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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5 12:38:23 作者: 林木兒
    林雨桐腦瓜子嗡嗡的,心說,這人的命怎麼就改不了呢?

    歷史上的李自成,娶了第一個叫韓金兒的女人,這女人跟同村的蓋虎通姦,一對姦夫淫婦都被李自成殺了。後來又娶了第二位夫人姓刑,這位邢夫人又與李自成的下屬高傑私通。這倆私通之後,怕李自成發覺,而後兩人投效了朝廷,最後高傑還被南明給予了莫大的死後哀榮。

    事情兜兜轉轉,早不知道韓金兒邢夫人都是誰了,他也去了安南,結果又出了這樣的事端。

    不行!我得緩緩。

    第593章 明月清風(169)

    這事很麻煩!

    安南屬不屬於大明?屬於。

    那麼, 安南需要不需要遵守大明的律法?當然需要。

    大明的律法說妻子偷人就能把她殺了而不治罪嗎?不是!

    這是殺人呀!那種情況下,屬於特殊情況,情緒上來了, 把人殺了, 可以不判死刑。但是,你殺人了呀!

    情感上來說, 主要當初他娶人家沒有用手段, 人家嫁她嫁的心甘情願,那麼,林雨桐從心裡來說, 煩死這種女人了!情感上, 當然偏袒李自成,那狗東西男人殺了都是應該的。

    但是從律法上, 這可真是能要了命。

    林雨桐先問兩人:「當時婚嫁可屬自願?」

    如何不是自願?是那家三翻四次的托人上門,希望把女兒嫁給李闖。李闖當時還不樂意呢,在信上層戲言,說安南的女子膚黑, 不若大明的女子白皙,他想等原配去了三年之後, 請娘娘給他擇一淑女為妻。可那邊三翻四次的上門,推拒的過了,就都下不來台了。在安南的統治,屬於雙方合作的關係, 關係不能往僵的弄,這才應下這個親事的。可誰知道, 就出了這樣的事端了。

    林雨桐點頭,這話從高迎祥的嘴裡說出來, 可信度很高。

    那麼問題又回來了,眼下這件事怎麼辦?林雨桐沉默了半晌之後看向宋先生,「……你們自西北一路跟我到了京城……這些年的情分,我和皇上都記著呢……」

    兩人蹭的一下站起來,「娘娘,臣等有愧。」

    林雨桐嘆氣,「前兒晚上,啟明還跟我說他覺得始皇帝的很多話都是對的,比如那句,功臣若不能全身而退,有何顏面立於世間……」說著,她就擺擺手,「你們先忙去吧,我心裡有數吧。」

    高迎祥看了宋先生一眼,娘娘這是第一次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此為何意?

    宋先生欠身,率先退出來了。

    高迎祥只得跟著退出去,可出去了,兩人站在大殿之外,看著被雪覆蓋的白茫茫的皇宮,誰都沒有動地方。

    「娘娘……沒有明示。」

    宋康年心說,娘娘還要怎麼明示?娘娘是極為聰明又會說話的人。

    始皇帝那句話,是大皇子提的,而娘娘在這種時候說出來,就問你當時什麼感覺?是不是覺得心都是燙的,是酸的,是軟的。

    娘娘還是要保李闖的。

    可這該怎麼保,娘娘卻沒說。

    高迎祥點頭,「是啊,怎麼保呢?」他看向宋先生,「先生,怎麼做,得您說呀!李闖要是有這麼腦子,這事悄悄就處理了,不會寫信把實情都告知你我了。」

    宋康年白了他一眼,但凡要出主意,一準找我!我怎麼就那麼多主意呢?!

    高迎祥:「……」那您肚子裡現在是不是已經有主意了。

    宋康年又一個白眼,低聲道:「你打發可信的人親自去見李闖,叫他詳查探子……」

    查探子?

    查探子!

    宋康年說完,直接轉身走了!高迎祥怔愣了兩息時間,才反應過來了:對啊!探子!

    若那男子出身顯赫,人家找一婦人做什麼呢?要說背後沒有消息泄露一二,鬼都不信!怒而殺妻,這是罪!可怒而殺細作,這卻不是罪。

    要麼說是宋先生呢,主意永遠這麼多。

    他真去安排了,而宋先生卻站在他的差房裡,端著茶盞半晌都沒動地方了。娘娘的意思,何止那一層呢?娘娘不是個枉法的人,這次包庇李闖,這裡面的情由複雜了去了,且不能攤開了說。心裡想到了可以,但絕對不能宣之於口。只說高迎祥沒有悟透的話,就是那句『全身而退』,這是保全,但這個保全里有個要緊的字,往往被忽略了。這個字就是——退。

    退,看你怎麼想了?站在朝堂上,得知進退。有一天,朝堂情勢變化,那就得有主動退的魄力。先退了,自然就周全了。

    但從現在來看,娘娘應該是提醒了:一定得知進退,懂分寸。

    他緩緩的放下茶盞,心裡嘆了一聲,可終究,娘娘還是選擇了保李闖,這便是情分了。

    「情分……」啟明放下手裡的書,問站在一邊的王承恩,「只是因為情分嗎?」

    王承恩搖頭,表示不懂。

    啟明無奈的看王承恩,「先生說你很有靈性,你書也讀的極好。身邊伺候的不缺人,你不用總圍著我,該念書就念書吧……」王承恩是他在宮外撿來的,他是自小被家裡淨身,那時候爹爹才登基,民間還有那種擅自閹割了的,以圖進宮求前程的。可誰知道宮裡的太監都往出打發了,等閒也不要人了,他父母無利可圖,便將他給丟棄了。這些年一直在京城裡,以乞討為生。偶爾要不到東西,也去惠民所要一碗飯吃。天冷了,也在惠民所里躲避。惠民所的人都認識他。三年前,他滿十歲了,覺得不該乞食為生了,就想著自己開荒。結果被毒蛇給咬了一口,被自己給救了。查了幾次,爹娘才叫自己帶著他。於是,自己的身邊就多了一個叫王承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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