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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0:50:10 作者: 夢裡閒人
「把金寶培養好就行了,第二個隨緣。」典思涵其實有點後悔用孩子挽回夫妻關係了,余策對她來講越來越陌生了。
余策一改往日的溫良形象,跟典思涵大吵大鬧,吵完了自己睡客廳,孩子半夜哭得震天響跟沒聽見一樣。
第二天回家接著找茬吵架!
最讓典思涵不能忍的是爺爺過九十歲大壽,余策風光登場,喝醉了之後破口大罵,什麼陳芝麻爛穀子都拿出來說了,總之典家瞧不起他,他現在成功了一個個圍攏過來把他當成自家親戚了,原來都不拿正眼看他!他訴苦!他吹噓!他罵!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余策跟公司的一個小姑娘不清不楚的,半夜還抱著手機聊微信,典思涵質問他他說是在聊工作,人家是純潔的同事關係,屁啊!純潔的同事關係半夜問你睡了嗎?
典思涵眼裡不揉沙子,跑去跟那姑娘「談心」,余策半路來了,護著那姑娘不說,一通的數落典思涵,自私、霸道、任性、不體貼、大小姐脾氣,干擾他工作,污辱他同事……
到了這步,除了離婚還能怎麼樣?典思涵選擇了離婚,余策這個時候覺得自己吃虧了,他們結婚之後余策又買了一套房子,夫妻兩個住了一年覺得位置不好,又搬回典家買的房子了,新房子租了出去,還有餘家人住了十年的三室一廳,原來那位置偏,現在是新興小區,還是市重點校的分校校區房。
重點是離婚之後三室一廳不能住了,余策「自己」買的房子要分給典思涵一半,最不能忍的是典思涵要兒子的撫養權,那可是他兒子!
於是對簿公堂了,於是……他輸了,婚姻法上明確規定余策「自己」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他們住的房子是典思涵父母的名字,余家人住的三室一廳還是姓典的,跟您沒關係不要討論,孩子還小,典思涵明顯更有時間和精力帶孩子,您還是記您的事業去吧,孩子歸典思涵。
余策發現自己奮鬥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當庭宣判的時候他傻在了那裡。
第102章 爭子風波(二)
劉警有點煩,他原來做刑警隊長的時候,不死個兩三個的不要跟他提,分局有分局的刑警隊,市局有下面的分隊,他只需要負責總攬一下就行了,真出大案子他親自出馬那是另一回事了。
現在到了分局……頗有些兵遇見了秀才的尷尬,首先就是各種會,一周五天工作日,最少三個會,開完了會就要發文件抓落實,落實不落實兩說,報告您得打!雞毛蒜皮歸派出所吧,可派出所有顧及不到的地方,就找你分局!文的武的劉警沒吃過豬肉總算見過豬跑,再說還有局黨委和副局呢,實在不行就推給他們,最可怕的就是上訪的,人家來了就一句話:找局長!
今個兒他一上班,就遇見一個找局長的,看著挺年輕個姑娘,梳著短髮燙著微彎,臉上化著淡妝,白襯衫闊腿褲高底鞋,背著的包是寇馳的,應該有些家底,人看著斯斯文文的,一張說話挺沖,「你就是局長?」
「是我。」
「我問問你,法院是不是代表法律代表政府?」
「是。」劉警點頭。
「法院的判決有沒有法律效力?」
「當然有了。」
「私人的財產是不是受到保護?」
「必須的。」
「有人霸占我家的房產拒不搬離是不是應該派出所管?」
「是。」
姑娘拿出判決書跟房產證拍在桌上,「我家的房子被人占了,我找派出所,派出所憑什麼不管?他說是家庭糾紛,可我跟姓余的已經離婚了,法律上我們已經不是夫妻了,在你們這裡怎麼就是家庭糾紛了?」
「這……」
「我就問問你,你們是國家機器還是和稀泥的?」
這辣椒有點沖啊!玫瑰帶著刺,偏偏人家是講理的,說的也是合情合理,「你先進來坐一會兒等一下,我給你們轄區派出所打電話。」
劉警很快打通了派出所所長的手機,所長說這案子是副所長帶人去的,又讓副所長給劉警回電話,副所長在電話里跟劉警介紹了一下案情,劉警頭有點疼。
這個姑娘正是典思涵,余家所的霸占房產實際上並不止在中心城區的這一處,余家的人一見法律判決對自己不利,乾脆利落的耍起了賴,余策搶先把自己手裡的房子鑰匙換了,把自己的爸媽搬到了「自己家」,自己藏了起來,他們家商量好了,典家不給他們「滿意」的答覆,就占著房子不搬!
差不多過了半個小時,派出所所長來了,典思涵其實先找的他,這事兒所長也為難,本來按法律來說,房子是人家典家的,典思涵也跟余策離了婚,請公婆搬離天經地義合理合法,派出所也沒猶豫就出了警,可一到現場傻了,兩個老人,老頭不說話就是咳嗽,老太太口口聲聲說老頭有肺結核,小嘴巴巴的,「這人啊,得憑良心!也得講個孝道,她典思涵好歹做過我余家的媳婦,我們也不是不搬,我們是無處可去,現在老頭子又犯病了,兒子不收女兒不收連旅館都不收我們,你們把我們趕走了,我們老倆口就要睡大街了!你們是人/民/警察啊,我們就是人民啊,我們這樣子無依無靠貧病交加……你們講點良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