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 叫什麼好我也不知道
2023-10-03 07:07:27 作者: 珈藍
吳知枝把安全帶扣上,轎車緩緩開上國道。
路上,經過一家汽車穿梭肯德基,蔣南山嫻熟地將車拐進車道里,問她:「午飯吃了嗎?」
這家店是這塊區域的第一家正宗肯德基,從他們家出發大概要二十分鐘的車程,平時是吃不到的,所以路過了就會想買一點。
他們周遭的餐廳,都是什麼『麥肯基』『肯德勞』『麥勞士』『麥當基』各種各樣的山寨版名字,就是沒有真的,不過做得好吃的還是有,就是比起正宗的肯德基,那些山寨版還是稍微遜色一點。
這種山寨版肯德基潮流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掀起的,前兩年貌似一間都沒有,這兩年周遭陸陸續續出現了三四間,當然,這種店是一直在倒閉,但從未放棄,關了就開,開了就關,流水的老闆,鐵打的肯德基山寨版。
「吃過了,吃的炒飯。」
「我還沒吃呢,買點吧,你不是喜歡吃烤翅呢?我給你點一份。」車停在窗口前,蔣南山點了幾樣吃的,從放在旁邊的錢夾里抽出一張一百,錢夾放得有些斜,一抽錢,就把裡面的錢全扯出來了,幾十張一百掉在腳邊,他沒理,把手裡的那張遞給服務員。
「……你錢掉下去了。」吳知枝忍不住提醒。
「不用管。」蔣南山的性格大大咧咧,說詳細點,就是丟三落四,錢丟了他不怎麼管的,要是寶研在,肯定要幫他一張張數好,記個帳,在告訴他,不然怕是錢丟了他都不知道有沒有丟的,而且丟了也不在意。
吳知枝嘴角抽搐,「不用撿起來?」
「等下在撿吧,馬上要吃東西了,撿了錢手不乾淨。」
「……好吧。」吳知枝無話可說。
很快,一大袋吃的就被服務員遞了過來,蔣南山接過,示意讓吳知枝拿著。
吳知枝把袋子抱在懷裡。
「想吃什麼自己拿。」蔣南山啟動轎車,重新上路。
「你要吃什麼?」吳知枝問他。
他瞥過來一眼,又把視線扯迴路面,「薯條吧,要番茄醬。」
吳知枝幫他拆開一包番茄醬,擠在薯條上,然後拿起一根,遞給他。
蔣南山雙手沒離開方向盤,而是把頭扭過來,對準薯條的位置,一口吃了進去。
吳知枝有些尷尬,「番茄醬幫你擠好了,你自己拿著吃吧。」
「我沒手,你餵我吧。」蔣南山語氣平淡。
吳知枝一臉無言,「……」
要是蔣青弈那貨就算了,這蔣南山嘛……
這兩雖然長得一模一樣,可他們性格不一樣啊,青弈那貨看著傻,其實比蔣南山要好相處一點,蔣南山的性格也隨和陽光,可是比較聰明啊,相比之下就很容易生出一種怪異的尷尬來。
「你跟寶研在一塊的時候,也是這樣相處的?」
「對啊。」他望她一眼,滿眸子笑意,「這有什麼不妥嗎?」
「沒有。」她只能這麼說,表情略顯僵硬。
果然,兩兄弟還是有共同之處的,挺遲鈍。
「給我個漢堡。」蔣南山說。
吃烤翅的吳知枝只好把整塊雞翅塞進嘴裡,給他拿,結果他又不接,吳知枝以為是包裝的問題,給他拆開盒,把紙掀開捲住弄好,在拿給他。
他還是不接。
「……」吳知枝等得有些煩了,嘴裡還塞著烤翅呢,說不了話。
到了綠燈的位置,蔣南山才把車停下,接過漢堡開始啃。
吳知枝:「……」
拿下嘴裡的烤翅,嘴都酸了。
「剛才在開車沒辦法吃。」他把漢堡幾口咬掉了,又喝了點可樂,塞幾條薯條,重新上路。
吳知枝沒說話,吃完烤翅,把骨頭扔進紙袋裡,捲成一袋垃圾,放在腳邊,打算到了目的地帶下去扔。
大約半個小時後,車進了繁華的新城區,蔣南山把車開到一幢大廈,說:「到了。」
吳知枝抬頭望了眼頭頂的大廈。
這是她第一次來律師事務所,表情有點茫然,畢竟她還只是個十七歲的少女。
「知知,你來這幹嘛?」蔣南山一邊把剛才掉落的錢撿起來,一邊問。
「找律師。」
她推開車門,蔣南山跟著下來。
兩人一起進了大廈,第一次來,連路都找不到,在裡頭轉了一圈,問保安,「你好,大叔,這裡12樓怎麼上去?」
「在那邊乘坐電梯上去。」保安指了下電梯的位置。
「謝謝。」吳知枝道過謝,拉著蔣南山離開。
兩人上了12樓,拿著名片,找到眾和律師事務所,推門進去。
玻璃門後,是一位相貌親和的前台小姐,「你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你的?」
「你好,我來找這位律師,他在嗎?」吳知枝遞出手裡的手抄名片。
前台小姐看了一眼,微笑,「在的,您在會客廳稍坐一下,我去請他過來。」
前台小姐把他們帶到一間窄窄的會客廳里,倒了兩杯水過來。
蔣南山問她:「這律師的名片你是從哪裡弄來的?」
「我自己在網上找的。」
「……」蔣南山一臉無語,「信得過麼?」
「先問問再說吧。」
姓陳的律師很快進來會客廳里,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帶眼鏡,看著還算正規。
陳律師坐下,看著眼前這兩位怎麼看都是未成年的叛逆少男少女,表情有些懵,「額,兩位貴姓?找我是?」
「我姓吳,找你是想跟你諮詢一下離婚的事情。」吳知枝開口。
陳律師的表情更加驚呆了,上下看了她一眼,又看向蔣南山,「額……兩位已經結婚了?」
吳知枝:「……」
蔣南山:「噗!」
「不是,是我父母的事情。」吳知枝糾正。
陳律師這才像放下心來,雙手交握在桌前,「原來是這樣,那麼,吳小姐,你父母是怎麼了呢?是什麼原因導致要離婚?」
吳知枝看著眼前的水,躊躇片刻,才問:「陳律師,是這樣的,我爸總是打我媽,還好賭,而且他在外面有別的女人,還生了兒子,這種情況下,算是重婚罪嗎?」
陳律師頗有耐心地聽完,點了點頭,「是這樣的,吳小姐,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明知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是構成重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