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購房欺詐
2023-11-25 15:51:42 作者: 謝里奧
目前,只剩下公交車縱火案未破,目標嫌疑人是那個神秘的偽裝者,對此人基本上可以說毫無頭緒,張維明也是束手無策。
手機疑案任務目前倒是取得了一些進展,尤龍偉是個專門偷手機的賊。
按照常理來說,任務目標應該是找回被尤龍偉偷走的手機才對,可偏偏卻是找回一個賊的手機,他總不會連自己的東西都偷吧。
張維明現在越來越好奇尤龍偉的手機里到底有什麼重要的東西,有人為了得到它甚至不惜動用槍。
既然知道了尤龍偉的身份,張維明也想到了一個辦法,或許能完成任務。
偷了手機之後必然需要銷贓,銷贓有銷贓的渠道,尤龍偉也不會例外。
要找到他銷贓的渠道,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不簡單。
不過張維明有了一個思路,他原本打算去見一個人,正好電話響了。
一個陌生號碼,張維明趕緊接聽,居然有業務上門了。
哈哈,那次的新聞宣傳果然有效,這麼快就來了業務。
約定的地方在一家小茶樓,地方雖然不大,裝修卻很別致,一走進來就讓人有種與世隔絕的感受。
牆上貼著立體的森林美景圖,加上燈光效果和周圍的綠植布景,真的有種身臨其境的錯覺。
來到二樓,靠窗戶的一桌獨坐著一位女士,長相挺乾淨,配上淡雅色調的套裙,稍微掩蓋了一些歲月的痕跡。
她就是委託人鄭女士,38歲,外來打工人士。
見到張維明時,鄭女士顯得有些吃驚。她的朋友在新聞上見過張維明的採訪,所以推薦給了她。
沒想到大偵探是這麼年輕的小伙子,鄭女士生出了一絲退意,暗自琢磨著要不還是放棄找私家偵探吧,保安所答應會盡力破案的,這小伙子一看就不是靠譜的人,萬一又是騙子可怎麼辦呀,她已經被騙怕了。
像鄭女士這樣的表情變化,張維明見多了,無非是對偵探不信任。
張維明也不在意,凡事都靠真本事,案子破了之後委託人便會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個好偵探。
「鄭女士請您放心,案子沒破我不收一分錢。」張維明說話很有底氣。
鄭女士現在對錢特別敏感,張維明一說先不用給錢,她心裡的防備頓時散去了許多。
「哎,事情是這樣的。」鄭女士終於開口了。
鄭女士來C市已有多年,老公是教師,在鄉下老家教書。
兩人屬於晚婚晚育夫妻,現在孩子才六歲。
孩子正到了適學年齡,老公在鄉下見慣了那些孩子的苦,認為鄉下教育資源太貧乏,懷著望子成龍的想法,打算讓孩子去城裡上學。
要想在城裡上學,首先得解決房子的問題。
新房買不起,只能考慮二手房。
在C市各大房產中介轉了兩個月,鄭女士發現以她現在的經濟實力買一套二手房都很吃力,將家底掏空還不夠支付首付款。
現在房價上漲的速度早已經快過了火箭,就在她看房的這兩個月又漲了兩百多。
鄭女士只得跟老公商量,讓孩子繼續在老家讀書,這大城市的教育資源他們是無福享受。
此時一個機會來了。
一個月前,鄭女士忽然接到一位中介打來的電話,說現在有個房源非常適合她,購買之後孩子能入讀市區一個不錯的小學。
張女士問了房價仔細一算,首付竟然只要二十四萬。她當時也覺得奇怪,心想會不會是騙子。
不過她還是抵擋不住誘惑,要約中介見面,但中介說這筆業務他只負責發布信息,具體的購買事宜需要找房主本人。
與房主通了電話,鄭女士急急忙忙約了對方見面。
兩人約見的地方就是那套出售的房子裡。
房主居然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鄭女士有些不放心,看了對方提供的房產證才安下心來。
鄭女士對房子相當滿意,但她想起網上看到的一些新聞,某某地方賤價出售的房子,裡面曾經發生過兇殺案,更恐怖的還遇到過鬧鬼的現象。
如果住進那樣的房子,弄不好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好的影響。
她也沒有拐彎抹角,直接開口詢問房主為什麼要便宜出售。房主說老家的父親生病住院,急需一大筆錢交醫療費,所以才趕著售賣這套房。
只不過房主要求先行支付二十萬定金。
過戶手續八字沒有一撇就要二十萬定金,鄭女士覺得很為難,二十萬對於她來說不是小數目。
辛辛苦苦幹了那麼多年,兩夫妻才存下不到三十萬,她怎麼敢輕而易舉交給一個陌生人呢。
在鄭女士猶豫的時候,又來了一位看房者,鄭女士在一旁聽見他們聊天,原來那個購房者也是看中了這是學區房。
只是當房東提出要先行支付二十萬定金時,那位看房者也同鄭女士一樣有些猶豫。
鄭女士心情很矛盾,萬一那位看房者先一步支付了定金,這麼好的機會就溜走了。
為了孩子能有個美好的未來,鄭女士終於趕在那位看房者下決定之前,把定金給交了。
為了以防萬一,雙方簽署了一份協議,然後寫了定金收條,還要了一份房產證的複印件。
交了錢之後鄭女士心裡反而踏實了,美美地回到家打電話告訴老公房子的事情已經辦妥。
兩天後去辦理手續,房東一直沒有出現,電話也打不通。鄭女士徹底傻眼了,她拿著房產證複印件找了相關部門,得到的答覆是房產證系偽造。
鄭女士向當地保安所報案,保安員通過房產局查到房主的聯繫方式,帶著鄭女士前去處理。
雙方一見面,鄭女士發現房東並不是之前與自己交易的那名年輕男子,她以為保安員找錯了人。
經過保安員仔細查問,才弄清楚了事實真相。
原來蔣先生才是那套房子的真正房東,與鄭女士交易的人只是租客。
不久前那名租客才租下蔣先生的房子,記得當時簽約的時候,那租客曾要求查看蔣先生的房產證。
蔣先生以為對方擔心自己是騙子,所以也沒有多想,便出示了房產證。
或許是趁著蔣先生上廁所之際,那名租客偷偷拍下了房產證的照片,以此做了一本假證,然後欺騙了鄭女士。
鄭女士當場情緒失控,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二十萬就這樣被騙走,她無法向家人交代。
她發瘋似的抓住房東蔣先生,說房子是他的,他必須賠償她二十萬。
可蔣先生對此事根本不知情,完全是鄭女士自己大意上當,他當時就發火了,直罵鄭女士是個瘋子。
保安員也勸慰鄭女士,此時與蔣先生沒有關係,等他們抓到那個騙子,到時候便能追回那二十萬。
鄭女士根本聽不進去,依然糾纏不休,衝動之下用菸灰缸砸破蔣先生的頭,保安員迫不得已只得將鄭女士銬起來帶回保安所。
鄭女士那叫一個鬱悶啊,二十萬血汗錢沒了,騙子逍遙法外,自己卻因為一時衝動傷人,結果被關進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