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誰才是盜賊(6更)
2023-10-03 19:39:29 作者: 淡粥
「所以你才會這麼自卑,認為你寫的曲子都很差?」秦笙難以置信地問道。
「是這樣的……」董學元不好意思地低了頭,顯然是對自己的能力極不自信。
他的家人控制欲太強,幾乎掌控了他所有的生活,畢業後連自己的職業方向都無法掌控,就被父母安排了一切。這一次如果不是他忍無可忍逃離了出來,或許此時真的已經結婚生子,將來碌碌無為的老死在那個崗位上。
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董學元就是一個極度缺乏自信心的人,非常需要他人的肯定。
以致於就算是寫出了好的曲子,被旁人一否定,他就這麼給自己下了一個定位——垃圾。
而事實上呢?
看項懷風對這首曲子有多滿意就知道了。
「那個人有什麼魅力讓你居然完全否定了自己?」對於項懷風這種時刻保持著對自己高度自信的狀態的人來說,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董學元卻理所當然地說道:「他以前可是幫藝人寫過很多歌的,我還看了那些專輯裡的名字,的確是有他的存在。像他那樣有經驗的人,總比我這個什麼都不懂,還荒廢了這麼些年的菜鳥要好的多吧?因為他的……評價,我就完全打消了投郵件的想法。」
「等等,」秦笙突然說道,「你的那個和你一起合租的人叫什麼名字?」
這……不會這麼巧吧?
項懷風和方冰聽到秦笙這麼一說,也知道她是什麼意思了。
好歹是個曾經有過一點兒成績的獨立音樂人,怎麼會淪落到和其他人合租一間小套房的地步?
秦笙卻知道,如今玩兒音樂的,要麼條件很不錯,要麼就是吃土狀態。別說是跟人合租,從外地過來北漂,不得不睡橋洞的人她也不是沒有見過。
「朱棟樑。」董學元說道。
哦,不是這個名字。
項懷風想著,或許那人是從這個朱棟樑手裡買到的這首曲子?
「對了,」董學元想了想又補充道,「他好像不太喜歡他的真名,所以只讓人叫他Jack。」
「傑克·朱?」項懷風臉上一黑,還是沒能忍住罵了出來,「媽的,不僅耍了我,居然還是拿別人的東西來作妖的!Shit!」
「什……什麼?」董學元一臉茫然,不明白項懷風為什麼又突然發火了。難道還是不相信他嗎?
「你來得晚不知道,」秦笙看他什麼都不明白的樣子,主動跟他解釋道,「你的那個室友朱棟……Jack,可能不是覺得你的曲子太糟糕,而是太好了。所以把你的曲子混合著他自己寫的,一起發給了項哥。正好我在準備新專輯錄製,還差最後一首歌。項哥挑中的就是你那一首。」
「然後呢?」董學元緊張地問道,「你們已經簽約了嗎?可是,那首曲子是我寫的啊!」
他還沒有到那種完全不在意金錢的地步,特別是如今已經快窮的吃不起飯的時候。如果不是因為被方冰錄取為助理,這會兒他說不定還幹著苦力工作,然後大半夜在出租房裡寫歌呢!
更何況,這首曲子還是被項懷風肯定了的作品!
對於董學元來說,意義是很不同的,代表著他的夢想或許不是那麼遙不可及,他掙脫一切逃出來也不是沒有價值的。
「不,沒有,」秦笙見他鬆了一口氣,卻不得不繼續說道,「不是因為我們沒看中,而是因為那個Jack半路變卦。從項哥這個肯定了這首歌的價值以後,又從郵件里撇開了他自己的那些作品,單獨把你的這首曲子發給了馮貝妮的團隊,然後坐地起價,向著項哥獅子大開口。項哥沒有同意,他就跟馮貝妮那邊簽了合約。」
董學元的臉色變得異常的難看了。
「不僅如此!」項懷風怒氣沖沖地補充道,「大概是馮貝妮那邊的人跟他達成了什麼交易,他還準備配合著他們把這首歌往上抬,而且是踩著我和秦笙上位,大致的方法就是說我們很想要這首歌的版權之類的吧。我特麼可真是服氣了,之前好歹還以為他雖說人不咋樣,至少才華也是有一些的。現在連才華都是假的?」
董學元一想到自己的作品居然會被Jack拿出去騙人,騙的還是他很崇拜的項懷風。而現在還不知道Jack和馮貝妮那邊到底做了什麼交易,卻也知道了對方對項懷風和秦笙不懷好意。
秦笙是他現在的僱主,項懷風是他的偶像,董學元哪裡能忍得了?這可比批評他寫的是垃圾還要讓他生氣。
「秦笙,我的曲子還能要回來嗎?」董學元說道,「我不想把我的歌拿給馮貝妮去唱。」
他這樣的人,總是有些倔強的。
撐到如今這個地步,他剩下的也就是這還未完成的夢想了。
馮貝妮的歌他聽過,以她的嗓音條件和歌唱技巧,根本就不足以支撐起那首歌,只會弄巧成拙,反而毀了他的作品。更何況,和馮貝妮簽約的可是Jack那個盜賊,而不是他這個原本的創作人。
「這當然是可……」
「等等,」方冰突然插話道,「小董,可以暫時不追究嗎?我或許有一個新的主意。」
方冰的臉上帶著一絲微妙的笑容。
「啊?」董學元一臉迷惑,「什麼主意?」
「我想等到他們先『心滿意足』,然後再把他們打下地獄,」方冰說道,「這麼戲耍我們,還偷了你的成果,如果不好好教訓一下,讓他們吃點兒苦頭,下次說不定還會用到別人身上,甚至讓人家有苦說不出。現在鬧出來,人家最多就是一句合作不成,都是誤會,什麼損失也沒有。不如等到專輯錄製出來……」
方冰能在這個圈子裡混,如果只是心軟良善,那怎麼可能護著方維一路走上天王的位置?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先撩者賤。既然是對方不懷好意要針對他們,他們為什麼要咬碎了牙齒往肚子裡吞?
該反擊的時候就應該毫不留情地反擊回去,免得有的人總是拿獅子當病貓,以為可以隨便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