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轉包和護商隊
2023-11-18 08:41:25 作者: 半園
工坊分為民品工坊,軍品工坊和礦業工坊,鄉兵和護壩隊暫時作為宋氏商幫的護衛隊。
民品工坊生產琉璃,蒸酒,紡織品,肥皂等宋家特有的產品,也包括將要投入的水泥,坊主是宋冒貴,宋荊(二狗)、趙大柱為副手。
田伯和他的大兒子田恭負責管理宋家產業下的農田和佃客。
軍品工坊主要生產火槍、手炮、刀槍和鎧甲,以及一些精密儀器,如鑽頭,齒輪等,坊主是譚木匠,孫喜、吳彪為副手。
礦業工坊交給宋楚(三毛)負責,田伯的二兒子田孝和邊虎協助,前期主要是負責金礦的開採。
晁克己是副幫主併兼任商幫的護衛隊長,宋傑掛了幫主之名。
宋傑以前把琉璃、紡織和肥皂等都是交給宋冒貴父子,蒸酒交給田伯父子,農田種植則是大家共同種地,晁克己作為宅老統一管理收成和支出,後來晁克己還要訓練鄉兵,甚至是帶兵打仗,現在還要幫著修水壩,宋傑覺得這樣搞,只怕自己這個老丈人會被自己活活累死。
這段時間,宋傑察覺到晁克己頭上有了白頭髮,所以宋傑才想做出調整。
以前,所有的產品都由宋家人自己負責生產,幾乎是宋家男女老少齊上陣,農閒時都在工坊里幫忙,就連宋家的鄉兵也不例外,是一種無序且產量不十分穩定的生產方式。
因此宋傑決定把所有原材料的供應和粗加工,以及銷售全部打包給顏神城的居民,宋家人只負責生產成品,同時還吸納顏神鎮中農人為長工。
比如說生產琉璃的原材料,宋家以略微高於市場的價格向顏神城中居民收磨好的石英砂,石灰石,長石和純鹼,而且還可以把原料擴充到其他領域,比如說焦煤、鐵料、草木灰、硝石、硫磺、油脂等都可以讓顏神城的居民為宋家提供。
把耗時耗力的原料開採和加工委託出去,宋家利用技術優勢生產成品,再賣給顏神城中商戶,由他們負責把產品推向市場,這有些像後世的某些發達國家的做法。
這樣的帶來的結果就是,宋家只保留核心生產部門的生產者,作為宋氏商幫的職業工人,其餘人可以專心從事農事,農閒時自己也可以加工加工原料,賣給主家,有的人可以調整到軍品商幫和採礦商幫中,特別是宋傑準備給開採金礦,現在用外人開採始終不太放心。
軍品的生產以前多是依靠招募的鐵匠,現在他們同樣是主力,宋傑現在只是把冶鐵這部分包給顏神城軍民,生產上還是要靠這些鐵匠。
採礦業中除了金礦的採集,宋傑打算重點投入煤礦和鐵礦,採取與民品相同的方式,因為鐵是專賣品,宋傑便以鎮衙的名義收購,顏神城中居民都知道,現在的顏神鎮,就是宋傑做主,而且跟著宋傑做生意的人都發了財,宋小員外之名比他的官職知鎮好使。
顏神鎮中還有陶、何、甘、石、吳五個大姓家族,都是鎮中大戶,以往在宋冒勛任知鎮的時候,與宋家關係還算和睦,現在宋傑也當上了知鎮,這些家族紛紛找上宋傑,要和宋傑合作做買賣,剛好宋傑擬出了成立宋氏商幫的計劃,便把原料生產的大部分交給了這五家大戶來供應。
當然,宋傑還在城中貼出告示,所有居民都可以給宋家供應原材料,只要質量合格,收購價格統一,為此宋家在自家大門口專門建了個告示牌,把每月每種原材料的收購價格貼上去,方便居民知曉。
宋家收原材料成品一般都用銀子或銅錢,對於日益貶值的交鈔來說,百姓更接受貴金屬。
隨著宋家黃金的開採,對於大宗的貨物,宋家還可以支付黃金,這無疑極大保證了賣家的利益。
之後,顏神城中也依照宋氏商幫的模式成立了數十家大大小小的商幫,有的負責供應原材料給宋家,有的負責銷售產品往周邊州縣。
有的商幫通過與宋家交易收取的銀子,向其他州縣用銅錢收取原料,做起了二道販子賺取其中的差價。
對於這種事情,宋傑即便知道了也不會阻止,只要對方提供的貨沒問題就行,至於從哪裡來的,怎麼來的不重要。
宋傑的這個舉措極大的刺激了顏神鎮的經商氛圍,也讓宋氏商幫的產品能大量的銷往周邊各地。
還有一點,宋傑如此做加速了資金的回籠,他收取原材料用的是現錢,賣出產品同樣要收取現錢,概不賒帳。
宋氏商幫提供的成品至少有兩倍利潤,比如一兩銀子進的原料,生產出來的產品至少要賣到三兩,其中可能有一兩是人工人成本,其餘全部是利潤,這就是技術附加值,到了以後還會增加品牌附加值。
如果上游原材料漲價,下游出來的產品也會相應漲價,銷售商會根據市場需求和產品情況去定價,太高沒人買,太低自己會虧本,這樣上下游的商幫便不容易達成串謀。
有了充足的原材料的供應,宋家的水泥作坊也加大了生產,主要供應水壩,原始的鋼筋混凝土第一次被用來建水壩,讓宋傑也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水泥的使用讓建壩的速度有所加快,以前需要數人抬長條石,裝運都很麻煩,現在的水泥和沙石,可以牛馬車和人力混合起來轉送,對於形狀和重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不光節省人力,還提高了效率。
增加的鐵柱投入的部分,宋傑早就在人工方面節省出來了,原來在繁忙時,宋家可能同時會僱傭上千的工人,而現在生產民品的核心的生產工人才四百來人,宋傑給他們的工錢提高了兩成,還把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與收益結合起來,也加大了他們生產的積極性,就連很多鄉兵都願意轉行成為工人。
對於生產的軍品的工人和鐵匠,宋傑給了他們比外面高將近五成的薪俸。
在技術保密方面,因為有鄒家兄弟的前車之鑑,宋傑採用了流水線生產,每樣產品都分成數個生產環節,每個環節都採用相對封閉管理等辦法,儘量確保生產工藝和技術不被泄露。
而且對於宋家的工人,宋傑有明確的要求,特別是軍品工人和鐵匠絕對不準許出顏神城,民品工人出城需要報備。
當然還有專門的監察人員,這些人多半都是宋家子弟,他們既要生產還要當監工。
隨著顏神城的商幫越來越多,這裡的人氣也越來越旺盛,不光是淄州本地人,其他州府的人都趕來顏神城做生意,特別是受到兵禍肆虐的莒、密二州的百姓,大量的往顏神鎮遷徙。
隨之而來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各個商幫運送貨物的途中面臨的安全問題,每月都有商幫被搶,甚至有人丟了性命,那些匪徒也知道從顏神城出去的商賈要麼手裡有宋氏商幫出產的暢銷貨,要麼就是手裡有現銀,都是被下手的對象。
作為顏神鎮的知鎮,宋傑每日都會接到商賈被搶劫的報案,顏神城本來只五百鄉兵,城防本來就變得吃緊,根本就沒辦法保護每個進出的商幫。
因此宋傑便提出一個建議,由宋氏商幫發起成立一個顏神商會,所有在顏神城中做買賣的商幫都可以加入,按照規模繳納會費,顏神商會便利用這個會費成立一支護商隊,沿途保護各個商幫。
本來銷售環節都已經包了出去,宋傑原本可以不用理會這些人的安全問題,現在宋傑願意出一部分錢成立護商隊,無疑是從自己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給顏神城中的商幫。
因此宋傑一提出此事,便得到包括陶、何、甘、石、吳五個大戶在內的絕大部分商幫的積極響應。
於是顏神護商隊這種半商半軍的組織很快成立,不同於傳統的鏢局,護商隊屬於顏神商會管轄,每個護商隊員都是由商會來發放工錢和武器裝備。
顏神商會的會員權利由出資多少決定,商會會費半年收取一次,第一次收取了二萬七千二百貫錢,會員四十九家,按每名隊員月均十貫錢的月俸,可以僱傭二百七十人,宋氏商幫出資一萬貫,連同武器折合三千貫,理所當然的成為會長。
僱傭的護商隊從護壩隊裡調取,也可讓宋傑剩下些銀錢。
商會還出台了規定,會員商幫每一趟出行配備護商隊員數量,由會員出資的多少來定,如宋氏商會出資占了商會的近五成,那宋氏商會一次最多便可以動用護商隊一百三十人來護送。
當然,宋傑沒打算享受這個權利,而是把人頭按比例分配給了其餘四十八家商幫,顯然初期這點人根本就不夠用,但這種商會聯合制度卻是一種有效聯合的方式,並開始深入人心。
護商隊的隊長宋傑推薦朱來擔任,他腦子靈活,應付這些商人比李元更合適。
自從成立了護商隊,各商幫被劫的事情立馬少了許多,顏神商人的足跡遍及益都府、濟南府、淄州、泰州、東平府等地。
顏神城出產的水晶琉璃、蒸酒、胰子別無分號,在各處暢銷,因為利用水力紡織,顏神城出場的布匹價格便宜,同樣衝擊了周邊州府的相同產品。
短短一年時間,顏神城就聚集了上萬人來此做買賣,除了來進貨的人,還有許多流民,藝人,工匠來此,酒肆,勾欄,醫館等相繼開了起來,讓顏神城原來的承載能力超出了負荷,有的人甚至開始依著城牆外圍建起了房舍。
見到此種情形,丁平建議宋傑要擴建城牆,這讓宋傑不由得變得頭大,水壩還沒修完,哪來的人手和銀子擴建城牆。
宋傑感覺自己穿越到此是來搞基建的,這完全不符合自己山寨商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