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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大俠

2023-10-02 15:09:53 作者: 沉歌
    陳慶東很快就找到了吳金海,給他提了找獵手的事。

    吳金海聽到陳慶要找獵手的時候,也很好奇,笑道:「慶東,要說以前的話,咱們這兒還真有個好獵手,就是我們村的王援朝。王援朝以前當過兵,後來退伍回來以後,就經常扛一把獵槍去老林子裡打獵,沒怎麼空過手,還經常能逮到野豬、狍子等大物件,至於野雞、野兔、野鳥之類的小東西,更是不在話下。」

    「這個王康美不僅槍法一流,他更絕的是挖坑、下套子的能力,那簡直是一絕啊!像那些野豬啊、狍子啊之類的大物件,大多數都是他下套子拿下的。他煎的野豬肉片,同樣也是一絕!當年我們兩個經常一塊喝酒呢,現在我想起來他的手藝,還留口水。」

    陳慶東沒想到雙山鎮還有這樣的強人,心裡十分高興!聽吳金海的意思,那個王援朝跟吳金海應該是同齡人,現在應該是五十歲上下的年紀,也不算大,關鍵是他的經驗豐富,如果他願意出馬當這個嚮導,另外再給他搭配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肯定就是綽綽有餘了。

    「金海叔,這個援朝大叔現在在哪呢?」

    「援朝就住村東頭的河邊上。唉,說起來,援朝這個人也挺可憐,他年輕的時候娶過一個老婆,在他當兵的時候,他老婆得了感冒,卻沒有去治療,而是硬撐著,還在大熱天的去地里打農藥,結果導致了中暑,昏倒在了棉花地里,農藥撒了一身,中暑加中毒。那時候的棉花都已經長得高的很了,他家的地塊又大,援朝他媳婦暈倒在了地中間,被棉花擋住了,過了一天,還有人發現了她,結果她那時候已經死透了。」

    說到這兒,吳金海不禁十分惋惜的搖了搖頭,又接著說道:「援朝在部隊裡接到這個信之後,就立刻趕回來家,把他媳婦給埋了,那以後不久,他就退伍回來了。援朝這個人性格很孤僻,也不喜歡跟人打交道,平時就種種地,沒事的時候就去打打獵。我跟援朝是小學同學,還算是能聊得上來,所以他每次打到了什麼好東西,還會喊我喝喝酒,跟別人,他是一概不相往來。」

    「援朝的媳婦死了以後,他後來也一直沒有再續弦,一輩子就這麼孤苦伶仃的過來了。後來還因為意氣用事,犯了點事,蹲了幾年監獄。後來放出來以後,差不多十六七年前吧,他在縣城汽車站撿了一個孩子,是個棄嬰,是個男孩,據說大家發現那個男孩的時候,那個男孩看起來病怏怏的,快要不行了,也沒人敢抱。援朝看見之後,就把他給抱走啦,給帶他去縣醫院住院看病,花了不少錢,但是後來也確實看好了。現在他撿來的那個小子也長成大小伙子了,還長得人高馬大的,十分精神!有了這個撿來的孩子,援朝也算是有了個養老送終的人。」

    聽完吳金海對王援朝的描述,陳慶東對這個頗有些傳奇色彩的王援朝十分的敬仰,這不但是一個打獵的高手,還是一個在人格上也挺讓人欽佩的老人啊!

    「金海叔,咱們現在就去援朝叔家一趟怎麼樣?」陳慶東提議道。

    「行啊!咱們現在就去!」吳金海爽快的說道,「說起來,我也有一陣子沒見過援朝了,還挺想他的!你等著,我去屋裡提兩瓶好酒給他帶著,援朝平時沒什麼愛好,就是愛抽菸,愛喝酒!」

    陳慶東勸阻道:「金海叔,你別去提了,我去路上的代銷點買點菸酒。你這次是去幫我辦事,怎麼還能從你家提酒?」

    吳金海瞪了一眼陳慶東,嗔道:「你小子,跟我還客氣什麼!要是再這麼跟我客氣,我可不帶你去找援朝了,你自己去找他。不過,我覺得要是沒有我領著,以援朝那古怪的脾氣,他願不願意跟你聊還不一定!」

    陳慶東笑道:「金海叔,你可別生氣,那從你家拿酒成了吧?」

    「這還差不多!」吳金海笑道,然後又解釋一般的說道,「慶東,雖然你是副鎮長,我是村支書,在級別上來說,我是你的下屬,不過,我可是把你當成我的子侄來看待的。到了我這兒,你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樣,一客氣,那可就見外了!」

    陳慶東笑道:「金海叔,剛才是我不對,其實我也不是跟你客氣,在我心裡,我也是把你當成我親叔來看待的!」

    吳金海高興的說道:「呵呵,慶東,你等一下,我馬上就過來!」

    吳金海去了屋裡之後,很快就拎著兩瓶劍南春和一條芙蓉王走了出來,說道:「援朝當時是在四川當的兵,他最喜歡喝的酒就是劍南春。」

    劍南春和芙蓉王在雙山鎮的老百姓來說,都是頂級的好東西了,一般情況下,只有家裡來了貴客,或許才會捨得喝一瓶劍南春。而吳金海為了陳慶東的事去看望王援朝,一下子就提出來兩瓶劍南春,還有一整條芙蓉王,除了吳金海的家裡確實殷實之外,這也說明吳金海確實個很重感情的人。

    陳慶東對吳金海伸出了一根大拇指,讚嘆道:「金海叔,看的出來,你跟援朝叔絕對是好兄弟,好哥們!」

    「那是肯定的!」吳金海呵呵笑道,「慶東,咱們走吧,帶你去見一見我那個老夥計!」

    在去王援朝家的路上,吳金海又忍不住給陳慶東講了一些王援朝的生平事跡,其中關於王援朝坐牢的事情讓陳慶東印象深刻。

    據吳金海所說,大約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的時候,當時在縣城裡出了一件事,當時有一個姓錢的年輕人,是個酒暈子,喝了酒就喜歡打老婆,每喝酒必打!那個時候,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還很低,而且那個姓錢的小子的爹還是縣裡什麼單位的幹部,他老婆的爸媽卻是平頭老百姓,所以他老婆挨了打一般都是忍著,根本就不敢反抗,也不敢跟娘家人訴苦。公安局的人更是不管這種家庭瑣事,就算是報了警沒用。

    由於沒有人管,那個姓錢的小子也越來越變本加厲,後來又一次竟然喝醉了酒之後,不知道犯了什麼羊角風,竟然把一盆熱水潑在了他老婆頭上,差不多給他老婆毀了容!

    他老婆的家人知道這件事之後報了警,這個姓錢的小子已經是涉嫌犯罪,不再是家務事範疇,所以經常把他給抓走了。

    不過,不知道這小子走了什麼門路,最後竟然沒有判刑,只是在看守所關了幾個月,就給放了出來,給那個女的離了婚,好像只賠了幾百塊錢,就算了事了。

    就在那個姓錢的小子放出來之後不到一個星期,那個被毀了容的女孩子就喝農藥自殺了!

    那個女孩子的爸媽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整天去縣政府上訪,要求重新審判那個姓錢的小子,但是法院最終也沒有在重新審理那個姓錢的小子。

    這件事當時在柳林縣鬧得很大,經過人們的口口相傳,很多人都知道了這件事。

    那個時候正好是個夏天,由於家裡沒電,所以大家都喜歡在晚上出來聚在一起乘涼,閒著無事,便都議論這件事情。

    王援朝便也知道了這件事情。

    其實,王援朝跟那個自殺的女孩子以前根本就不認識,可以說是非親非故。但是他聽說了這件事以後,就一個人懷裡揣著一把刀子跑到了縣城,打聽清楚那個姓錢的小子住在那裡之後,就埋伏在了他家門口。

    據說,王援朝一直在那個姓錢的小子家門口埋伏了兩天連夜,才終於找到了一個最好的下手機會!

    在一個月黑風高、天氣沉悶的夏夜裡,姓錢的小子又喝醉了酒,一個人醉醺醺的回家。

    在走到家門口的時候,在旁邊一個沒有人注意的角落裡已經埋伏了兩天兩夜的王援朝像是個豹子一樣站了出來,在確認了姓錢的小子的身份之後,毫不猶豫的在姓錢的小子肚子上捅了兩刀,又在他臉上劃了一刀。

    然後,王援朝就頭也不回的直奔公安局,自首了。

    當時也不知道是王援朝捅人的時候,把火候拿捏的足夠好,還是因為那個姓錢的小子命大,那小子沒有傷到要害,保住了一條命,但是臉上一道將近二十厘米長的刀疤卻徹徹底底毀了他的容!

    王援朝也以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逮捕,移交檢察院!

    這件事出來以後,立刻引起了滿城的轟動!

    那個自殺的女孩子的爸媽帶著家族的人去縣政府請願,要求從輕處罰王援朝。而由於之前姓錢的小子喝醉酒把妻子毀容,並且導致妻子自殺事件已經鬧得滿城風雨,所以這件事出來以後,民間輿論也一致要求從輕處理王援朝。

    這件事越鬧越大,後來省報也進行了專門的報導。

    由于姓錢的小子沒有死,又考慮到王援朝特殊的殺人動機,聽說還有大人物打了招呼,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柳林縣法院最終判了王援朝三年有期徒刑。

    王援朝從監獄裡出來以後,才收養了那個棄嬰,從此再不惹事,安安靜靜在吳莊過起了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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