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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7:36:27 作者: 莫里
    蕭以恆想,他可是比誰都清楚厲橙的咕咕本領,為了厲橙許諾的愛心早餐,他整整餓了三個上午。不過哥嫂之間吵架的事情,還是不要讓小朋友操心了。

    「放心吧。」蕭以恆許諾,「我會來學校接他,我們兩個一起去。有我督促,他不敢遲到的。」

    在他身旁,厲橙光明正大的偷聽了整場談話,他呲著小虎牙對著蕭以恆晃了晃拳頭,可惜目光閃爍,怪沒底氣的。

    這通電話拉拉雜雜講了很久,柚柚和這個新鮮出爐的「嫂子」關係很好,什麼都要同他講。雖然都是「誰借了我橡皮、我和誰跳皮筋」這種小事,但依舊聽得厲橙酸溜溜的。

    也不知是在吃誰的醋。

    等到這個電話打完,時間也不早了。厲橙今天下午還要訓練,沒辦法給蕭以恆繼續當模特。

    蕭以恆收拾好畫筆和速寫本,把美術教室回歸原樣,和他一同走出教室。

    厲橙好奇地看著他手裡的速寫本:那本子是硬殼的,大概和課本差不多厚度,從側面看,本子的前半部分已經泛黃毛躁,看樣子已經畫了不少東西了。

    厲橙問:「你這本子能給我看看嗎?」他想看看蕭以恆筆下的自己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蕭以恆反問:「你確定要看?」他顛顛手裡的本,低聲道,「這裡頭畫的,可都是你不允許我想的那些事情……」

    「臥、槽。」厲橙立刻彈得遠遠的,「拿走拿走,我可不看!」

    「真不看?」蕭以恆故意做出一副可惜的樣子,把他遞到厲橙面前,「其實我還挺想讓你看看的。」

    厲橙有那麼一咪咪動搖——他可是個閱片無數的老司機,而蕭以恆是乖學生,說不定那個本子裡什麼都沒有,說不定蕭以恆是在故意嚇他呢?

    最終,作死的想法占據了上風,他伸手想要接過那個本子,可就在他的手指即將觸碰到本子的時候,蕭以恆卻手腕一轉,故意把本子收了回來。

    「算了。」蕭以恆說,「既然厲哥不想看,那就別看了。」一邊說著,他一邊拉開書包,把本子放進去。

    厲橙急得抓耳撓腮:「誰說我不想看啊!」

    蕭以恆:「所以厲哥很想看?」

    「……」厲橙癟著嘴又不好意思承認。他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蕭以恆把書包拉好,那隻硬皮本就在消失在了他的視線里。

    蕭以恆這傢伙,真是把他的心思拿捏的准準的,估計未來幾天,厲橙每天晚上都要做和那個本子有關的夢了。

    ……

    周日下午五點,蕭以恆準時抵達厲橙宿舍樓下,準備接上他一起去柚柚家。

    厲橙在宿舍磨蹭了好一會兒,蕭以恆怕他忘了,給他打電話催他下樓。

    厲橙在電話里說「下來了下來了」,但是足足又耽擱了十分鐘,才出現在蕭以恆面前。

    今天的厲橙和平日裡的完全不一樣:他一頭亂糟糟的金髮被梳得整整齊齊,從中間對半分開,活像是九十年代的韓流男明星,每一根頭髮都被髮油塗抹得油光水亮,若是蒼蠅落在上面都要摔劈叉。

    再看他的衣服,純色的黑T恤配上板正的牛仔褲和白球鞋,就連鞋帶都刷的乾乾淨淨,一塵不染。

    厲橙張開手臂在蕭以恆面前轉了一圈,問他:「我穿這身可以嗎?」

    他就算上台領獎都沒這麼打扮過。

    蕭以恆點頭:「可以,很帥。」

    他終於明白,原來剛剛厲橙在屋裡磨蹭這麼久,是在換衣服。厲橙雖然和柚柚的養父母認識很久了,但這是第一次登門拜訪,當然想要正式一些。

    等到厲橙走近了,蕭以恆忽然覺得有些不對勁:「你的T恤是不是穿反了?為什麼接線在外面?」

    厲橙噎了一下,胡亂說:「這是一種設計風格。」

    蕭以恆意識到了什麼,伸手拉開厲橙的T恤,往裡看去——嚯,只見衣服「里側」印著一排金燦燦的字!

    蕭以恆無奈:「你是找不到純色T恤,所以把衣服翻過來穿了嗎?」

    厲橙裝傻。

    蕭以恆:「其實你不用這樣,你又不是第一次和柚柚的養父母打交道,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你清楚,你是什麼樣的人他們也清楚。你繼續做平常的自己就好了。」

    厲橙就是厲橙,他性格囂張、行事張揚……若是畏首畏尾,那就不是厲橙了。

    厲橙想了想也是,他訥訥地把衣服脫下來重新翻回來穿,這一次,他胸口那三個金燦燦的大字清晰地映入蕭以恆眼帘——「叫大哥!」

    後面還有個嘆號。

    蕭以恆:「……」

    蕭以恆:「要不然,你還是把衣服翻過來穿吧。」

    厲橙:「???」

    ……

    雖然換衣服耽誤了一段時間,但還好一路暢通,他們打上車,很快就抵達了柚柚家所在的小區門口。

    說是「小區」,其實不過是那種老式的筒子樓,一棟棟矮樓簇擁在一起,給這座日新月異的城市烙下了時代的印記。

    厲橙很緊張,他一緊張就容易話多。一路上,他碎碎念著福利院的日子、柚柚被領養前後發生的事情,蕭以恆安靜聽著,沒有打斷。

    厲橙說:「像我和柚柚這種情況,其實是福利院裡最難被領養出去的。一般來說,來領養的夫妻都只想要一個孩子,如果兩個孩子一起養,開銷太大。而且大家都傾向於領養年紀小的孩子,可是我爸媽出事的時候,我都上四年級了,都記事兒了,用他們的話說,像我這樣的孩子即使領回家去,也『養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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