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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2:25:54 作者: 肖沙冰
    唉,如果剛才知道可能是最後一次和他對飲,我就不拒絕回答他的問題了。

    還有那個白玉扣,我還沒向他解釋……其實也沒什麼好解釋的。我為什麼會把它收起來,就是他想的原因。就是大家想的原因。

    我的一生在比賽中度過。用勝負說話的人,總為強者著迷。我愛他步步為營,力挽狂瀾,愛他寸土不讓,唯我獨尊,雖然怨他前一刻談笑,後一刻便殺人,也怨他笑意總浮現一秒又急忙斂起。

    那夜我睡在他身旁,聽他呢喃呼喚母親,忽而錯覺,好像我穿越時空,只為同他一碰:他的母親保護不了他,我的母親也保護不了我,我們都是藹藹人世上的:咬釘嚼鐵客,瀝血剖肝人。

    我常悵然想,為什麼沒有穿去他十幾歲時?和我一樣,他忍辱負重那幾年,偏偏沒人陪。

    思及此,我忽然又回過神來,黯然自言自語:「你倒是想陪,別人要嗎?」

    我把人家當暗戀對象,人家卻把我當兒媳。

    他現在就三番兩次問我是否侍寢,搞不好過兩年還要我催我給他生個孫子。

    想到此處,我心一揪,恨不得翻身朝下,立刻告別這個殘酷的世界。

    我忍著睡意,又不知漂了多久,天色漸漸亮了起來,兩岸也有了模糊的影子。但是,我的體力已經耗得差不多了,能不能游過去還是兩說。

    我正在迷迷糊糊地思量著,眼前忽然一亮:遠處江面上有幾個小黑點,想必是漁船。

    看見漁船,我動力倍增,抱著浮木拼命往前游,遊了一刻鐘,到了不遠處,扯著嗓子呼救。

    我的殺豬叫驚動了一艘船,令它朝我駛來。

    等到爬到船上的時候,我已經幾乎虛脫了。

    我運氣好,碰上了一家善良的漁民,他們好心地收留了我,給我在船艙內兩個熟睡的小孩身旁騰出了塊暖烘烘的地方。我換下濕衣裳,一頭栽倒,馬上睡得不省人事。

    第29章 臨淮艷事

    我這一覺睡得很沉。醒來的時候,漁夫已經避嫌去別的船上了,只有女人和兩個孩子留了下來。

    兩個小娃娃托著腮,水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我,一看見我睜開眼,就爭先恐後尖叫起來:「娘娘娘娘娘!」

    我很想爬起來捏他們圓嘟嘟的小臉,無奈渾身發痛,一時無力起身——在激流里的時候,我被碰得滿身是傷。

    我掀開被子看了看,頓時很不好意思。漁女借了我她的衣裳穿,結果我把這白衣染得到處是血,被褥也弄髒了。

    此時,漁女聽見孩子的叫聲,掀開帘子走了進來,有些靦腆地笑道:「小姐,你醒了?」

    小姐?我一愣,看見這家人灰撲撲的衣裳,又反應過來:我的衣著華麗,首飾皆是名貴珠寶,身上還揣了一個裝滿了用來打賞下人的金葉子的荷包,一看就是有錢人。

    我撐著坐起來,訕訕地笑:「這位姐姐,真是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

    「無妨,」她搖頭,「是小姐命大,」說著,她轉身將我的衣裳捧出來,「我已經幫你烤乾了。」

    我的荷包沒有被沖走,也被她小心烘乾,放在乾衣裳之上。

    我將手臂從被中伸出要接,便聽那廂驚叫:「怎麼流了這麼多血?」

    「我在水裡受傷了,」我尷尬道,「看我弄得到處都是……」

    「不礙事,」漁女連連擺手,「哎呀,快讓我給你包紮。」

    她手腳麻利,立馬拿來了些乾淨的水和布條,幫我清理了傷處,妥善地包紮好。這中間,我們有一句沒一句的閒聊。

    這家人是附近小鎮的漁民,今早照常出來捕魚,剛到就聽見我在鬼嚎,趕緊將我拉了上來。上船之後,我呼呼大睡,男人便避到別的船上了,女人自己捕魚,順便等等看有沒有人要來接我。

    並沒有人來接我。薛殊大概已經當我死了。

    他不來找我,只好我去找他。不管怎麼說,他們要在臨淮靠岸,只要我去那裡,應該……能碰到吧?

    當夜,我被漁人一家帶回鎮上,好生招待。得知我要去臨淮,他們忙前忙後,幫我雇好了馬車,還專門去藥鋪買了金創藥給我。

    第二天一早,我要離開了,想把荷包里的金葉子分一半給他們,兩人怎麼也不要。我趁他們不注意,將手腕上沒被碰碎的那個寶石手釧兼兩隻耳環都塞給了小孩。

    因為傷口的原因,去臨淮的旅程並不舒適,幸好司機比較能說,我和他侃了一路,暫時忘記了□□的痛苦。

    日暮時分,我們到了目的地。

    這個南方城市臨水而建,溫潤宜人,極為清秀。

    京城平坦開闊,能跑五乘馬車的大道比比皆是。京人好高樓,臨街建築皆氣勢磅礴地拔地而起,招牌偏素淨清雅,很是大氣。臨淮多的是青石小道,道旁還有迷離的煙柳,這裡的人鍾情小閣,愛纏綿華美,路兩旁許多精緻的小鋪子,招牌花花綠綠,酒樓上還掛彩色紗簾,隨風招展,漂亮,又帶著一點點的俗氣。

    我們一路走走停停地到了條繁華的街,在城裡最好的客棧開了間最便宜的房。

    王富貴總裁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到,按他的排場,一定是住最高檔的酒店了。今夜去渡口已經太晚,先在這等著總沒錯。

    這客棧價格不菲,我付完馬車錢的金葉子只夠住兩禮拜的。我打定主意,如果真的倒霉,七天之內還碰不上他的話,那我就當了我的項鍊,再用剩下的錢滾回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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