?
有,袁可立提出1個設想,恢復地方縣尉制度,隸屬於按察使司,間接隸屬於御史台。北方各地以退伍軍士組建的警固役,9掛在按察使司名下,調權歸按察使司,訓練歸都司衙門,所需糧餉用度由布政使司調度。
大明沒有縣尉這種公安局長,所以諸位也一直沒見過大明縣尉這種頭銜。但有負責監獄、治安的典史。當知縣、縣丞空缺時,典史兼領其職。
縣尉這種職位,自古負責的就是本地鄉勇訓練和徭役相關的事情。情況緊急了,帶著本縣的丁壯去武庫領取軍械後,就是1部主官。
軍制改革也一直在進行,最顯目的就是軍服方面,大明在朱弘昭來之前,軍服一直由紅色向白色過度,現在軍隊以紅白兩色為主。衛所軍戶籌建的後備役以靛青色軍服為主,屬於第2批動員序列,第3批動員兵就是地方警固役,配備黑色軍服。青色、黑色都是耐髒軍服,每年發一套,基本上是這些人的勞動服裝,也是朝廷給與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