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三十九.幻想法庭(6)
2023-12-03 18:16:43 作者: 蓮颯
確實是十分獨特的證據。畫面首先被雜草覆蓋,色彩也與先前顯出的不同。
忽而,畫面劇烈地晃動起來,停留在一個人身上。
他有著黑髮黑眸,將近八歲的年紀。他正對著花園裡的草叢自言自語。
他說,「神明大人,今天您給我講什麼故事?」
祭司著急地張口,瀆神者才不會給予他辯駁的機會。他們都被暫時賦予了窺探真實的權力,所以瀆神者相當清楚,祭司用來辯駁的話語。
「對方呈上的數據與先前所呈的並非同一個世界,而是相似的另一個世界。」
怎麼可能讓它說出來,怎麼可能讓它逃走。
自己之前退讓的所有推理,不全是為了將祭司鎖在牢里嗎?
所以瀆神者說了,「我們所駁斥的均為同一世界,即為存在神跡的世界!」
神跡並非時刻顯現。事實上,同一個人身上最多會發生一次神跡。而那一次,即是那個人千萬個可能中的唯一一次。
祭司抬頭向法官求證,死神並未開口。也就是說,瀆神者並沒有說謊。
也就是說,厄運之子與神明對話的場景與花園中小蟲眼裡所見之景,是同一時刻,同一處。
為什麼?
這不是矛盾嗎?
紅光自祭司眼裡退去,理智重新回歸身體。它咬住下唇,憤怒令它失去了思考能力,憤怒令它掉入了瀆神者的陷阱。
同樣擁有窺視能力的祭司,自然也知曉無名之蟲的眼中之景。所以,它將其藏起來了。不打算提出,也不打算提及,想將那隻看見一人的證據藏入真實的黑暗處。
但是,瀆神者不會放過。它絕不會放過真實。它提出了各種漏洞百出、甚至無理取鬧的推理,便是為了揭曉真相的這一刻!
庭中的哭聲不知不覺停下了。孩童怔怔地看著水鏡。
月色下,花叢前,自言自語的孩子看上去多麼寂寞。他的臉上帶著微笑,那是別人從未見過的笑容。他幸福地向著眼前之人訴說著,祈求著,懺悔著。
但是……
哪裡有人?
那裡明明都沒有!
他只是、在對著空氣、在自言自語罷了!
「需知!被法庭受理的證據全部為真實。」祭司說道,「你確實在花園裡與神明進行了交流。」
「哎,確實。那份證據同樣被法庭受理了。」瀆神者血紅的流光於眼中流轉。
祭司明白瀆神者想說什麼,正因它明白,才焦急阻止。
「住、住手……我承認!此案是人類犯下的罪行。」
瀆神者對它露出諷刺一笑,若是自一開始承認,便無需開庭。若是努力到最後,便也稱得上信仰虔誠。但是,祭司卻在真相即將揭曉前認輸了,那便是既無虔誠也無尊嚴的偽善。
瀆神者才不會讓它認輸。戰鬥就是要將對手狠狠踩入泥底,在其後腦勺上又碾又踩,最後再放把火燒的屍骨都不剩。
瀆神者早已猜到祭司會在此時投降,正因它十分清楚,才更覺噁心、想吐。
要麼不殺,要殺就徹徹底底地殺,插入一半的劍因同情又拔出,啊啊,多麼虛偽,多麼噁心,神,不就是如此嗎?劍傷還留在體內的人類匍匐於地,對著神感激涕零。
這就是信仰。
所以才討厭,所以才厭惡,所以自己才會站在這個法庭內!
瀆神者驀然狂笑,「483年4月4日晚19時至5日5時期間,孤兒院內沒有外人進入。而除厄運之子外,全部孩子都躺在自己的床位上。」
祭司嘴剛張開,可卻吐不出任何語言。
因為,這些全是已被證實的真實。而證實者正是它自己!
「當晚的兩位修女,一位睡在隔壁房內,一位在廚房處理明天的食材。然後,院長在自己家中,那晚並未進入孤兒院。」
「已知不存在致幻劑,不存在製造幻覺的機關,不存在暗道、地下室……」
自瀆神者口中說出的可能性一一被證實不可能。簡直是將不久前的爭論重新上演了一般。
而它每說一句,祭司的臉色變蒼白一分。
完美的證據,成為鎖住它自身的牢籠。
對其餘人不可能犯案的證明將祭司逼入了死胡同。
對,其餘人不可能犯案。
所以犯人只可能是厄運之子本身,或是神。
「是神。神明給予可憐的孩童引導。」
「引導?引導他走上犯罪之路麼?你對神的信仰不過如此。為了給一個人類脫罪,就往神明身上潑髒水。你右手握著的權杖會哭哦。」
祭司看了眼被審判席,「吾主仁慈、深明大義,為安撫落入不幸的信徒,替其背負罪孽亦是甘之如飴。」
「那麼,拿出來吧。」
「……」
對方肆無忌憚地嘲笑,那自信的目光猶如毒蛇的雙眼。可祭司逃不了,身在毒蛇牢獄之中,它卻不得不踩進去。
因為它拿不出!根本拿不出證明神明存在的證據!
神明的身姿只會被虔誠之人看到,神明的聲音只會被虔誠之人聽到。
除此以外的所有人都看不到,聽不到。
而作為犯人的證言與證據,是會被存疑處理。
因此,祭司根本拿不出!拿不出除犯人以外的其他證據!
長久的寂靜似乎令庭中孩童感覺到了什麼。
他一點一點轉過身,緊緊凝視著被審判者。
它的長相是多麼夢幻,隨著月光降臨時,有如神明。
「難道……你……」有誰掐著孩童的喉嚨,逼其說出不敬之言。
瀆神者無情地將真相說出,「從來沒有神明。不過是一個患有妄想症的不幸之人的幻想!」
但是,僅僅如此還不夠,踩入泥土的程度還不夠。惡意傾巢而出,「而且,你從未獲得神之垂憐。你所有的命運都是神明的安排。你所遭受的諷刺、排斥,你後來犯下的罪行,以及你的靈魂墮入地獄,這、些、才、是、神、的、意、志。你從出生起便不可能獲得救贖。」
「住口!」祭司喊著,「神明是存在的!看不見就代表不存在麼?聽不見就代表不存在麼?不被認可就代表不存在麼?不!神就在那裡!神寬恕了他所有罪惡!」
但是祭司的辯駁是無用的,不論它說什麼,無論它說著神明多麼愛惜厄運之子,多麼同情他的不幸。都不會傳入犯人的耳中。
因為……
「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