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蘋果醋小李1
2023-11-21 10:25:15 作者: 游7
從前,有個小姑娘,她有兩個妹妹,有一天,最小的妹妹失足掉河裡淹死了。
家裡都很傷心。
把買了才不到兩年的房子賣了,舉家搬到了另一個地方。
後來,她一個朋友在提起這件事時一臉惋惜,「真可惜,那麼可愛軟萌的小孩就沒了,如果當初掉下河的是另一個就好了。」
說者無意,聽者也沒放在心裡,還連連點頭,確實,稍大兩歲的二姐性格內斂不愛說話,長相也沒小的精緻,有她沒她好像都一樣。
小孩子天真,但有時候,也殘忍,而他們自己卻意識不到這種殘忍。
等長大了再想起,只覺得細思極恐。
就跟故事裡的小妹妹一樣,李佳怡的遭遇同樣令人唏噓不已。不一樣的是,前者是意外,後者,是人為,最重要的是,一直到最後,傷害她的那些人,都沒被找到。
甚至於她自己,也是在很久才被撈起來,那時候,只剩白骨。
那是一個夏天,很熱。
太陽像火爐一樣從清早就高掛在天上,一直到天黑,餘溫還炙烤著大地,知了在村頭的大樹上不知疲倦的嘶叫著,為這炎夏增添了幾分煩躁,地面燙得嚇人,光腳踩上去不到一分鐘就得跳起來。
小槐村的李老頭一早就在村口等著了,他明年就六十了,身體依舊很康健,穿著一件老頭衫,坐在大榕樹下的石頭上,手裡拿著把大蒲扇一下一下搖著,膝蓋上還放著一頂頂可愛的小草帽,粉紅色絲帶圍繞帽子纏了一圈最後在腦後打了個蝴蝶結,腳邊的大茶缸里還裝著提前泡好的檸檬水。
「老李,沒去趕集呀?」
「沒,我大孫女今天回來,怕家裡沒人,就老太婆一個人去了。」
「老李,這麼早就這乘涼啦?」
「乘啥涼,我佳宜今天回老家,我在這等著。」
「李哥,走,打牌去。」
「不去不去,我孫女兒今天回來,這段時間都不去了。」
……
沒一個小時,全村都知道李老頭家那在城裡的寶貝孫女李佳怡要回老家過暑假了。
但如果他知道孫女這一趟回來是奔赴黃泉,那麼,他拼著得罪兒子兒媳也要拒絕。
可未來的事,誰能猜到?
李佳怡回老家是不得已,家裡要裝修新房,李志夫妻又要上班,壓根沒時間照顧她,只能送回鄉下去,加上爺爺婆婆很久沒見孩子,想得不行了都。
臨走前,夫妻倆捨不得女兒,就這一個寶貝疙瘩,馬上要有兩個月不在身邊,想想都眼睛發酸。
給買了很多東西,吃的穿的用的玩的,裝了滿滿一大包。
李志開車回來,還沒到村口就遠遠的看到熟悉的人影。
「爸!爸!」
李佳怡也把頭伸出車窗外搖著胳膊大喊,「爺爺!爺爺!我們回來啦!」
超高興。
李老頭聽到聲音立馬站起來,眼角的皺紋都透著歡喜,嘴巴不自覺的咧開,「回來啦?」拿著帽子水杯快步迎上去,「佳佳啊,爺爺的乖孫,總算到了。」
李志見到老父親也開心,「爸,外面熱,快上車。」又埋怨道,「你等在這裡做什麼,萬一中暑了怎麼辦,我們來了肯定直接回家啊。對了,今天不是趕集的日子嗎?你怎麼沒去?我媽呢?她上次說肩膀痛,好些了沒?我車上還帶了好幾箱牛奶,你跟我媽記得每天喝,對身體好,補鈣的。」
兒子一見面就各種關心,李老頭聽得渾身舒暢,嘴上卻埋怨道,「回來就是了還帶什麼東西,家裡都有,我跟你媽身體都好,不用喝牛奶,留著佳佳跟你媳婦喝。」
「有呢,別忘了你兒子是幹什麼呢。」
父子倆聊著天,沒一會兒就到家了。
李老頭的家是一座二層小樓,牆面貼著白色的瓷磚,正中那一塊印著「家和萬事興」五個大字,院子是水泥鋪地,四面用磚塊砌了個一米高的圍牆。
李佳怡一下車就往屋裡跑,小臉熱得通紅,李老頭忙跟在她身後,邊喊道,「別跑快了,小心摔。」又去冰箱裡拿雪糕,又去柜子里拿餅乾水果糖。
沒一會兒周鳳枝也回來了。
她背著個背簍,滿滿當當,頭臉上儘是汗水,臉上難掩喜悅。
李志吃了午飯就離開了。
不得不走。
只請了一天的假,一來一回就得半天,開車也累,回家再休息休息,明天繼續上班。
成年人的世界都不容易。
臨走前再三叮囑爹媽要把孩子看好,又說了她喜歡什麼,不喜歡吃什麼,才一步三回頭的走了。
就這麼一個孫女,李家兩老當然是寵著了。
要什麼都給。
小女孩也很可愛,皮膚白白嫩嫩的,眼睛又黑又大,特軟萌,也特別聽話。
李婆婆最喜歡的事就是給小孫女紮好看的辮子,做好看的裙子,還有各種好吃的。
時間過得很快。
一轉眼,暑假就要過完了。
李佳怡的父母已經說好了來接她的日子。
李婆婆抱著孫女特別不舍,這一刻她甚至有股衝動,想跟著一起到城裡去。
給孩子收拾東西的時候不知道抹了多少次眼淚。
又裝了不少家裡的山貨吃食,甚至還捆了好幾隻雞鴨,打算一會兒宰了凍冰箱裡,好讓兒子兒媳帶回家慢慢吃。
城裡的雞鴨哪有老家自己養的好吃有營養。
李婆婆忙進忙出的,累得頭髮昏,將就著涼椅眯了一小會兒,等醒過來,就發現孫女不見了。
家裡都找遍了都沒看到。
她當即就昏倒在地。
李老頭滿村子找人,招呼著鄰居親戚一起找,範圍也從村里擴散到鎮上。
沒用。
找不到。
李佳怡就跟憑空消失了一樣,沒留下半點蹤跡。
李婆婆哭暈幾次,就這麼個寶貝疙瘩,在她眼皮子底下丟了,怎麼跟兒子兒媳交代呀。
村里都在猜,是不是被什麼人拐走了。
不是沒這樣的事發生,小孩子嘛,很好哄的,隨便拿顆糖拿塊雪糕就ok了。
一直找了三天都沒結果。
不止河裡,就連李家的糞坑裡,都喊了人去撈,最終還是一無所獲。
李志跟喬瑩瑩都要瘋了。
顧不得請假立馬開車回來,路上好幾次差點出事,李志的眼睛都是通紅的。
匆匆趕到老家。
短短三天,李家老兩口看上去老了十幾歲,特別是李婆婆,頭髮全都白了。
一見到他倆就大哭起來。
說對不起,跪地打自己耳光,罵自己把個好好的孩子都看丟了,說要以死謝罪。
各種。
喬瑩瑩當即就崩潰了,搖著頭說不可能,說孩子在城裡什麼好東西沒吃過,絕對不會因為一點小東西就被騙走。
但孩子不見就是不見了。
李志還算清醒,馬上打電話給當地的安保所。
安全員來得很快,比較孩子失蹤了是大事,再說也早就過了二十四小時了。
開展各種調查。
諸如,村裡有沒有來陌生人,孩子最後一次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看見的之類。
很盡心。
可沒用,還是沒找到。
村里人都在議論這件事,順便教育自家崽子,不能跟陌生人說話,不能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能跟陌生人走,不然就要像李老頭家的孫女一樣巴拉巴拉。
孩子找不到,李婆婆整日哭泣,李爺爺也變得沉默寡言,每天天不亮就背著口袋出去找,天黑透了才一身疲憊的回來。
李志跟喬瑩瑩也找。
下了班就到處發傳單到處問人。
不到半個月,兩人就瘦了一大圈,最痛苦的精神上的折磨,無數個夜裡,輾轉反側到天明。
一閉上眼就看到小小的女孩兒面黃肌瘦可憐巴巴的喊爸爸媽媽。
這還是最好的結果。
如果……
安保所一直沒消息,時間久了,也就成了懸案了。
唯一還在堅持的,就是李家人。
李婆婆不想活了的,可老頭一句話罵醒了她,「你死了倒也死了,可咱孫女怎麼辦?指不定她在哪家受苦呢。吃不飽睡不好,天天被人當苦力使喚。說不定現在流著眼淚喊婆婆救她。」
至此她滅了死念,跟著老頭子一起出去找,時常兩三個月不回來,身上沒錢就沿路乞討。
家裡完全荒蕪。
才不過半年,兩老原本康健的身體佝僂得像七十歲的老人。
李志跟喬瑩瑩也過得不好。
他倆把剛裝修好的新房賣了,賣房的錢全部用在找孩子上,到處印傳單,登尋人啟事,去電視台尋求幫助,開出20萬的獎勵只求得到孩子一點消息,等等。
能做的都做了。
砸下的錢石沉大海。
曾經恩愛甜蜜的夫妻天天吵架,互相指責謾罵,最後抱著哭成一團。
心酸。
找了五年。
在這五年間,李婆婆因為營養不良累到了,沒一個星期就撒手人寰,李老頭辦完老太婆的喪事,過完頭七,第二天天不亮就背上包獨自踏上尋人路,再也沒回來過。
喬瑩瑩恨死公婆了,恨他們照顧不力把孩子弄丟了。
可婆婆找孩子累死了。
公公……
「是李存善老人的家人嗎?他現在在xxx殯儀館,已經去世半個月了,發現他的時候是在郊區一個廢棄的垃圾堆放點,幸好他身上帶有身份證件才能查到,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能過來——」
辦完李老頭的喪事,不到半月,李志接到一個電話。
他女兒李佳怡找到了!
他當時激動不已。
「在哪兒?孩子怎麼樣?她還記不記得我們?你們是在哪兒找到的?她這幾年過得好嗎?」
一連串問。
電話對面的安全員沉默了一小會,說道,「不太好,總之,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
李志心裡一咯噔,喬瑩瑩眼眶裡淚水晃動,「沒事的,可能是受了傷,孩子回來就好。」
「嗯。」
李志點點頭。
是啊,回來就好。
大不了他倆再努力一點,賺多多的錢,養孩子一輩子。
就去了。
然而沒看到人。
喬瑩瑩特別著急,抓住一個工作人員就問孩子。
那人看了她一眼,眼裡都是同情,「跟我來吧。」
領著兩人到辦公室坐下,又給倒了水,才說道,「孩子是找到了,很遺憾,她已經死了。」
死得很徹底,白骨化。
喬瑩瑩眼睛直愣愣的盯著他,「你、你說什麼?」
李志也艱難的扯出一抹笑,「這可不能開玩笑啊。」
怎麼能是死了呢。
明明是被陌生人抱走了啊。
安全員就說了。
「其實也不是我們發現的,是一個老鄉,打算給地里的菜淋點糞水,結果,就舀出一顆頭。」
當即嚇得腿軟。
後來打了000報安保所,之後安全員到來,各種調查,最終確認了白骨的身份。
才通知的他們。
「所以,已經確定了?那就是我的女兒李佳怡?」
「她是跌到茅坑裡淹死的?」
「這就是你們得出的最終的失蹤原因?」
「不,我不接受。」
「我知道那家人,離我家挺遠的,我女兒從小乖巧聽話,去什麼地方都會跟大人講,她才五歲,絕不可能一個人跑出去。這其中絕對有問題。」
「你們得再查。」
李志堅決不認這個結果。
安全員也有自己的解釋,「才五歲,不確定性很大,你怎麼就能肯定她不會亂跑。小孩子亂跑很正常啊,她沒有危險的概念,失足掉下去很正常。」
再說,五年了,有證據也早就消失了。
他們也去村子裡做過調查,還有發現白骨的那家人,都沒有什麼有用的信息。
五年前的事誰還記得清。
李志不接受,也沒辦法,孩子找到了,沒了,父母也沒了。
感覺這一切像是一個惡作劇,稍不注意他就家破人亡了。
塵埃落定。
可就像塵埃一樣,他的心裡空蕩蕩的,他什麼都沒有了,以前的幸福像是一場美夢。
夫妻倆決定離開這個傷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