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人性之惡
2023-12-05 08:38:59 作者: 沒毛的橘子
一群人亂糟糟的跑到了城東,只見一人家的小院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
遠遠能看到縣令和一眾衙役在裡面跟賊人僵持。
齋圖剛到,就聽見人們議論紛紛。
「怎麼捕快還不進去抓人啊?」
「新郎被那姦夫挾持,不敢衝進去啊。」
「那賊人難道不吃不喝嗎?給他飯菜里下毒啊。」
「你是不知道,這賊人聰明的緊。他用繩子拉著食物進去,根本不讓外人接觸。得了吃食先讓那新郎吃,確認無毒後自己才吃。」
「哎呀,那可真是難辦了,難道就這樣耗著?」
「嘿,來了來了!」
有人指著外面道。
「縣老爺命人將新娘的父母抓來了!」
齋圖探頭望去,只見衙役押著一對年老的夫婦踉蹌的走了過來。
眾人讓開了一條道路,讓二老進去,很快人群又圍了上去。
這對夫婦路上已經知道自己女兒與人通姦,還鬧的人盡皆知,頓時哭號道:「女兒啊,你快出來吧,別再造孽了!」
可是無論夫婦如何哭喊,屋子裡面的新娘都一言不發。
遠縣縣令大怒道:「再不出來,你父母就要受刑了!」
「來人!笞其父臀,批其母頰,我倒要看看,這世上可真有如此不孝之人!」
衙役上前,押著新娘的父親就開始用杖打他板子,另一邊押著她的母親扇臉。
夫婦哀嚎甚慘,不停的呼喊自己的女兒。
「女兒啊,你快出來吧。你是逼我們這把老骨頭死啊!」
可是無論呼號,新娘就是閉門不出。
其母被扇了一百多巴掌,其父被杖打二百多杖,流血漉漉。
父母跪在窗戶外哀求新娘開門,新娘仍是置若罔聞。
房中甚至傳出了淫靡之聲。
遠縣縣令大呼:「犬彘之不若!犬彘之不若也!」
無可奈何下,場面又陷入了僵局。
圍觀的人見沒有熱鬧可看,漸漸散去了很多,各忙各的去了。
齋圖瞅了瞅,見縣令好像也沒了辦法,只是派人守著。
沒有熱鬧可看,齋圖也就回了茶館。
此時茶館裡又重新坐滿了人,都在對那對姦夫**議論紛紛。
陸靜嫻在前台理著帳,看到齋圖回來,隨口問道:「先生回來了,今個還說書嗎?」
齋圖靠在櫃檯上,下巴朝餐廳里抬了抬,笑呵呵道:「還說個什麼書,這不全在聊城東那個事兒嗎?這幾天都清閒咯。」
齋圖打了打哈欠,走到獨自一個人坐著的陳合旁邊。
「小子,你整天坐在這多無聊,來叔叔教你識字。」
陳合看著齋圖,還有點小緊張,喏喏的說道:「先生,我不想學識字。」
「嗯?不想識字?」齋圖有些詫異的看著七歲的陳合,「那你說說,你想學什麼?」
陳合認真的說道:「先生,我想學捉鬼治妖之法。」
得,這孩子跟著自己沒多少天,思想都跑偏了。
齋圖語重心長的說道:「陳合,你給我聽著。不論你想幹什麼,識文斷字都是基礎,知道嗎?」
陳合看著齋圖點了點頭:「那我想學識字。」
齋圖笑呵呵的拿來一碗水,用手指點水在地上寫了「陳合」二字。
「來,今天我先教你怎麼寫自己的名字。」
正在擦桌子打下手的陳妙思遠遠的看了一眼陳合,露出了羨慕的神色,手上的動作更快了。
……
遠縣縣令回道縣衙,徑直往大牢方向走去,邊走邊問旁邊的師爺。
「我記得上個月曾經抓過一個賊,是不是善穴人壁?」
師爺回道:「回稟大人,是有此賊,名為燕三。」
「將他提出大牢,將功補過!」
「大人的意思是……」
……
是夜,縣令命人伏在姦夫**的門外。
等到了深夜,燕三從屋後往牆上掛了一層布,然後潑了不知道什麼東西。
等過了半個時辰,燕三再拿鐵鍬挖牆,竟如同挖豆腐一般,不一會兒就挖了一個盜洞出來。
燕三偷偷的潛進屋裡,找到了被捆在地上的新郎,捂著他的嘴將他拍醒。
新郎醒來見有人在眼前十分震驚,但是自己的嘴被捂住,也沒發出什麼聲響。
燕三作了一個噤聲的手勢,然後指了指牆角的盜洞,慢慢用小刀割斷新郎身上的繩子。
新郎知道這是來救他的,小心翼翼的配合著燕三。
二人慢慢挪動,從盜洞裡逃了出來。
衙役見人已救出,於是發出一聲哨響。
門外埋伏的眾人立刻破門而入。
男子猛的驚醒,抄起手裡的屠刀就要反抗,可是捕快們冰涼的刀劍已經架到了男子的脖子上。
……
第二日,縣令抓住這對狗男女的消息傳遍了全城。
此事頗為轟動,縣衙上看熱鬧的人,自大門至大堂皆滿。
齋圖當然不會錯過看熱鬧的機會,早早的就擠到前排。
犯人就在堂下跪著。
男子是個屠夫,面麻有須髯,黑丑可憎。
而女子則娟娟白皙,纖腰弓足,頗有風致。
這案子其實都不用審了,鬧了這麼大的事,而且又是捉姦在床,人證物證俱在。
縣令大喝道:「堂下姦夫朱九道與**董心儀私通,被當場抓獲,人證物證俱在!」
「朱九道,奸有夫者,按律杖九十,處刑宮,徒二年!立刻執行!」
縣令當即甩下令箭,「給我打!」
衙役當即押著朱九道行刑。
而縣令又戟手厲聲大罵女子:「吾見人多矣,從未見無恥如爾,不孝如爾者!犬彘之不若,非人類也。律載婦女犯奸,去衣受杖,況爾豈可以人理論乎!來人,給我拔了此女的衣服,昨日笞其父多少杖,批其母多少巴掌,統統加在她身上!」
縣令命左右衙役盡去此女的身下衣物,不留寸縷。
堂外觀看的群眾極為騷動,一個個伸長了脖子去看。
齋圖皺眉,默默的轉過了身子。
一聲聲板子入肉的聲音,從齋圖背後傳入耳中。
等行刑完畢,縣令又道:「董心儀,按律科以奸罪!大杖四十,歸聘禮於夫家。」
已經被打的血流漉漉的董心儀,又被大杖四十,直接去了半條命。
朱九道被收押入獄,董心儀則由父母扶著領回家中。
父母不忍女兒赤裸,便各自脫衣給女兒穿上。
可是,衙門外圍觀者數千人,爭前褫奪女子的衣物,場面十分混亂。
齋圖被淹沒在人群中,神情恍然。
公開的示眾凌辱,激發了很多人內心深處最醜惡最淫邪的窺陰癖,報復癖,示眾成為流氓無賴的歡樂節日,也成為展示流氓無賴人性黑暗的舞台。
古老的中華大地,示眾羞辱仍然時興——而且一直時興到今天,並無改變。
而你我,皆是看客。
中國的古代法律規定,婦女犯了奸罪,往往被判處脫褲子,當眾裸體受杖的刑罰。有了這條規定,親戚鄰里之間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有人就會就捕風捉影,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逮捕被告婦女裸體受杖。到打板子那天,原告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看打」;有時還未升堂,收受了賄賂的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脫掉褲子示眾「晾臀」;有時行刑完畢,仍不讓婦女穿褲,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賣肉」。當時還有一種慣例,就是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仇家就趁機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今天的人們有所不知的是,中國小腳崇拜時期,女人的腳和鞋子是其最為私密器官和物件,光腳出庭,脫鞋傳看,是對女性最嚴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經過這樣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後,還能苟活在人世,據說不少婦女不堪這樣的凌辱,當場碰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