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爸爸去哪兒了? (4)
2023-11-29 09:09:38 作者: 形骸
晚9點整,市廳會議室,李炳雄被殺案案情分析會。
法醫科長徐行二悶坐皺眉看著手中的屍檢報告,似乎要將那張紙看穿。
吳錯道:「我先說說對外圍的走訪情況。死者的社會關係十分簡單,妻子去世以後,他就打點零工,還撿過廢品,周圍鄰居對他印象不錯,都覺得他一個人拉扯兩個繼女不容易,除了近期因為拆遷補償與開發商僵持,就再沒有能稱得上仇家的人了。所以,有必要調查一下開發商。我可看過新聞報導,一些無良的開放商什麼事兒都幹得出來。」
閆儒玉擺手,「沒必要,那片區域有好幾家釘子戶,開發商沒必要針對李炳雄費這麼大周章。」
吳錯在筆記本上劃了一下,意思是開發商這條線索作廢,繼續道:「有目擊者看到嫌疑人在凌晨4點之前跑進死者家所在的2單元,沒過多久又跑了出來,據目擊者回憶,嫌疑人當晚穿一身深色衣服。」
「那天晚上李美也是一身黑衣,這不是巧合!」閆儒玉興奮道。
說完,閆儒玉就將一台筆記本電腦推到了吳錯面前,筆記本電腦上正在播放從網吧拷貝回來的監控視頻,視頻中李美的確是一身黑衣。
「所以你懷疑李美?」
「我不懷疑任何人,只是現在有線索指向她。」
「什麼線索?」
閆儒玉搖了搖頭,「還差最關鍵的一環,有個問題我始終沒想清楚:大半夜的,李炳雄怎麼會死在廚房裡?就算有人要害他,他最可能的死亡地點應該是臥室才對,可咱們去現場的時候,臥室床上的被子是迭好的,這說不通……還是先說你們了解的情況吧。」
吳錯繼續道:「今天對現場的勘察有一個發現,也是一處疑點。」
投影儀投射出現場拍攝的照片,侷促的廚房,廚房地面上大片暗紅的血泊,有刑警起身關了會議室的燈,血跡越發生動。
「死者被人接連捅了數十刀,廚房裡卻幾乎沒有噴濺狀的血跡,這不符合常理。」
徐行二終於開口道:「或許屍檢結果能解釋這個問題。
死者後腦部位有被鈍器多次反覆擊打所至的創口,這些創口不足以致命,但有可能使人昏厥,由此推斷,兇手力氣不大,可能是個女性。
結合現場血跡來看,兇手先擊打死者頭部至昏,然後在其胸腹部連捅24刀,對在現場地上發現的刀與死者傷口進行比對,可以確定那把刀就是兇器,經鑑定刀上沒有指紋。
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
徐行二的目光掃過,與閆儒玉、吳錯短暫交匯,「死者並不是死於胸腹部的24處刀傷。」
「什麼?」
會議室內,眾人短暫地交頭接耳了一下。
徐行二繼續道:「對屍體內臟及胸腹部表面的創口進行檢查,除了6處位於肝臟、心臟、肺部的創口有較弱的生活反應,其餘創口都沒有生活反映……也就是說,被捅24刀的時候,李炳雄應該是……剛剛死去。」
「你是說……他先死了,然後才被人捅了24刀?」吳錯的語氣中滿是吃驚,閆儒玉倒是眼睛一亮,點起了一根煙。
「沒錯,這樣一來事情就蹊蹺了。可能引起死亡的24道刀傷是在死者死後留下的,那究竟是什麼致他死亡的呢?
最後我發現,死者身上還有一處傷口,也只有這處傷口能夠導致他失血過多,只有這一種可能了……」
徐行二說話間,死者右臂的照片被投影投射了出來,小臂內側有一道13厘米長的傷口,傷口很深,能看出死者右臂的靜脈被割斷了。
「這處傷口有明顯的生活反映,是生前留下的。
直接屍檢結果吧:兇手先將死者擊昏,然後割破死者的靜脈,使得死者失血過多陷入休克,然後在死者即將死亡的時候連捅了他24刀……這個過程,實在是……有點畫蛇添足了,其實割破靜脈和捅刀子選其一即可,我搞不明白兇手為什麼這麼做,或許是想保證李炳雄必死……」
會議室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閆儒玉點起了第二根煙,「死亡時間能確定嗎?」
「凌晨2點到5點。」
「或許這就是兇手想要的,掩蓋真正的作案時間。」閆儒玉道。
「什麼?」
眾人的目光齊刷刷地看向閆儒玉,閆儒玉也顯得很興奮。
「掩蓋了真正的作案時間,兇手——也就是李美,就有了幾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李美的作案過程是這樣的:
晚上9:30以前,趁李炳雄不注意將其擊昏,然後在李炳雄的右臂割出傷口,致使李炳雄失血休克,喪失反抗和自救能力。
接著李美若無其事地出門上班,任由李炳雄在家慢慢死亡。
到了凌晨2:35,李美從網吧衛生間的窗戶離開——那扇長年不開的窗戶被提前做了手腳,有照片,等會兒你們可以看看——離開網吧以後,李美抄近路回家。
時間太緊迫,她來不及確認李炳雄是否已經死了,李美對李炳雄連捅了24刀。
如此一來,我們就很難發現,真正的案發時間其實在9:30以前,而在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李美又有著幾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閆儒玉話音剛落,與他同去網吧調查的刑警補充道:「通過實地實驗,我找到了一條近路,沿這條近路全力奔跑,我可以在6分鐘內從網吧到達死者家中,李美是女孩,就算她要用7分鐘,一來一回就是14分鐘,她總共離開網吧的監控16分鐘,時間雖然很緊,但是要殺死一個已經沒有反抗能力的人,還是來得及的。
對了,這條近路中途需要翻越小區院牆,大家注意這張照片。」
投影中先是著一張小區某處圍牆的照片,圍牆頂端豎著不少尖銳的玻璃碴子,但中間明顯有一截,玻璃碴子損毀很嚴重,且這一處圍牆下方有一個十分破舊的簡易木梯。
「李美就是從這兒翻牆進入小區的,回到家以後,她沒有浪費一丁點兒時間,果斷捅了已經倒地的李炳雄二十四刀,並且迅速離開。」
閆儒玉強調道:「這個時間點卡得很好,因為她的作案時間實在太短,即便我們發現她曾有16分鐘離開了網吧的監控,也無法證明一個小姑娘能在短短1、2分鐘內殺死一個成年男人。要不是李炳雄在她下手前死亡,要破這案子就真難了。」
閆儒玉的描述乍一聽實在太過匪夷所思,可仔細想來卻又邏輯嚴謹環環相扣,眾人一時間都沉浸在這段分析中,不知該做何反應。
還是吳錯率先打破了沉靜道:「可是她的動機呢?」
「因為恨。」
「恨?為什麼?」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李美工作的網吧離家那麼近,她卻選擇住宿舍而不願意回家。還有,工作2年間,她從來沒跟同事提起過繼父,甚至她的同事都不知道她家在這麼近的地方。
這一切都很反常,雖然不知道具體的原因,但這些行為都透露出李美對李炳雄的反感。」
「可我們沒有證據。」吳錯又道。
「搜查李美的住處,或許能找到線索。你記得嗎,網吧的監控視頻里李美穿著一身黑,第二天中午她急匆匆地趕回家,卻換了一件灰色的羽絨服。
換衣服,或許是因為那件黑色上衣沾了血跡。畢竟,在原本就血跡斑斑的狹小廚房裡連續捅李炳雄24刀,難保自己身上不會粘到一點血跡——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她要穿一身黑,因為黑色衣服即便粘到血跡也不會太明顯,她得順利上完那個夜班,不能被人發現異樣。」
吳錯不再猶豫,當下就布置任務道:「老楚和小劉今晚去蹲守嫌疑人,確保嫌疑人不逃跑即可,明天一早我就帶抓捕令過去。其他人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跟我去搜查嫌疑人宿舍。」
「是!」
就在眾人認為即將結案而稍有一絲放鬆的時候,一句老話應驗了:計劃趕不上變化。
今日閒時,寫小詩一首,發出來讓你們樂呵樂呵:
《仙人球》
你在花盆裡,
花盆在窗台上,
窗台下是55度的暖氣。
家裡有十幾盆植物,
或者二十幾盆,
唯獨你離暖氣那樣近。
只希望暖氣的炙熱,
能讓你在想家的時候,
偶爾記起家鄉的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