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頁
2023-10-01 21:54:23 作者: 痒痒鼠
「四哥——四哥——」弘晝拉著四哥的衣袖,跟小時候一樣耍賴。
四哥瞧著六弟眼巴巴的小樣兒,眼神兒那個叫無奈。
「四哥——」弘晝發現四哥沒生氣,立馬嬉皮笑臉地討饒;弘晙從鼻子裡冷哼一聲,這個事兒算是過去。
兄弟兩個沿著外院的湖泊堤壩散步,弘晙對他六弟的行為還是不認同:「有話不和四哥說,和三哥瞎搗鼓,現在外面傳的沸沸揚揚、繪聲繪色,好聽不?」
弘晝腦袋耷拉。
「不好聽。」
現在外面都說他們開發了新愛好,真以為他們是為了「捨不得家裡的女兒、侄女兒出嫁」,或者是手頭短了不敢收受賄賂被逼無奈出此下策,弘晝也是懵。
「四哥,弘晝錯了。」弘晝吸吸鼻子,一副要哭出來的樣子,「四哥,弘晝也沒想到三哥鬧這麼大,也沒想到……」
沒想到京城的人都這麼配合。現在事情鬧得太大,適得其反。主要目的沒達到,那什麼「明面上的目的」反而達到了,滿蒙的姑奶奶們氣焰更為囂張,這叫什麼事兒。弘晝欲哭無淚,弘時也是「欲哭無淚」。
弘晙「面無表情」,心裡暗樂。
「阿瑪要撤『南書房』做『辦理軍機處』,六弟有何看法?」
弘晝的小心肝兒一跳,小心翼翼地回答:「按照阿瑪的想法,軍機大臣每日早七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承受諭旨,回堂擬寫。明發上諭指交內閣發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
「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根據事情緩急,或直接電話,或者火車小車車,或馬上飛遞……該日行300里,800里,一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註明……這一套制度下來,減少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辦事速度。」
弘晙聽出來六弟的話中之意,「皮笑肉不笑」:「阿瑪作為皇帝直接掌握天下大權,前朝時期留下的丞相制度殘影徹底去除,皇帝直接接觸瑣碎的政務,接觸民間……」
弘晝討好地笑,腦袋一點一點跟小雞啄米一樣。
弘晙「冷笑」:「四哥今兒第一次發現,四哥——還有很多哥哥弟弟,都很聰明,都很能幹。」
言外之意,想做清閒王爺,沒門兒。弘晝後背冒冷汗,聲音打顫。
「四哥但有吩咐,赴湯蹈火,在所不辭。」說得「慷慨激昂」,眼淚卻是冒出來。
弘晙表示滿意。
「朝廷和阿瑪提議的《婚姻法》,六弟怎麼看?」
弘晝:「……」雙腿打顫,要站不住了。
「入關以後,清承明制,規定男十六歲,女十四歲為法定結婚年齡。此處不再合適,當改為男十六歲,女十六歲。」
「同樣沿襲前代的七出、三不去、義絕條件,『所娶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很好。『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其中『無子』一條不符合。太醫院已經證明無子並不是女子一方的責任……」
弘晝眼睛緊閉,「視死如歸」地高聲大吼。弘晙表示非常滿意。
「女子不滿十五歲,自身骨骼還沒長成,如何生育?而且現在很多小姑娘都是十五六歲初學結業——此其一。」
「其二,之前人都認為『父精母血』生小娃娃,現在已經證明是『父精母卵』生小娃娃。不同的是女子還多了十月懷胎,到底是誰的原因不能生小娃娃需要大夫鑑定……」
弘晝猶豫之下,苦哈哈地點頭。
其實不論漢家女子深受「三從四德」的壓制,滿蒙姑奶奶們的囂張氣焰等等,他們也覺得女子十四歲合法嫁人的規定,太落後了。皇家女子一般都是十八甚至二十以上才出嫁。
至於有男子因為無子休妻,同為男人的他們也瞧不起。
「四哥——弟弟也知道這些事兒……可有些事情,我們規定了,民間不一定照辦。《大清律》明文規定童養媳不合法,廢除賤籍後『良賤不得為婚』也廢除等等,可民間相沿成俗,官府辦案的時候也不得不作出通融。」
弘晙眼一瞪。
「就因為這個,我們就不辦了?」
弘晝:「……」
「辦!辦!還有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都應該循序漸進地一一改正過來。單獨頒布一本《婚姻法》很有必要!」
弘晙點頭,眼睛微微一眯。
弘晝心裡淚流成河。
「弟弟明兒就和阿瑪請命!」
第232章 弘晝的心思番外二
弘晝心裡苦, 弘晝不光要頂著他給四哥的保證扎紮實實地辦差, 還要承受他阿瑪, 他的兄弟們、堂兄弟們、四九城所有老少爺們的「期待」。
那當然是眼淚朝肚子裡流也要辦到「最好」。
親自去走訪很多很多,不同階層的女子,跟著順天府尹、刑部大人進進出出地辦案兩個月,和自家額涅、福晉深切地談論過……後, 他終於明白該拿出一個怎麼樣的「交代」,也明白了四哥所要的《婚姻法》是什麼模樣。
《婚姻法》和其他律法一樣, 是保護大清國每一個子民婚姻中的權益, 也是懲罰大清國每一個子民沒有做到應盡義務。它並沒有偏向男女哪一方,也沒有脫離民間固有風俗的意圖,它只是……要跟上時代前進的腳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