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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6:43:52 作者: 風露沁酒
「……」陸盞不說話。
「你亂跑也就算了,看在你精神有問題的份上我也懶得和你計較了,可你他媽倒是真能耐了,才離開我幾分鐘啊?就勾搭上新的男人了?」
陸盞不可置信地轉頭看了秦灼一眼,他眼中晃動的水光就像冰刀一樣要往秦灼心口扎,他在秦灼臉上找不到愧疚,只看到了理直氣壯,他難掩失望地道:「請你不要把人想得那麼齷齪。他只是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
「是啊。」陸盞重新看向車窗外的雪景,輕飄飄地道:「你不也只是我的朋友嗎?」
「…陸盞,你這是在和我發脾氣嗎?」
陸盞道:「我哪敢呀,畢竟我只是你的普通朋友,你要是厭煩了,大可以把我踹了。」
「……」
秦灼把藥扔在了座椅上,一隻手抓著陸盞的肩膀,一隻手掰過陸盞的下巴,逼迫陸盞用正臉看向自己:「你明明知道我的職業特殊,今天當著那麼多人的面,我要是不撇乾淨關係,明天娛樂頭條就是我的醜聞!」
「醜聞?」陸盞的心口仿佛被這句話刺了一個血洞:「你我之間的關係,對你而言是醜聞?」
秦灼道:「…我的粉絲接受不了的事情,就是醜聞。」
陸盞要被他的荒謬邏輯氣笑了:「秦灼,我沒記錯的話,當初是你來招惹我的吧?」
「要我幫你回憶一下過去嗎?」
「……」
秦灼在陸盞眼中又看到了他對自己的鄙夷,一如當年。
他的自尊被這道目光刺傷:「陸盞,我真討厭清醒的你!」
說著,手上就毫無輕重地打了陸盞一巴掌,啪的一聲,連司機都嚇了一跳,陸盞被打歪了半邊身體,額頭上未愈的傷口撞上車玻璃,疼痛跟隨著不堪的記憶撲面而來…
作者有話說:
趁盞兒難得清醒,會用他的視角(五章左右)簡單交代一下秦灼是怎麼得到陸盞的,這之後顧總的戲份就會多起來啦~求收藏求海星求評論~
第6章
五年前,X大校園論壇。
【新聞】?陸衛國的案子判了!!!死緩兩年!!
你哩建築系之光他爸爸被判了死刑,貪污加工程失誤,數罪併罰,死緩兩年。
上新聞了!【判決書截圖】【電視新聞截圖】
№0 ☆☆☆??於?2015-6-6 16:34 留言?☆☆☆
畢竟是五條人命,我不覺得判重了,我現在比較好奇陸家陪了家屬和甲方多少錢嘻嘻~
№1 ☆☆☆??遊客?於?2015-6-6 16:35 留言?☆☆☆
陸衛國那個公司早被查封了,我前天路過陸家別墅,門上已經貼了封條,估計已經破產了吧。
還好陸盞是住校的,不然現在就是無家可歸的下場。
№2 ☆☆☆??遊客?於?2015-6-6 16:36 留言?☆☆☆
樓上說話太難聽,什麼下場不下場的?是他爸犯罪,陸學長是無辜的!
№3 ☆☆☆??遊客?於?2015-6-6 16:42 留言?☆☆☆
陸盞哪裡無辜?!從大四開始,他爸爸就帶著他跟項目了,要不然他哪來那麼好看的實習成績?陸盞實習的那幾個大項目,署名都是署在他爸爸後面的,這跟富二代進家族企業實習有什麼區別?
№4 ☆☆☆??= =?於?2015-6-6 16:46 留言?☆☆☆
說得對,陸衛國那麼多工程項目陸盞都有在跟,說不準他自己也知道內幕,手上也沾了那五個人的血!
№5 ☆☆☆??遊客?於?2015-6-6 16:51 留言?☆☆☆
血口噴人,BBW這個項目陸盞壓根就沒碰!
№6 ☆☆☆??遊客?於?2015-6-6 16:54 留言?☆☆☆
他父親替他開罪也不是沒可能,建議警方好好查查,不然以後進了社會重蹈他父親的老路,那不是給我們X大建築系丟人嗎?!
№7 ☆☆☆??遊客?於?2015-6-6 16:55 留言?☆☆☆
那群看臉的女生還把人家奉成系草捧著呢!這種潛在的敗類也配做我們X大建築系的門面?媽的老子的名聲可不能被他給拖累了!能不能請求學校開除此人?!
№8 ☆☆☆??遊客?於?2015-6-6 16:57 留言?☆☆☆
論壇人均檢察官?有本事自己去查!什麼年代了,還搞連坐制呢?大清亡了!
№9 ☆☆☆??遊客?於?2015-6-6 17:12 留言?☆☆☆
Y1s1這件事鬧得這麼大,陸盞是陸衛國的獨生子,他以前因為他爸爸被捧得多高,這回就摔得有多慘。
№10 ☆☆☆??遊客?於?2015-6-6 17:20 留言?☆☆☆
我欣賞的是他的才華和臉,跟他爸爸可沒有關係,恕我直言,人家還沒畢業畢設就能賣一百萬,貴系的某些*絲這輩子恐怕也畫不出值一百萬的圖紙。
№11 ☆☆☆??遊客?於?2015-6-6 17:27 留言?☆☆☆
又不是在追星,樓上的姐妹清醒一點。
順便~安利一下我們表演系的秦哥哥!
校草101各位看了嗎?!走過路過給小火勺投個票呀!!
№12 ☆☆☆??遊客?於?2015-6-6 17:29 留言?☆☆☆
腦殘粉要拉票自己再開一樓謝謝
№13☆☆☆ 遊客 於 2015-6-6 17:27 留言 ☆☆☆
樓里的女生這麼真情實感的做什麼?陸盞是彎的,你們再怎麼舔他也不會看你們一眼!
№14 ☆☆☆??遊客?於?2015-6-6 17:36 留言?☆☆☆
賣一百萬那個,陸家要賠的可是千萬起步的,一百萬還不夠賠甲方精神損失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