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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176:殺手鐧!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2023-12-05 21:18:09 作者: 田螺咕咕
  此前還自信滿滿的原告代理律師,這會兒眉頭一挑。

  這些事情,在開庭前,何晴靈可沒有跟他提及過。

  『強姦』第二天跑去賣淫。

  還有罪證。

  這.

  此時此刻的律師心中只有一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

  何晴靈的母親何美麗也同樣臉色拉垮。

  她沒想到自己女兒有這麼一段不為人知的事情。

  今天不會因為這事情而導致敗訴吧?

  一想到這裡,何美麗心頭一顫。

  原本即將到手的房子車子票子.

  不會因此煙消雲散吧?!

  原告席上的何晴靈臉色驟然一變,趕緊站起來為自己辯護,「那是他給我的紅包,不是賣淫款項,我們只是約炮,沒有賣淫!」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約炮違法吧?!」

  何晴靈依舊試圖為自己辯解。

  可。

  根據對方的口供,就是嫖娼。

  至於對方為什麼會在治安所承認這事

  看看嚴良的行事風格,就大致上能猜到原因了。

  「無效辯詞!」

  審判長直接給何晴靈判了個無效。

  什麼約炮違法與否。

  與本案無關。

  有金錢交易的約炮,就是賣淫嫖娼,哪需要什麼法律條款解釋?

  尤其是治安所已經定性的案件。

  接下來的事情,就變得簡單了起來。

  即便何晴靈依舊一口咬定,訂婚當夜就是被強姦。

  也無濟於事。

  再加上被告方楊小輝的證詞,當天夜裡女方手動檔。

  事情的真相,早已經呼之欲出。

  就在所有人以為法院會宣判最後審判結果的時候,審判長突然宣布休庭十五分鐘。

  合議庭成員去後方會議室開會。

  法庭中。

  眾人的目光,早已經變了。

  無論是看向被告席楊小輝的目光,還是看向原告席何晴靈的目光,都變得跟剛進法庭那會完全不一樣了。

  「說好的985女,結果變成了酒吧舞女,這事情鬧得,男方都快成為全網笑話了!」

  「你說,這被告被到底是該高興,還是該難過?」

  「肯定高興啊!雖然睡了個酒吧舞女,也差點被一個酒吧舞女送進去監獄,差點傾家蕩產,但是——現在的結果是好的啊!如果她不是酒吧舞女,這案子還能翻嗎?」

  「有道理!」

  「現在還不好說呢,法院還沒做出審判結果,不到最後一秒,都不敢說百分百翻案!」

  旁聽席上的沐清風則是全程看著楊錦榮。

  他有很多地方都想不通。

  想不通為什麼楊錦榮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查清楚這一切。

  想不通楊錦榮最初為何那麼有把握能翻案。

  假如

  女方真是985女,他又該如何翻案?最初他展現出來的自信,到底從何而來?

  別說沐清風了,就連身為被委託人的張偉,也一樣心中充斥著不少疑惑。

  唯一能想明白的就是,楊錦榮昨天跟楊小輝見面的時候,問的那三個問題。

  現在總算是明白了那三個問題的用意。

  「以目前的情況來分析,我們這一場官司,應該可以勝訴了。」

  張偉低聲對楊錦榮說道,聲音帶著一股激動與尊崇。

  不激動不行啊。

  他律師生涯以來的首勝。

  怎麼能夠不激動?

  至於尊崇嘛。

  自然是因為楊錦榮所表現出來的實力,讓張偉不得不打心底佩服。

  「別急。」

  楊錦榮倒不覺得事情已經板上釘釘了,「等等看審判長到底會怎麼判吧。」

  畢竟在這個案子之前,類似的案子,全都敗訴了。

  如果這次翻案勝訴,便是全國第一例。

  換句來說。

  以後若是還有女人以類似情況起訴強姦。

  法院可以把這個案子作為參考案例,進行相應的判決。

  意義重大的同時,難度自然也是極大。

  「你的意思,案子到了這裡,我們依然有可能敗訴?」

  張偉一臉的不可思議。

  「嗯。」

  楊錦榮沒有過多的解釋。

  他低頭看了一眼手機,剛剛收到了幾條新的信息,他認真翻看後,刪掉了簡訊。

  時間一晃。

  休庭時間結束。

  審判長走向審判席,合議庭成員緊隨其後。

  伴隨著法槌落下。

  庭審繼續!

  所有人再一次聚精會神的等待著最終判決。

  包括直播間在內,數以千萬計的觀眾,都在期待著,最後的判決,到底會是怎麼樣?

  「法院到底會給出什麼樣的判決?」

  沐清風心中無比期待。

  以目前的情況而言。

  頂多也就判被告楊小輝無罪

  但是。

  判不了原告方何晴靈有罪!

  「這似乎不太符合楊錦榮的風格」

  沐清風這幾天瘋狂搜尋楊錦榮的歷史資料。

  從楊錦榮的所有案件中得出來的一個結論:

  【但凡被楊錦榮起訴,或者起訴楊錦榮的人,都會被判刑,送進監獄!】

  今天這個案子,會打破楊錦榮的先例嗎?

  不僅是沐清風這麼認為。

  關注著這個案子的所有律師,幾乎都一致這麼認為。

  畢竟,不管原告是否是酒吧舞女,是否是賣淫女。

  都享有公民合法權益。

  換句來說。

  賣淫女也可以告別人強姦。

  除非有證據證明,不是強姦。

  可被告方楊小輝,根本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訂婚那天夜裡,女方真的手動檔了!

  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

  結合女方的種種不乾淨事跡。

  頂多頂多,也就判男方無罪。

  女方再怎麼樣,都是無罪的。

  當然。

  女方會因為三月三日那天的賣淫行為,被拘留幾日。

  「現本庭做出以下判決」

  就在審判長做出判決的時候。

  一直沒說話的楊錦榮,卻申請發言,在得到准許之後,「我方申請新的證人上台。」

  「嗯?」

  現場的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不是。

  怎麼還有新的證人?!

  原告律師眉頭徹底擰緊,他回頭狠狠地瞪了一眼何晴靈,你到底還有多少事情瞞著我?

  這案子若是敗訴了,我跟你沒完!

  本來百分百勝率的案子,全部被你搞糊了!

  關鍵是,現在全網關注著整個案子的進展,自己和事務所都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勝訴了還好,無非是背負網絡罵名,但保證了勝率,依舊會有源源不斷的人,找他打官司。

  可若是敗訴了

  別人還敢找他打官司嗎?

  面對自己律師的目光,何晴靈卻一點也沒有反應,她完全不擔心,甚至還冷笑一聲。

  還有新的證人?

  想多了。

  我自己做過的所有與本案能扯上關係的事情,目前已經全部被曝光了,根本不存在什麼新的證據、證人。

  你楊錦榮再厲害,也不可能憑空變出來新的證人吧?

  危言聳聽罷了!

  「准許!」

  審判長看了一眼楊錦榮。

  他在開庭前,就專門找臨海的朋友了解過楊錦榮。

  得知了楊錦榮的種種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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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實話。

  以譚經官的性格,都非常想要將楊錦榮納入門下進行培養,司法界需要楊錦榮這樣的新鮮血液。

  可。

  從老友透露的消息來判斷,這年輕人似乎沒有在司法界發展的意願。

  可惜。

  楊錦榮看向嚴良。

  嚴良回了一個真麻煩的眼神,也沒有廢話,走出法庭,沒一會兒,另一位證人被他帶上了法庭。

  「這!」

  當證人出場,原告親屬席上的何美麗,唰的一下,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她只感覺自己頭皮發麻!

  「何晴歡,你來做什麼?!」

  何晴靈抬起眼皮,冷冷的盯著來人,「你不是跟我們斷絕關係了嗎?跑來法院幹什麼?」

  來者正是之前,楊錦榮公交車站案的那位孕婦——

  何晴歡!

  「何晴靈,我的來不來,關你屁事?」

  何晴歡挺著肚子,眼神卻異常的冷漠,「你們母女倆可真是死性不改,又來訂婚這一套坑蒙拐騙!」

  「何晴歡!」

  何美麗厲聲呵斥道,「我生你養你,你不報恩就算了,今天是想來法庭上,出賣我們嗎?!」

  「你生我養我?」

  何晴歡忍不住笑了,她笑著笑著就哭了,無聲的流淚,不過也僅僅片刻,她抹掉眼淚,「如果不是你,我現在應該跟我喜歡的人結為夫妻,孩子都能上小學,早就過上安穩的日子!可你——

  卻只為了彩禮,為了敲詐錢財,要求我誣陷我最愛的人,誣陷他強姦我!」

  「閉嘴!」

  何美麗再次呵斥。

  「讓我閉嘴?我偏要說!」

  何晴歡冷笑!

  「你知道我這些年是怎麼過的嗎?你知道你硬生生拆散我們之後,我的日子有多慘嗎?看到我肚子裡的孩子了嗎?他是個野種!原本我肚子裡應該是我最愛的人的孩子,可因為你,因為你的貪婪,讓我失去了他,失去了他的孩子!」

  「肅靜!」

  審判長敲下法槌。

  現場瞬間安靜下來。

  「證人,何晴歡,你可以發言!」

  在審判長准許之後。

  何晴歡徹底攤牌了。

  將她知道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原來。

  何美麗當初生下的是一對雙胞胎女兒。

  取名何晴靈、何晴歡。

  在前幾年,何晴歡相親了一位小伙子,同樣快速談婚論嫁。

  先訂婚。

  同樣在訂婚後,何美麗帶著何晴歡,以被強姦為理由,去治安所報案!

  與何晴靈的事情如出一轍!

  簡單來說,何晴歡是何美麗第一次利用女兒玩訂婚強姦案!

  何晴靈是第二次!

  更加先進!

  總結了前一次的經驗!

  幾乎毫無破綻可言!

  也因為楊小輝的性格,而更好操作!

  當年也鬧到治安所後,在即將上法院前,何晴歡突然反水,並不是良心發現,而是她發現自己好像喜歡上了那位小伙子,不想起訴他了,想要跟他好好過日子!

  後面的結果可想而知。

  何晴歡主動放棄了起訴。

  何美麗眼看到手的鴨子飛了,即將得手的錢財,全部成了泡影,怒不可遏!

  母女倆鬧崩。

  斷絕關係!

  而何晴歡確實真心喜歡上了男方,但對方早已經被嚇壞了,哪還敢要她?

  直接躲了起來,搬家,跑路!

  何晴歡失去了一切!

  之後更是發現自己懷上了孩子,她本想生下孩子,卻因為懷孕,找不到工作,最後營養不良,一次意外.

  流產!

  至於她現在肚子裡的這個孩子.

  則是其他人的

  何晴歡以為自己找到了第二位真愛,他似乎懂她的一切,溫柔體貼,呵護有加,也不在乎她的過往,這次沒了母親的干擾,她打算跟他好好過日子,結果發現

  他就是個渣男,徹頭徹尾的渣男,玩弄她的感情,欺騙她的身體,最後還消失了。

  只能說,天道好輪迴。

  至於何晴歡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當證人。

  則是因為何晴歡看到了何晴靈的案子之後,裹挾著對何美麗的恨意,主動找上了楊錦榮!

  等何晴歡說完一切。

  無論是現場。

  還是直播間。

  都是一片譁然。

  各大直播間的觀眾們瘋狂刷彈幕。

  以表達心中的震撼。

  「也就是說,何美麗第一次利用女兒何晴歡,以強姦為由,進行敲詐勒索,失敗之後,雙方斷絕關係。這一次,何美麗又利用另一個女兒何晴靈,重複了同樣的敲詐套路!」

  「這不是妥妥的職業騙婚、騙彩禮、敲詐勒索嗎?!」

  「看完本案,我小小的心靈,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拒絕結婚,從今天開始,以免上當受騙!」

  拒絕結婚的彈幕越來越多。

  這個案子的影響力相當恐怖。

  當真相大白的那一刻。

  成千上萬的男性觀眾表示,這婚,不結也罷!

  什麼傳宗接代的使命,哪有小命重要?

  老祖宗,對不住了!

  今天必須違背祖宗的決定!

  婚還沒結,就要面臨傾家蕩產,牢獄生涯!

  反正結了婚,老婆也不一定愛自己,也不一定生孩子!

  就算生了孩子,孩子也不一定是自己的!

  「當真是防不勝防,若是沒有楊錦榮,我估計,這案子的被告人楊小輝,已經哭暈在監獄廁所了!」

  「這種人必須狠狠地判刑!行為過於惡劣,對社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嚴重影響整個社會的婚姻風氣!」

  「我不管,反正以後但凡遇到高額彩禮的,統統按詐騙歸類,等我結婚的時候,我女朋友家裡若是敢要高額彩禮,我直接起訴他們詐騙!」

  「治安機構一直提醒我們,謹防電信詐騙,呵呵,卻從來不提醒我們,謹防彩禮詐騙!電信詐騙,頂多圖我的錢財,可這彩禮詐騙,不僅要騙光我的錢財,還企圖讓我們坐牢啊!比電信詐騙還要噁心!」

  在觀眾們大為震撼之際,關注本案的律師們,更是一個個震驚不已!

  誰也沒有想到。

  何晴靈並不是本案的突破點。

  她的種種劣跡事件,只能說是添頭。

  而真正能夠翻案的關鍵所在,竟然是何美麗身上!

  別說其他人,就連當事人被告楊小輝,及其家人,也是到這一刻,才知道這一切!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楊小輝內心激動無比。

  他看向張偉,最後又看向楊錦榮,救命恩人啊,如果沒有他,自己可能這輩子就沒了!

  「咚!」

  楊小輝的父親,激動的直接跪在了地上,朝著楊錦榮磕頭!

  「謝謝救命恩人,謝謝你救了我們全家!」

  「咚咚咚!」

  他一邊感激涕零,一邊磕頭,還不忘朝著兒子喊道,「兒子,快給恩人磕頭,要記住他一輩子的恩情,我們全家都是他給的第二次生命!」

  幸虧法警反應快。

  將老人給拖了起來。

  法庭紀律,不讓這麼整。

  楊小輝的母親尚未清醒,等她清醒,得知結果,肯定也會做出同樣的磕頭感激舉動。

  楊錦榮心中感觸良多。

  這個案子

  說起來也不是為了被告人而打的官司。

  能夠警惕廣大男同胞,遇到類似的相親訂婚,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旁聽席上。

  沐清風更是瞪大了眼睛。

  他想過種種可能。

  也沒能想到,從女方母親身上找突破點。

  難怪被告方代理律師之前說,本案的反訴人,包括何晴靈和何美麗,原來並不是胡說!

  想到這裡,沐清風忽然驚醒,「果然,楊錦榮經手的每一個案子,最終都會把對方送進監獄!」

  這一送!

  就是母女兩個!

  全部送進去!

  別說律師們了,就連合議庭的眾人,就連審判長譚經官,都頗為吃驚!

  誰能想到最後還有這麼一出?!

  何晴歡不是簡單的人證到場,她還帶來了不少證據,證明當年的種種事情,全部是真!

  何美麗靠著女兒何晴歡『訂婚後污衊強姦』來進行詐騙,這件事情,事實充分,證據明確!

  而女兒何晴靈案,種種細節,種種套路,全部對的上!

  判決的結果已經明了!

  在楊錦榮的示意下,張偉這位代理律師,則是重新提出來訴求!

  針對何晴靈與何美麗的種種行為,提出全新的訴求,除了訴求對方退回彩禮、三金等,還要求對方賠償各種損失、包括精神損失、身體傷害罪、羈押一百日的賠償等,以及承擔律師費!

  當然。

  這不是重點。

  「我方第二訴求,要求判處何晴靈、何美麗:對我方當事人構成污衊罪、造謠罪、敲詐勒索罪,以及在法庭上做偽證罪!追求其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

  這些全部有證據支撐的罪行!

  本案!

  定格!

  在經過合議庭的慎重研究考慮之後,審判長終於做出了宣判!

  「經本庭審判,最終判處被告人楊小輝:」

  「無罪,當庭釋放!」

  「判原告何晴靈,處.」

  來不及寫了、最後還一點結果、非常明確了。我得想想判多少年,賠償多少錢,合適一點,今天晚上剩下的一點點時間,來不及了,只能放到明天了。只剩下一點點篇幅。這個案子也算是結束了。感覺這個月沖不到百萬字啊,怎麼辦.我想寫到百萬字,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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