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

2023-11-08 11:05:25 作者: 思華年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余嬌嬌淡定道:「這要看你的漫畫的內核是誰定的。」

  就比如小說改編的電視劇,人家會標明原著是誰,大家也能看到原著是誰。

  雖然有時候劇情該的原著作者都認不出來,但大家都知道,這個故事是那個作者寫的。

  除了那種愛出風頭到幕前來顯擺的外,一般不管什麼劇的編劇就算署名了也沒人關注。

  漫畫余嬌嬌是不懂啦,可想也知道,既然是漫畫,看的就是畫,畫的質量和風格才是最重要的。

  除非劇情非常精彩,才會讓人忽略畫風。

  這種奇葩也不是沒有。

  後世的《海賊王》畫風夠奇怪了,甚至中間還一變再變,但故事精彩,依然全世界受歡迎。

  說是這麼說,余嬌嬌也不是很敢打包票。

  畢竟是孩子自己的事業,萬一因為聽了她的話,本來應該能火起來的本子最後撲街了咋辦?

  她可賠不起。

  所以她想了想,又補充道:「要不你就找個靠譜的不會背叛的能和你通力合作的,忍受你畫畫的時候的臭脾氣的編劇唄,至少沒什麼太大的矛盾的話不會背叛你。」

  emmm,編劇和導演都能拆夥,編劇和漫畫家拆夥也難以避免。

  簽合同還能有漏洞呢,不如一開始就找信任的人。

  余嬌嬌這麼一說,原國民頓時把目光投向了趙志紅。

  他嘿嘿一笑,親熱的依偎到趙志紅身邊,甜膩膩的道:「二~姐~」

  趙志紅:「……」

  趙志紅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她打了個哆嗦趕緊撫了下胳膊,喝道:「好好說話!」

  原國民立刻挺胸抬頭,軍姿坐正,義正嚴詞道:「二姐,我想來想去,我認識的,是干寫作這一行的,我能信任的,也只有你了,二姐,你要不要來跟我一起搞漫畫?」

  他甚至還無師自通的給趙志紅畫起了大餅:「二姐,你跟我一起搞漫畫,可比你單純寫小說好多了,我會在漫畫前頁註明你是編劇,漫畫和小說的讀者大部分並不重迭,等我的漫畫出名了,你的名字到時候也被我的漫畫讀者看到了,到時候我就在漫畫裡畫個番外,說明一下你的作者身份,那時候不光你的讀者,連我的讀者都會變成你的讀者,你的書會賣的更好,賺的錢更多。」

  「再說了,自家姐弟,我肯定不會坑自己親姐姐啊,對吧?連載期的稿費我給你,等出了單行本的版費我也會給你。」

  算完利益開始套交情。

  他的神色也從一臉精明的打小算盤變成了無助的哀求,哀求的對象就是趙志紅:

  「咱倆可是親姐弟,弟弟我眼看著就要跌落塵埃了,姐姐你一定捨不得我受苦,一定會拉我這個當弟弟的一把的對不對?二姐你最好了,我還記得小時候我經常淘氣,都是你在後面追著我,就怕我摔倒,我要是跌到碰破波棱蓋皮,你哭的比我還大聲,你總是邊哭邊給我傷口擦藥,我那時候就發誓等我長大後一定會好好報答二姐你……」

  這煽情煽的,別說趙志紅了。

  余嬌嬌趙鵬程原國華王晗趙陸趙柏這些旁觀的雞皮疙瘩都是成堆成堆的往下倒。

  對。

  就是倒。

  還是直接兜盆底的那種倒。

  可見肉麻到何種程度。

  反正短短一分鐘,余嬌嬌已經打了好幾個哆嗦了。

  趙志紅既尷尬又臉紅:「你怎麼不說你淘氣撕了我作業本我氣的揍你屁股的事?」

  趙志紅就比原國華原國民這對兒雙胞胎大了兩歲。

  原國華又聰慧早熟。

  以前四個孩子在農村那是沒得學上的。

  後來到了縣城能上學後,就全部被余嬌嬌塞學校里了。

  趙志兵最大,余嬌嬌給他突擊了幾天都沒上學前班就直接上一年級了。

  剩下趙志紅和雙胞胎,趙志紅按部就班上幼兒園,原國華智力遠超普通小孩,余嬌嬌有點擔心關在家裡給關笨了,就讓他和趙志紅一起去上學了。

  原國華都去了,剩下一個原國民肯定不能放家裡啊,只能一起去了。

  只是,三個孩子一起上學,趙志紅雖然才五歲,但艱苦生活磨礪性格,很早就開始懂事了,才五歲就已經會照顧弟弟了。

  在幼兒園裡有同學欺負兩個年幼的弟弟,都是這個小時候很靦腆的女孩重拳出擊,把欺負弟弟的人給打回去的。

  因為經常打架,上幼兒園的第一個學期余嬌嬌沒少被叫家長。

  原國華雖然比趙志紅小兩歲,但他好奇心大耐得住性子,除了個頭小小的以外,其他的跟那些五六歲孩子沒啥區別,甚至還比絕大多數的五歲小孩要聰明。

  那些調皮搗蛋的事從來沒幹過,最喜歡的就是拿著小人書坐在沒人理的角落裡津津有味的看他的小人書。

  原國民就不一樣了。

  他就是個正常的普通的三歲小孩子。

  其他三歲多的小孩會幹的事,他一件不落。

  真正的貓嫌狗厭。

  余嬌嬌也是看過幾本後媽小說的。

  裡面的繼子繼女總是各種調皮搗蛋到讓人懷疑人生,女主竟然還能耐得下心來把幾個不是自己生的孩子給調教成才,余嬌嬌看小說的時候有多感慨女主善良,輪到自己的時候就有多煩躁想打人。

  她每每都納悶,她對付原國民一個熊孩子就已經經常被氣到跳腳了,那些後媽女主是怎麼人的忍下去不動手打孩子還耐心教育的。

  趙鵬程出事那會兒,余嬌嬌無數次被氣到懷疑人生,總想著要不就別管這屁孩子了,反正她一個人有工作有錢想怎麼瀟灑就怎麼瀟灑,幹嘛總要跟一個三歲屁孩子過不去。

  可三個大的真的太懂事了。

  要不是三個大的乖巧懂事,總是看著不懂事的原國民,余嬌嬌說不定早就甩手不幹了。

  特別是趙志紅。

  可能是女孩子太過敏感。

  她總是能敏銳的察覺到余嬌嬌是不是不高興。

  特別是當原國民闖禍後。

  為了防止後媽不管他們,趙志紅這個當姐姐的無數次先余嬌嬌一步揍弟弟,免得後媽一生氣就把弟弟給丟掉。

  小女孩的這點小心思余嬌嬌是完全不知道的。

  但多年一起生活,他們雖然不是親生母子,關係早就比很多親生母子更緊密,現在知不知道也無所謂了。

  趙志紅也差不多忘了小時候那小小的小心機。

  只剩下弟弟淘氣揍弟弟的記憶了。

  至於原國民說的給他邊塗藥邊心疼的哭什麼的,不好意思她一點記憶都沒有。

  小孩子亂跑磕磕碰碰是正常現象,誰胳膊肘膝蓋碰破皮還塗藥了?

  從來沒有好麼!

  小孩子要是碰到流血,基本不是用唾沫抹抹,就是灑點土上去止血。

  塗藥?

  笑死。

  飯都吃不飽,根本沒錢買藥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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