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神之器
2023-11-16 17:32:58 作者: 包包紫
照片上,盛錦繡舉著一把光芒奪目的彎刀,因為神器自身散發的光芒太奪目了,以至於讓盛錦繡的臉看起來很模糊,如同照片被曝光了一般,根本看不清她的臉,但熟悉盛錦繡的人,基本一眼就能看出照片上的人是誰。
於是錦憶點頭, 頗有認同感的故意逗盛錦繡,道:「確實不好看,要不我給你照兩張好看點兒的藝術照,你自己發個圍脖?」
「好啊,行,現在就照嘛?」
果真,盛錦繡上當了,開始搔首弄姿的擺起了造型,她剛扭了扭自己的屁股,盛錦天就從錦憶身後抄了上來,冷著臉,一把拎起盛錦繡的後領子,帶頭往前面的一輛馬車走去,厲聲道:
「你還在這裡瘋,給我馬上去班昊城。」
「啊,啊,救命啊,大哥,你把我放下來,去就去,你別提著我去呀,我自己會走。」
大喊大叫的盛錦繡,被自家親大哥盛錦天一把丟進了馬車,還不等盛錦天與錦憶隨後上馬車,那盛錦繡就一個犟起來,巴著馬車車廂的門框,衝著盛錦天喊道:
「我的麒麟還寄存在車馬行呢,我不坐你的馬車,我要去取我的麒麟。」
「你把靈獸牌拿來,我和你大哥替你去取麒麟。」
錦憶一個箭步,追上了盛錦天,沖馬車車廂里的盛錦繡攤開一隻手,所謂靈獸牌,便是在車馬行領取寄存靈獸的依據,沒有靈獸牌,即便玩家如何磨破嘴皮子,車馬行的NPC車三雷,都不可能將靈**出來。
現在這種情況,盛錦繡只怕已經引起了經嘉縣有心人士的注意,好不容易從經嘉縣裡出來,再從北門橫穿經嘉縣,跑到南門去取麒麟,便太引人注目了些。
圍脖上,雖然有關於盛錦繡的那張照片照得並不清晰,但並不妨礙狗仔隊拍出更清晰一些的照片傳上去。
隨著盛錦繡那不情不願的掏靈獸牌的動作,盛錦天散布在經嘉縣的不少屬下,從遠近不同的地方冒出來,打算護送盛錦繡去班昊城,不遠處,自然也有一些晦暗不明的眼睛,若有似無的盯著盛錦繡的馬車,想來,這肯定是一段比較艱苦卓絕的旅程。
所幸班昊城距離經嘉縣也不是太遠,大約一兩天的路程即可到達,依照盛錦天的勢力,對付些沿途宵小不成問題,盛錦繡只要進了班昊城,便可以拿著神器在班昊城裡自由行走,因為班昊城有官府守衛,舉凡有官府守衛的地方,都是嚴禁玩家私自鬥毆的。
不過片刻功夫,馬車便踢踢踏踏的跑了起來,只聽得盛錦繡在馬車裡喊道:
「記得幫我取麒麟,我要活的。」
聞得此言,錦憶恨不得拿著小手絹,沖盛錦繡揮手做拜拜狀,她覺得盛錦繡是她所見過的心最大的一個人了,這種要命的緊急關頭,盛錦繡不思如何保護好自己的神器,偏惦記著一隻值不了多少錢的麒麟,錦憶也是醉了。
馬車一走,周圍上了心的玩家,也開始意動起來,但能從黃泉村走到經嘉縣來的玩家,也都不是什麼平凡的角色,至少因為機緣的關係,他們都註定了身上各有優點,眼力界自然也都不會差,這三姑六婆的馬車周圍,全是身穿鎧甲的黑衣玩家,每個玩家都騎著一匹馬,一看就是某個大勢力,若是沒有個好的契機,這些想搶神器的玩家,並不會輕易的動手。
所以錦憶的心情也是相對來說比較輕鬆的,送走了盛錦繡後,便轉頭看向盛錦天,揚了揚手中的長方形靈獸牌,說道:
「我們趕緊去取麒麟,麒麟的腳程比馬快,很快就能追上盛錦繡。」
盛錦天皺著眉頭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嚴肅又認真,他的心思並不如錦憶那般會分析,只是到遇到什麼事,儘可能的去解決什麼事,不過於擔心,但也不過於放鬆警惕。
關於替盛錦繡取靈獸這種事, 說實話,如果放在很久以後,根本就用不著盛錦天這種BOSS級的人物親力親為,隨便叫個屬下幫忙去取就好,但誰叫現在是《亡靈世界》的公測期呢?神器都只出來一把,玩家能有一隻麒麟當坐騎,也算是個珍貴的物件了。
更何況當時情況緊急,錦憶拉了盛錦天轉身便走,盛錦天也就沒提什麼反對意見,點點頭,轉了身便進入經嘉縣,不一會兒便橫穿了小小的經嘉縣,從北門來到了南門的車馬行。
取麒麟的過程很順利,錦憶和盛錦繡的兩隻麒麟,也被車三雷照顧得好好的,只不過取了麒麟後,便不能騎著麒麟進經嘉縣了,想去追盛錦繡,便只能繞過整個經嘉縣,在去班昊城的半道上與盛錦繡的馬車匯合了。
所幸麒麟的腳程真的很快,錦憶和盛錦天騎著麒麟,不過一會兒,就追上了盛錦繡的馬車,只是當他們追上時,瞧見護送盛錦繡的那一隊人馬,已經同另一隊玩家血戰了起來。
此處已經距離經嘉縣很遠,進入了一處山谷之中,正是天險之地,想搶神器的玩家選擇在此處動手, 才比較有勝算,由此可以看出,人類的智慧真的是無窮的,即便沒有重生,也擁有審時度勢之能。
錦憶感嘆著,一個揚手,將手中的火球拋入了前方的血戰之中,正當打算騎了麒麟,闖入那一片廝殺中時,就只見被眾人圍在中心的那輛馬車,突然掀開了車廂的門,盛錦繡一隻手拿著靈靈鏡,從車上跳了下來。
她下車的第一件事,就是將手中的靈靈鏡放置在車門邊上,選了個合適的位置,擺了個三連拍的可愛造型,這才從儲物袋中掏出那把光彩奪目的神器,試刀一般,衝著人群殺將了過去。
只見那雁翎刀,果真真不虧為神之器,殺人就跟切菜一般,且還不是簡單的切菜,刀鋒還隔著人老遠,就能用刀光殺人,饒是盛錦繡這般垃圾的身手,也跟個絕世高手一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