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 網開一面(第二更)
2023-11-29 04:53:38 作者: 天子
沈溪執意要走,令章元應和林廷選心頭無比惱火,關於沈溪所言把鹽引已經悉數賣出之事,他們隻字不信。
督撫衙門被他們嚴密監控,驛館裡也有自己人,裡面發生什麼事他們一清二楚,今天何曾有人來買過大單鹽引?
沈溪明顯是要把鹽引帶去福州城,再在福州城發售,到那個時候,經營廣東之地海鹽生意的就不再以粵地的鹽商為主,而是之前早就想加入到廣東鹽引買賣中的江贛、浙地、閩地的商賈。
章元應和林廷選對視一眼,最後由林廷選上前說道:「沈中丞,廣東地方尚且有許多事務等您處置,不妨等處置結束之後再行離去。」
沈溪笑道:「督撫衙門並不能管轄地方具體政務,本官職責在於剿滅沿海匪寇,如今鹽引已售出,本官要從三省沿海之地募集兵馬籌備平寇事宜,廣東地方事務可就要勞煩諸位多多費心了。」
章元應有些惱火道:「沈督撫既說鹽引已售出,為何不見鹽商到鹽場提鹽?」
沈溪怔了怔,道:「章藩台應該問的不是本官,而是鹽場和買鹽引的商賈。」
「百姓買鹽,到如今鹽場尚且未放鹽,本官想來,就算是鹽商買了鹽引回去,也不會到廣東鹽課提舉司和海北鹽課提舉司下轄各處鹽場提鹽。至於鹽商將鹽引買回去是準備囤積,又或者是去別處提鹽,本官不想多過問。」
沈溪擺明有恃無恐,就是不跟章元應和林廷選商量。
你們壓著鹽場的鹽不放,現在知道我有鹽了,馬上來跟我講和,那我這麼多日子的辛苦酬勞,誰來給報銷?
林廷選語氣又變得強硬起來:「沈中丞,這廣東鹽課提舉司和海北鹽課提舉司的鹽引,所提只能是廣東地面鹽場的鹽,這是定規,如何能提領別處的鹽?」
沈溪冷冷一笑:「林臬台既要如此說,那本官就跟你好好說道說道了。頭兩年,有鹽商以長蘆都轉運鹽使司舊鹽引十七萬引免追鹽課,每引納補稅銀五分,從各鹽場提余鹽,陛下恩准。」
「此制度一開,兩淮、河東等各處鹽場皆都仿效。別處可以,本官為何不能用廣東鹽課提舉司的鹽引,去提福建、浙江等地鹽場的余鹽?」
「你!」
林廷選瞪著沈溪,這會兒他已是怒火攻心。
沈溪說的事,在弘治十三年發生。
有不法鹽商,通過與壽寧侯張鶴齡勾結,提出用長蘆的十七萬舊引提各鹽場的「余鹽」,所謂「余鹽」,就是在每年各鹽場鹽引配額的「正鹽」之外的部分。張鶴齡跟弘治皇帝奏報後,弘治皇帝欣然採納,朝廷從這筆生意中賺取了六萬餘兩銀子。
從那之後,舊鹽引配額提「余鹽」的制度便大開,因國庫缺錢,弘治皇帝默許了這種破壞鹽法制度方式的存在,朝中不少人對此頗有非議,但這些正直之臣以言官居多,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下面非議再多,此例在有皇帝默許的情況下從未中斷。
此事在《孝宗實錄》中多次提及,後世對此也有諸多爭議。就當時而言,連戶部尚書佀鍾等人俱都聯名反對,但無可否認,這是化解大明朝國庫緊張的一種便宜之策,弘治皇帝在這點上並非是偏聽聽信外戚張氏兄弟等奸臣建議,只是用了一個非正常手段為國庫積攢銀子。
而這條不成文的陋習,卻為沈溪用廣東鹽引提別處鹽場的余鹽,甚至是跟佛郎機人買大批海鹽創造了政策依據。
就算廣東地方將此事告上朝廷,弘治皇帝照樣不會理睬,因為這條制度本身就是弘治皇帝自己定下的,不會扇自己的臉。
沈溪臉色轉而變得陰冷,拱手道:「諸位,本官雖然暫時兼鹽課提舉的差事,負責買賣今年的鹽引,但既然今年廣東鹽場受災嚴重,提不出鹽來,本官也不勉強。本官會酌情考慮從福建和浙江等地提余鹽,待提出余鹽後,每大引鹽貼補四錢銀子的課稅,如數返還與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其餘之數盡皆上繳朝廷。諸位,請回吧!」
「沈大人不可啊!」
「沈大人,您可不能罔顧我們廣東各大鹽場的利益啊!」
「沈大人請三思!」
驛館大堂內頓起喧譁之聲。
沈溪這一走,等於是斷了廣東兩大鹽課提舉司下轄數十個鹽場、十餘萬鹽工一年的生計,地方官府可補不上這麼大的虧空。到頭來,廣東各級衙門都要因此遭難,別說是俸祿發不出來,連官位都會不保。
所以,這會兒幾乎每個官員,都一臉急切地涌了上來,紛紛勸說沈溪留下。
章元應和林廷選就算之前再囂張,這會兒氣得渾身都在發抖,依然無可奈何。本以為沈溪不過是個十幾歲胎毛都未褪盡的小後生,不足為懼,誰知道卻被沈溪耍得團團轉。
形勢變化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突然殺出一群有便宜通商權的佛郎機人,而佛郎機人在南洋有自己的鹽場,能拿出鹽來跟大明做茶葉交易。
就算無佛郎機人,沈溪也可以援引舊例,用廣東的鹽引去別處鹽場提取余鹽,令廣東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州府縣衙以及鹽場的如意算盤落空。
沈溪正要回後堂,被章元應給攔了下來,沈溪怒喝:「章藩台這是作什麼?難道要強留本官?」
章元應看到周圍都是佩刀的士兵,知道這會兒沈溪已經控制住了兵權,跟沈溪動粗那是自取其辱。他趕緊搖頭解釋:「沈督撫,您說已將鹽引賣與他人,卻不知是賣與何人,讓外面的士紳和商賈,高價買回來,總該可以吧?」
說了半天,總算回到正題上來。
沈溪冷聲道:「之前林臬台不是曾說了,這《大明律》清清楚楚列明,鹽引加價出售,可是要被問罪的。」
章元應道:「要問罪,那也是商賈的事情,沈督撫已將鹽引賣與商賈,此事與您無關!」
沈溪斜眼瞥了章元應一眼,神情略帶不屑,好似在說,你說無關就無關?我把鹽引賣出去,卻害人家挨板子,那以後誰還敢從我這兒買鹽引?
一旁的林廷選趕緊道:「此事乃事急從權,衙門不會追究……」
「不可!」
沈溪直接抬手阻止林廷選說下去,道,「本官絕不能做知法犯法之事,明知有罪而不究,那本官豈不成罔顧法度的宵小之輩?」
說到這裡,在場的官員面色都有些難堪,沈溪分明是在指桑罵槐。
林廷選道:「沈中丞或可將鹽引贖回,重新買賣,或者……讓地方士紳商賈找買鹽引的商賈商議,平價出售。」
沈溪又不屑地打量林廷選一眼,你們怎麼盡想好事啊,我辛辛苦苦賣出去,贖回來平價賣給你們,我吃飽了撐著?
人家買了我的鹽引,我會告訴你們他是誰,再讓你們去用脅迫的方式,威脅人家把鹽引平價賣給你們?
沈溪續道:「本官既已將鹽引售出,概不退換與加價。本官倒是有一策,若以其往鹽場提鹽,再將鹽轉賣……卻不知是否合乎大明律?」
沈溪說完,打量林廷選,有詢問的意思。
我已經把鹽引賣出去,不會加價賣給地方的鹽商,但可以先讓買鹽引的商賈去鹽場提鹽,再把鹽連同鹽場返還的勘合憑證一起加價轉賣,如此一來賣的就不是鹽引,而是鹽本身。
你林廷選不是精通《大明律》嗎,你倒是說說這樣合不合法?
所有人都看著林廷選,林廷選黑著臉道:「既已提鹽,鹽本為商貨,可由商賈自行轉賣,此舉自然合法!」
這會兒就算不合法,林廷選也要說合法。
如果不把沈溪手頭上的鹽引給買回去,那廣東未來一年可就要鬧大亂子。
這鹽可是地方衙門和百姓的命門,鹽路一出問題,那各行各業都會出問題,廣東鹽場生產的鹽賣不出來,拿不到朝廷補給,廣東百姓吃不上鹽,鹽價說不定一斤價格能破百文,百姓非鬧民變不可。
沈溪遲疑道:「既合乎《大明律》,那鹽場內……是否會供鹽不足?」
林廷選剛要說話,章元應搶白道:「就算不足,也會補足,絕不會有一斤鹽的缺額。」
「唉!」
沈溪未置可否,只是幽幽嘆了口氣,眾目睽睽下轉身到正座上坐了下來,像是在思考問題。
在場的官員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兒上。他們猜出沈溪正在盤算到底是留在廣東提鹽,還是去福州跟佛郎機人做鹽換茶的生意。
照理說廣東地方上給沈溪製造這麼多麻煩,沈溪寧願走也不會留下,但去福州畢竟山長水遠,還要冒佛郎機人反悔等無謂的風險,沈溪或許會「網開一面」留在廣州府。
思索再三之後,沈溪才嘆息道:「既如此,那便定下了。不過鹽場是否先把百姓的鹽給放了?」
「當然。」
章元應道,「鹽場之前已跟藩司奏稟過,如今鹽場內的貨倉均已開啟,就等百姓提鹽。來人啊,快去番禺的興盛場鹽場傳令,立刻放鹽給持鹽引的百姓!其餘各大鹽場也遵令而行!」
這話一放出去,驛館外面圍觀的百姓發出一陣歡呼。
這會兒很多沒提到鹽的廣州百姓都回城在驛館外等候消息,聽說能提鹽,那就是說各大官署間的鬥法已經結束,他們這些小老百姓能用十幾文的價錢去鹽場提鹽,這些鹽足夠一家人吃上幾個月,甚至是一年。
沈溪道:「本官會讓商賈親自往鹽場提鹽,車馬方面……」
章元應趕緊補充:「車馬自會有地方士紳和商賈籌備,只管讓持鹽引的人過去提鹽即可!」
**************
PS:第二更到!
天子繼續求訂閱、打賞、推薦票和月票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