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一個大階段(四十四)
2023-11-15 13:34:01 作者: 擁一挽十
「不出所料的話,接下來我們應該有的忙了。」蒲言說道,順帶著看了一眼凌雲,這一眼滿是哀愁,看的凌雲心裡一個咯噔。
難道真的是自己最近犯了大錯了嗎?
喵喵喵?
蒲言卻只是看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視線。
前幾天的時候,白瑩瑩演的一部電視劇大爆了,她在裡面演的是女三,雖然是女三,但是卻被觀眾以最深刻的印象記住了。
她敢打敢拼,放得下身段,還有系統和宮家做靠山,讓她在娛樂圈如魚得水。
或許她並不是有多麼擅長人際交往,但是她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能讓她在不擅長人際交往的前提下。被所有的人尊重。
她有實力,也很努力,還有靠山不被打壓,不必太費心。
認真來說,白瑩瑩對蒲言,只是一條支線任務的支線任務。
或許以後她會有一些用處,但是,那也是很久的以後了。
目前來說,白瑩瑩所負責的就是把在系統里學到的那些知識,傳授或者說教給其他人。
僅此而已。
破蒲言對於她並沒有什麼太大的要求。
就在這時候,宮騰歡的電話忽然打了進來,蒲言抬了抬手,示意周圍的人安靜,抬手接起來了電話。
「餵?」
宮騰歡那邊的聲音有點嘈雜,似乎是在什麼ktv里,隱隱約約還能聽到叫嚷著的歌聲。
但是背景音嘈雜,正主卻在沉默,只有清淺的呼吸聲。
蒲言意識到了不對勁。
他剛要開口詢問,那邊卻又主動說話了。
男子的聲音清冽,低聲喚道:「是我,言哥。」
蒲寄塵。
蒲言一愣,隨後回過神來,看來宮騰歡找到人了啊。
蒲寄塵站在走廊里,背靠著牆面,低垂著頭,一隻手插在褲兜里,另一隻手捏著電話,有些緊張。
旁邊,宮騰歡保持著優雅得體的笑容,絲毫不在意自己的手機在蒲寄塵的手中被大力的捏著。
尋找到蒲寄塵真的是花費了很大一番功夫。
在幾個月以前,宮家的人馬就已經出發尋找他。
還動用了一些地下勢力。
時至今天才終於找到……不,或許應該說是,知道今天蒲寄塵才願意被找到。
種種跡象都已經表明,蒲寄塵絕對發現了尋找他的人馬,但是他並不想被找到。
以他的實力和閱歷,可以輕鬆的掩蓋自己的蹤跡。
但是今天他還是主動現身了。
他原本只是不耐煩的想和凡界的勢力較量較量,掰扯掰扯。
警告他們不要再繼續追蹤自己的足跡,像一群蒼蠅一樣讓人心生厭惡。
他僅僅也只是以為是凡界的勢力,發現了他這個實力頗為強大的修仙者,想要上來巴結拉攏。
但是他真的沒有想到,是自己一直以來非常尊敬的少主堂哥在尋找他。
哪怕沒有見到面,都讓他有一種近親情怯的感覺。
他是偷偷下界的,言哥……會對他失望嗎?
蒲寄塵苦笑一聲。
他也想過把重生的事情告訴族中,但是卻害怕自己貿貿然說出來,改變了什麼,導致以後的世界發展和上輩子不一樣。
他只能躲在暗處,認真掂量,做一些自認為不會影響世界軌跡的事情。
他也是害怕,自己的家人不理解自己,自己又不能說,那該怎麼辦……
蒲寄塵覺得,自己就像是在等待審判一般了……
電話那邊,傳來了蒲言輕輕的嘆氣聲,惹得蒲寄塵心裡一緊。
蒲言對於蒲寄塵的所作所為,其實真的沒有生氣。
他想,不管他知不知道蒲寄塵的真正目的,他覺得自己都不會對蒲寄塵動怒的。
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沒有什麼可以操縱他,掌控他。
也許他會做錯事,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只要根子還是好的,那就是好的。
況且蒲寄塵所做的一切,對於他,對於整個蒲家來說,都不見得是壞事。
立場不同,看待問題自然也不同。
電話那頭的孩子的呼吸聲逐漸急促了起來。
蒲言知道,他在緊張了。
他並不想要自己的堂弟在揪心和緊張中苦苦等待,於是他說道:「我現在在帝都,宮騰歡在你身邊對嗎?」
「對……」蒲寄塵低聲回答道,像是一個知錯的孩子。
也許他並不認為自己有錯,但是私自離開蒲家,還連累少主出來找他,蒲寄塵是覺得自己錯了的。
哪怕他知道自己有理由,也是錯了的。
「回來吧。」
電話那頭,蒲言悠悠嘆了口氣,語調卻很輕鬆。
「我在帝都等你。」
僅僅只是幾個字,並沒有說什麼原諒不原諒,也沒有提及他私自離開蒲家的問題,蒲寄塵卻覺得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
整個人都輕鬆了起來。
他臉上不自覺的帶出來了笑容,是曾經的蒲寄塵絕對不會有的笑容,他聽到自己聲音輕快的說:「好!」
掛斷了電話,蒲言臉上也露出了笑。
蒲寄塵回來自己身邊,那就輕鬆多了。
看來他猜測的沒有錯,不管怎麼變,蒲寄塵依舊是蒲家人。
這樣也好,不至於讓他分心去對付自家人。
「師尊,是師叔要回來了嗎?」凌雲開口問道。
「嗯,」蒲言點點頭,又複雜的看了凌雲一眼。
回來是要回來了,只希望到時候蒲寄塵可別和凌雲打起來了才好。
不不不,應該打不起來,畢竟還有自己在呢,到時候怕是要修羅場了。
嘖嘖嘖。
蒲言毫無良心的感嘆道。
凌雲抿了抿唇,輕微的笑了一下,回來就好,畢竟蒲言已經等了那麼久了。
他旋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間,凝神靜氣,從書桌上拿起來了一支狼毫筆。
狼毫筆並不是用狼的毛髮做成的,而是黃鼠狼的毛。
這隻狼毫筆是祁連游回來的時候送給他的。
雖然祁連游喜歡給別人當兒子,還喜歡帶上別人給別人當兒子,但是對於凌雲卻是沒得說。
只要他不發瘋,不犯傻,不缺錢,那麼他就是最好的朋友。
這支狼毫筆所採用的毛,是一隻已經成了精的黃鼠狼的毛髮,也就是黃仙兒。
是祁連游在遊歷途中,遇到的一隻黃仙兒贈予他的。
祁連游想著回去給家裡人帶禮物就收下了,所以,這隻狼毫筆就到了凌雲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