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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5 12:38:23 作者: 林木兒
    啟明便笑,接了摺子批註上運往台彎的話,直接遞給她,「想知道原因呀?」

    是!

    「孤不是你的先生,要拜師空口白話可不成。」

    郭東籬:「……點」她接了摺子,一時不知道怎麼回話,只當是太子心情好,調侃了兩句,其實問出來,就已經是逾矩了。趁著太子心情好,趕緊撤吧,「秦將軍還等著呢,小女告退。」

    高個長腿,三兩步給跨出去了。

    王承恩含笑說太子,「殿下,您太嚴肅了!把人嚇回去了。」說著,又給太子換了一盞熱茶。

    啟明將茶給他,「你喝吧!」

    我不渴!

    「不,你渴了!」真不渴!

    「說了那麼多話,該渴了。」

    王承恩:「……」嫌我話多?不話多行嗎?您不娶媳婦,我不需要娶媳婦,但其他跟著您的人都急著要娶媳婦的呀!您這老不大婚,都挺著急。這個郭姑娘就挺好的,大家都覺得挺好的,大大方方利利索索的,最是端正不過的人。自己點了幾句,還遭嫌棄了!得!這事真成了太子不急太監急了。

    郭東籬急匆匆的回去,交差之後,還是在思量這個事!不懂就問呀,她先記下來,打算明兒上課完了就問先生。

    可今兒的差事還沒結束呢,秦將軍的隨從就進來了,「郭姑娘,外面有人找。」

    啊?誰能找這裡來?

    結果一看,來的是楊寶蓮。

    你不在女官那邊忙,跑來幹嘛?

    楊寶蓮拉了郭東籬去遠一些的遊廊處,「出事了!」

    怎麼了?

    「你記得問政院那個叫冒辟疆的嗎?」

    記得!咱們跟他之間,沒有交集呀!

    「這人在鬧和離,他妻子從老家趕來了,帶著他母親和他的兒女,都不同意他和離。他堅持要離,他妻子堅持不肯離……結果,他將和離這個事,鬧到了衙門,要衙門來判決和離。」

    郭東籬一下子就愣住了,這樣的案子還從來沒有過!但律法上確實有強迫婚姻是為有罪的規定。

    這案子確實是棘手,可能跟納妾這些東西有衝突。但這也跟咱們干係不大呀!

    楊寶蓮低聲道,「冒辟疆見過董白,說是一見傾心……」

    這話是誰說的?

    「方以慧說的!她聽他哥方以智說的,方以智和冒辟疆是多年好友。」

    郭東籬皺眉,「這話不能再說了,馬上著人把董白叫回來,她最近還是別出去了!」為這個要是鬧著和離,影響得多壞,「你去安排,我去求見先生。」

    楊寶蓮拉住郭東籬,「這事董白很冤枉,她並沒有別的心思,鬧不好壓根就沒跟那個冒辟疆說過話!」

    知道了!趕緊去吧。

    於是,林雨桐就見到了郭東籬,然後聽她說:男方休不了妻,卻要衙門判決和離。

    自古以來,不是說夫妻非能從頭過的尾,但自古以來,這婚姻結束的形式都無非是那麼幾種。

    第一,七出。

    七出包括:不孝順父母;生不出兒子,這個生不出兒子指的是,妻子年過五十,自己生不出兒子來,還不叫丈夫納妾生子,這就是犯了七出,可直接休棄;而後是與人通姦;心生妒忌,不准政府納妾或是虐待丈夫妾室等等;有傳染病的,也在七出之列;挑撥夫家關係;不經丈夫公婆允許就動用家中銀錢。這都在七出之中!

    現在的律法給改的,不孝順父母不行,但沒那麼嚴苛。生不出兒子就休棄,這也不行。不准丈夫納妾可以,但虐待人不可以。有傳染病若是婚前隱瞞,這是可以不用負責的。但是婚後得病了就要休棄,這是不可以的。挑撥家族關係,日子過不下去,確實覺得女方人品堪憂,可以上衙門去告,申請衙門調查,而後確實都屬實,不管女方願意不願意,衙門都能判決離婚。至於說關於動用家中錢財就被休棄,這是不可以的!妻子有一定的財產支配權。

    這些年因為女方的品性和惡習,衙門接到過男方遞過去的狀子,有的是誣陷妻子,有的是屬實。誣陷妻子的,衙門會勸,說你要離嗎?這種和離,有對方誣陷的前提,你能得到經濟上的補償。你要知道,不惜用這種法子跟你和離,真要是過下去,真說不好等著你的是什麼。至於說屬實的,那就直接判離了。這種事也不會鬧的很大,女方考慮到之後再嫁的事,人品堪憂,誰娶呢?

    因此,最多就是案件在當地有人討論,其他的還沒見什麼動靜。

    總之,律法是在不停的調整的。

    對原本的七出改了之後,但也有沒怎麼改動的,比如,一直在婚姻中奉行的『三不去』。這三不去,指的是:妻子若是無娘家可回,不能被休棄;妻子為公婆守孝服喪三年,不能被休棄;娶妻子時貧賤,後來富貴之後不許休棄,這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了。

    但是,三不去的情況在有惡疾或是有通姦行為的時候,就不起作用了,該休還是得休。

    律法基本沒動三不去,不過是給惡疾分了情況,婚後染病的,不可休棄。

    第二種呢,就是雙方自願和離。

    若夫妻不相安,可和離。唐律中就有這樣的規定,後來一直保留了。就是兩口子過不到一塊,也不是你有問題,或是我有問題,反正就是不想過,過不到一處去!彼此都同意和離,那寫個和離書,或是男子寫個放妻書,去衙門報備,這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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