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豪門•總裁 >被催婚!我的假女友是高冷總裁 > 第70章 原來是阿姨親手做的蛋糕

第70章 原來是阿姨親手做的蛋糕

2023-12-10 02:31:48 作者: 白茶小仙女吖
  她果斷將嘴巴里的東西咽了下去,慌慌張張的開始給自己找台階下。

  「要不,要不你也吃點,這個小蛋糕味道還不錯。」

  林遠隨口道:「我可不吃,原來上學的時候,每天早上必然都會有小蛋糕,吃膩了。」

  沈鬱夕順著他的話就往下說,試圖把話題扯開。

  「你小時候很喜歡吃蛋糕嗎?」

  林遠撇撇嘴,很是不以為然。

  什麼喜歡!

  他才不喜歡。

  「是早點,我媽這輩子最大的愛好就是做蛋糕了自從三歲過生日的時候,她第一次做蛋糕成功,簡直就迷上了,以至於我們家的早點,大部分都是蛋糕,什麼雞蛋糕,奶油蛋糕,巧克力蛋糕,草莓蛋糕,吃到懷疑人生。」

  想到老媽做的蛋糕,他就忍不住想來包辣條。

  再好吃的東西吃多了,都會變得不喜歡的,尤其是蛋糕這種東西。

  只要一想到,好像嘴巴里就會瀰漫那種甜膩的味道。

  聞言,沈鬱夕漂亮的眸子閃著詫異的光,她認認真真的看著林遠,就連手邊的小蛋糕也不吃了。

  「你三歲的生日蛋糕是阿姨做的?」

  她沒想到,那麼好吃的蛋糕居然是阿姨親手做的。

  那種味道,很難形容。

  濃郁的巧克力和鮮奶混合的味道,卻不是很甜,但也不會苦,是那種剛剛好的味道,蛋糕也很軟糯,總之很好吃就對了。

  自己在國外找了好久都沒找到過。

  本來以為回來就能找到。

  可惜,回來後發現也沒有。

  經常也覺得奇怪,明明都是巧克力蛋糕,味道怎麼竟然會有那麼大的不同。

  現在想來,原來是阿姨自己做的,也就不奇怪了。

  沈鬱夕八歲之前,是沒怎麼過過生日的,老爸太忙,總是不在家,偏偏他身體一直不太好,老媽為了陪著他也經常不在家。

  總是把自己丟給保姆。

  小小年紀她就已經習慣了不過生日。

  以至於聽到會有人的媽媽為了給孩子過生日專門做蛋糕便會覺得既嚮往又溫暖,甚至能想像到她為了給孩子做蛋糕,在廚房忙忙碌碌的身影。

  如果那個蛋糕碰巧自己還吃過,就有種很慶幸的感覺,心裡都熱乎乎的。

  林遠一本正經的點點頭。

  「可不麼,那是我媽第一次成功,本來是拿著一起去公園過生日的,結果遇到一個愛哭鼻子的小姐姐,哭的可傷心了,我媽就熱心的把蛋糕分出去好大一塊,那個小女孩兒也特別能吃,那麼大一塊都被她吃了!」

  他一邊說還一邊用手比劃著名。

  「吃完還說那是她吃過最好吃的蛋糕,結果我媽備受鼓勵,果斷從興趣變成了迷戀,從哪之後,一周的早點,七次有五次都是蛋糕!」

  提起這事兒他就來氣。

  都怪那個小女孩兒!

  吃那麼多幹什麼!

  害的自己都對蛋糕有心理陰影了。

  這輩子要是還能看見她,一定要把她帶回家!

  兒媳婦兒就算了,畢竟大姐姐才是理想型。

  但是乾女兒什麼的,她跑不掉!

  一定要讓她天天吃蛋糕!

  膩死她!

  沈鬱夕在心裡狠狠翻了個白眼。

  她很想告訴他,請注意伱的措辭,吃蛋糕的那個人就是我。

  但是理智又告訴她不可以。

  畢竟調查他,是一件很不禮貌的事情,雖然不是自己做的,但是自己也沒忍住,看了資料。

  她憋了半晌,意味深長的看著他,「聽你這語氣,你好像對吃你蛋糕的姐姐不太滿意啊。」

  這句話問的,可算問他心裡去了。

  不能說是不太滿意,這個詞不恰當,起止不太滿意啊,那是是太不滿意了!

  他憤憤不平道:「那可不,就是她助長了我媽的氣焰,你知道每天早上吃蛋糕是什麼感覺嗎?就是不吃還要挨揍的那種。」

  真的是打嗝都發膩!

  沈鬱夕很想反駁他兩句。

  但是做賊心虛,她不敢。

  只好撇撇嘴,憋了回去。

  居然嫌棄自己吃的多!

  早知道就吃的更多!

  讓他一周七天,七天都吃小蛋糕!

  這種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果自己還能再吃到阿姨親手做的蛋糕,還能每天都吃到,那她一定會幸福的當場暈過去。

  外面的雨勢漸漸小了下來,傳來滴滴答答打在鐵皮上的聲音。

  水也喝了,屋子也看了,還意外的聽到了小故事,收穫頗豐。

  沈鬱夕很滿足,覺得自己可以走了。

  主要是怕再留下來,一會可能就控制不住擰了他的耳朵。

  她目光望向窗外,「先現雨小了,我該回去了。」

  林遠沒想到她這麼快就要走,有點小小的不舍,「現在就回啊,你蛋糕還沒吃完呢。」

  沈鬱夕已經不想吃了,想到阿姨做的蛋糕,就覺得手裡的小蛋糕索然無味。

  「不吃了,該走了。」

  暗暗腹誹:不走難道留下來過夜嗎?我才不是隨便的女人呢!

  她一定要找到自己很喜歡很喜歡的人,跟他結婚,然後才可以跟他過夜,那種又累又甜蜜,第二天上不了班的那種。

  「忽然想起來還有文件沒處理呢。」大概是覺得突然要走不太好,沈鬱夕又隨便找了個藉口,讓一起看起來更自然一些。

  其實,她現在已經破不急待的想把這些都告訴聽雨了。

  告訴她,自己大概是真的有喜歡的人了,不光喜歡他,她還很喜歡他媽媽!

  她想問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弄假成真,順利的把他和他媽一起拐回來,這樣的話,每天睜眼就能吃到阿姨做的蛋糕了。

  那滋味,一定很甜很甜,甜到能彌補自己這麼多年的遺憾的那種。

  林遠見她執意要走,也沒阻攔,從柜子里拿出一把雨傘,「走吧,我送你。」

  這邊耗子正在屋子裡發呆呢,今天意外的來了個工作,導致他沒辦法安心直播,索性直接停播了,反正自己也不是什麼大網紅,不播了可能都沒人問上一句。

  聽見腳步聲他急忙走了出來。

  見林遠拿著傘,一臉好奇,「這是要走?」

  林遠點點頭,「嗯,我送送她,馬上回來。」

  「哦哦,那路上注意安全啊。」耗子朝著沈鬱夕笑笑。

  畢竟是自己以後的領導,怠慢不得。

  「好。」沈鬱夕寒暄了一句,就走到了屋門口,林遠跟在後面。

  兩個人沿著樓梯下了三樓。

  才一到樓梯口,沈鬱夕整個人都不好了。

  有種剛才可能不是下雨,是發了洪水的錯覺。

  樓道的那一層台階全部被淹在了水裡,目光所及之處,黝黑反光一片,全是積水,看樣子水還不淺,至少有十厘米那麼高。

  這就很令人鬱悶了,她該怎麼過去?

  打傘能防止上面的雨水打下來,可是下面的雨水呢?

  趟過去嗎?

  她咽了咽口水,下意識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感謝風華葉秋打賞602書幣!

  Ps:聽編輯說,明天追讀如果能超過試水推上的人,就可以晉級了。

  我想拜託大家,明天一定一定幫忙看一眼書,這樣追讀上去,我就還有那麼一點點希望。

  真的不想放棄這本書。

  所以小作者在這裡誠懇的拜託大家了!

  一定一定要記得看一下。

  感謝大家。

  九十度鞠躬!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