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五章 眼生重瞳
2023-10-22 05:58:32 作者: 天彤
畢竟整個丹道聖域的所有宗門世家,都要接受丹道聯盟的管控,如今盟主神龍見首不見尾,已經數年沒有人前現身,聯盟內外的全部事務都由大長老司徒雷全權打理,因此他的話還是很有分量的。
更何況,這些老傢伙都是人精,他們從剛剛飛走的那道血色光芒中,察覺到非常詭異的殺氣。
可想而知,那件法器的主人絕不是什麼良善之輩,既然司徒雷主動接下此事,他們必定樂見其成,無論是好是壞,都將由司徒雷來頂這口鍋,跟他們沒有半文錢關係。
因此司徒雷話音剛落,那幾個老傢伙不約而同的表示此事可行,就讓司徒雷處理。
他們寒暄幾句,各自收回神識,整個聖丹城恢復寧靜,就跟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另一邊,追魂滅魄箭在飛出城之後,直奔墓碑森林方向,宛若血色流星,划過夜空,速度極快。
在墓碑森林外的西南方向,有個人跡罕至的小村莊,村子裡大概十來戶人家,專門靠採藥為生,日子過的相當清貧。
當初孟逸被秦陽連唬帶嚇,元嬰遁走,他雖然想要找個合適的身體奪舍重生,但當前的條件不允許。
他既沒有各種法器丹藥的保護,也沒有值得信任的幫手協助,甚至連殘破的身體都沒了,要是不能在短時間找到軀殼,恐怕會有魂飛魄散的危險。
在逃出墓碑森林後,以他的神識修為,自然察覺到西南方向的那個小村莊。
為了活命,他直接朝著那裡飛去,想要伺機下手奪舍,不曾想,還真讓他發現一個上上之選。
村莊裡面有戶人家姓林,當家的名叫林原山,父母早逝,娶了一個妻子,並且還有一個七歲大的兒子林星,一家三口也算和睦美滿。
在周圍村民看來,林原山七歲的兒子有些特別,都長到這麼大了,還不太會說話,有時候憋出來幾個字,結結巴巴的,講不清完整的一句話。
最為特別的是這個小傢伙的眼睛與眾不同,一雙眼睛裡竟各自有兩個瞳孔,非常完美的組合在一起,不似凡人。
孟逸來到小村莊後,將所有人掃視一番,立馬就發現了雙目異狀的林星,樂的他嘎嘎直叫,如圖號喪的夜梟。
「哈哈,沒想到,真是沒想到啊,這麼個鳥不拉屎的地方,竟然會有如此完美的孩子,眼生重瞳,那可是聖人之相,修行天賦絕對不低,而且跟我的血瞳殺道十分契合,這次賺大了。」
孟逸的外號叫做血瞳,那是因為他修煉的功法特別,目力越強,修為越高,在外人眼裡,他的一雙眼睛就是在透著血光。
在他看來,沒有任何修行天賦能比得上眼生重瞳,眼前這個小毛孩,簡直是他最理想的奪舍目標,沒有之一。
「不行不行,我得沉住氣。」
孟逸強行按捺住心中的激動,仔仔細細把林星檢查一番,這就是個普通人家的小孩,沒有修煉過任何功法,包括整個村莊的村民都是普通人,連個最低級的修士都沒發現。
「呼,看來我的計劃得稍作改變,為了以後的平步青雲,就必須進行必要的捨棄。」
孟逸是個狠人,他確定好了奪舍目標,在虛空中隨手一指,將正在門口玩耍的林星點暈。
緊接著,他強忍著撕心裂肺之痛,把自己僅剩的元嬰分出一小半,灌入進林星身體裡。
他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在奪舍之前,對林星的身體進行徹底的改造,把小傢伙周身貫通,夯實根基,在往後的修行道路上能走的更快、更穩。
孟逸本來是元嬰境五重修為,哪怕只有元嬰之力,分裂出的這一小半,都足夠一個普通人瞬間變成金丹境九重的修士。
當然了,孟逸這麼做只是為了給林星洗經伐髓,改善小傢伙的修行資質,並不是直接轉換成修為,否則有可能會讓林星直接爆體而亡,那他的謀劃就白費了。
「兒子,兒子,你怎麼了?」
正在門前劈柴的林原山,看到林星一頭栽倒在地,昏迷不醒,嚇得他小跑過去,將林星抱起,可無論他如何叫喊、搖晃,林星就是醒不過來。
「兒子怎麼了?」
這時,在廚房做飯的妻子馮荷也跑出來,小心翼翼的伸手摸了摸林星的額頭。
她發現林星額頭十分滾燙,身上還在緩緩的往外散發出陣陣黑氣,非常恐怖。
其實這是孟逸控制元嬰之力,將林星體內的雜質排出體外,但他們二人都是普通百姓,哪有這等見識,當即慌了神。
馮荷將兒子接過,抱回房間,放在床上,憂心忡忡的問道:「當家的,兒子身上的情況太詭異,莫不是中邪了?」
他們都是世代生活在這裡,沒少聽老一輩人說起墓碑森林的各種奇聞怪事,便想當然的以為兒子是中了邪。
「嗯,我覺得也是,你別著急,我去請牛伯來看看。」
林原山安慰了妻子一句,轉身出門,去找那位牛伯。
沒過多久,他帶著幾個人迅速返回,領頭的是個七十多歲,滿臉皺紋的老頭子,正是牛伯。
牛伯是整個村莊裡年紀最大,見識最廣的人,據說小的時候得到過修士指點,所以才能活到現在,身體還十分硬朗。
進門後,牛伯看到躺在床上的林星,身體仍然散發著絲絲黑氣,整個屋子裡都有淡淡的腥臭味。
他的臉色及其凝重,轉頭對林原山說道:「原山啊,小星的情況很嚴重,老頭子我是無能為力了,要不然你想辦法去附近的城池,看看那裡的高人能不能出手相救,這件事可拖不得,必須的儘快上路。」
「那好吧!」
牛伯都把話說到了這個份上,為了兒子的性命著想,林原山非常果斷的點頭答應。
之前他在外出賣藥的時候,曾去過幾次離村莊最近的豐谷城,足足有三四百里遠,走過去得好幾天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