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章 中年危機41
2023-11-21 10:25:15 作者: 游7
小縣城的法庭比不得大城市的正規,雙方連律師都沒有請。
只是普通的離婚案,又沒有什麼財產糾紛,實在沒有必要花一筆冤枉錢。再說不管是思如還是王林現在都是窮鬼。
沒錢。
思如的訴求很簡單,離婚,她可以什麼都不要,包括孩子。
就醬。
法官聽著原告的陳述面上沒有一絲波動,顯然這就是一普通的離婚案,像這種案件她一年得入手一二百例,早就習以為常了。
合則聚,不合則離。
這年頭離婚多常見吶。
思如很快陳述完畢,很平靜的說道,「因此,我要跟他離婚。」
但在法官跟一眾工作人員聽來無非就是些生活瑣事,沒有家庭暴力婚內出軌也沒有賭博吸毒借高利貸,無緣無故的。
感情不合?
這是離婚案中最常見的理由。
可王林對思如的話不認同,他口口聲聲說跟妻子還有感情。
「我保證會改的。「
他十分真摯的說道。
只要不是刑事案件,法庭都是能調解的儘量調解,但一個堅決要離,一個死咬著不離,考慮到兩人還有個即將要中考的孩子,法官在認真的思考過後,心裡就有了主意。
短暫的休庭後。
她面容嚴肅肅穆看著思如跟王林說道,「婚姻是很神聖的事,關乎兩個家庭,我希望你們能認真考慮後作出選擇。」
緊接著就有工作人員把兩張看起來像試卷一樣的東西非別擺在兩人面前。
思如粗略的看了下,頓時就笑了,很諷刺。
瞧瞧這個問卷調查上寫的什麼。
#你的丈夫的生日——#
#你的丈夫最愛吃的菜——#
#你的丈夫最喜歡的顏色——#
……
類似的問題有足足兩大頁,從個人喜好到各種紀念日節日。
思如很無奈。
明白法官是想用回憶殺的方式來判斷兩人的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盡頭無藥可救了,但她個人覺得這種方式其實治標不治本。
離婚,肯定有理由的。
一個賭徒會因為一張寫滿妻子各種信息的問卷調查而戒賭?
一個出軌的男人會在做完關於妻子信息的選擇題後回歸家庭?
一個媽寶男會因為想起曾經戀愛時的甜蜜心動就不再盲目的偏心某一方?
不可能。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成年人的三觀早已形成很難再改變了,更何況還有習慣問題。
更為關鍵的是,如果沒有了愛,做再多的選擇題也沒用吧。
思如開始低頭認真答題。
她並沒有刻意亂填作出一副完全不關心王林的姿態來方便離婚。
該怎樣就怎樣。
難道她全填對了就不用離婚了嗎?
而另一邊的王林眉頭緊皺,他拿著筆盯著面前的試卷十分糾結。
這什麼玩意兒?
妻子的生日是幾月幾號?
唔,李慧珍貌似是五月中旬,不對,應該是六月,都很熱。
想不起。
算了,隨便填個吧。
下一題是妻子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
王林抬頭看了思如一眼,然後飛快的在卷子上寫了灰色兩個字。
一定沒錯。
李慧珍的衣服里多是黑色灰色深藍色,不喜歡怎麼會買的。
在回答完一系列喜好問題後,就是各種紀念日了,第一道就是……
結婚紀念日。
王林冷笑著毫不猶豫的寫下一個日期,這麼特殊的日子他當然記得,就是在這天,李慧珍嫁進來卻沒有帶一分嫁妝。
連他給的彩禮都沒有。
到死都記得。
王林艱難的填完了所有的問題,而思如早已坐在一邊休息了。
書記官走過來把他的卷子拿走。
坐在上頭的中年女法官仔細的看了兩人做的這套問卷調查。
很顯然。
原告對被告感情更深,而被告的答案至少有一大半是錯的。
怪不得。
她掃視全場一番,「肅靜!」
原本還在議論紛紛的庭審群眾都止住聲音,保持法庭肅穆。
法官看著思如,「從這道問卷調查來看,你對被告的喜好十分清楚,這說明你對他還是有感情的,因此本庭對你所訴求的離婚不予支持。」
王林臉上露出輕鬆的笑容。
思如:……
「我反對。」
早就知道上訴離婚也不一定會成功,沒想到居然整出這招。
神經。
「就憑做了幾道選擇題就判定一起官司,你是不是太武斷了?」
法官還沒遇到當庭反駁她的人,愣了下,隨即就說道,「本庭是有依據的。」
如果不是還有感情,怎麼會那麼清楚的記得對方的喜好呢。
只是這感情暫時被生活的煩惱蒙蔽了。
法庭,是判定真正感情破碎的婚姻的。
思如就笑了。
斜著眼睛掃了輕鬆下來的王林一眼,她說道,「我為什麼會很清楚的知道被告的喜好?這不是很明顯嗎?法官你忘了,我跟他結婚十幾年,朝夕相處,說句不怕大家笑的話,就連他的內褲都是我買的。知道這點生活常識算什麼。」
把這當做感情尚在的理由,思如不認同。
法官皺眉,「照你的解釋,為何被告並不知道你的喜好?」
思如輕笑道,「所以他對我沒感情呀。」
法官:……
呃?
一不小心就被原告給繞進去了。
抿了抿嘴,「不能這麼說,被告已經認識到錯誤,你應該給予他改正的機會,夫妻之間是要互相扶持包容的。」
「扶持?」
思如嗤笑一聲,「從結婚後他就變成了個殘廢,你想要我扶著他走一輩子嗎?抱歉,我真的沒有那種寬廣的胸懷。」
無私奉獻。
那李慧珍的一生又該由誰來負責。
她說道,「他吃的飯是我做的,衣服也是我買的,知道他的喜好難道不對嗎?在場旁聽的大姐們應該感同身受吧。」
喪偶式婚姻。
明明是兩個人組成的家庭,卻永遠只有女人在付出。
結婚,並沒有多一個能遮風擋雨的丈夫,反倒多了個兒子。
永遠長不大的那種。
養自己的兒子已經很不容易了,為什麼還要養別人的兒子。
對於離婚,思如很堅持。
她搖頭,「我很清楚自己內心的感受,難道法官要讓兩個沒有感情的人繼續生活在一起嗎?」輕笑,「就算這次不判定離,沒關係,法律規定只要分居兩年便可申請強制離婚。」
「我可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