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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30:12 作者: 瘋丟子
他冷眼看著那人腳步疲憊的通過安檢,埋頭走進電梯,消失在去往站台的方向。
「呵。」他哼笑一聲,轉身,若無其事的走出了地鐵站。
他是想尊重一下同事們的,但如果同事不尊重他,那他也不用太隱忍了。
第75章 又一次霸凌
齊靜堂本以為自己能夠安全上壘,安穩的回到工作中。但是在看到那個偶遇的同事後,他就不這麼想了,果然,第二天,曾經在大堂的經歷捲土重來。
看著他竊竊私語的同時,迎面而來時躲閃的眼神,在他靠近時突然停頓的笑語,食堂里真空一般的座位……
他不是很明白僅僅是這麼一個偶遇,怎麼會一夜之間就讓人們對自己的態度變化那麼大。一般來說消息的傳播都會需要一點時間,畢竟那麼多同事又不是都住在一起。
或者說那麼一個工作在酒店底層的人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仿佛手握酒店的廣播喇叭,隨便說什麼別人都能聽到,並且還全盤接受。
雖然他早就意識到針對自己的不是一個人,畢竟當初自己受到的冷暴力就不像是一個人能夠帶動的,可是究竟還有誰,他一時之間有些看不明白。
他不得不承認,來了快兩個月了,他確實因為之前那場莫名其妙的霸凌,沒有交到任何一個能給自己提供消息的朋友。某方面講,他們成功了。
多有意思啊,他能給警察當線人搗毀一個惡勢力。卻沒法在這麼一個酒店發展一個線人,為的只是讓自己能在職場好過點。
不過算了,他早就習慣了,再差,也不會差過監獄裡。
再說,他還有盛琳。
「琳,我又被霸凌了。」
晚上齊靜堂回來,第一件事就是站在門口,嘴巴撅得能碰到鼻尖,委屈得像個二百斤的傻子。
盛琳握著筆,聞言抬頭想了想,又低頭,哦了一聲:「是前天早上那個人?」
「對啊!」齊靜堂走進來,從後面抱住盛琳,現在盛琳的椅子後面已經固定放了一張板凳,專門讓他當樹袋熊,「我好難過啊!」
「看不出你難過。」盛琳繼續埋頭畫畫。
「唔!」他把臉埋在盛琳背上,拱,「但我真的難受嘛!」
「你想藉口不做飯?」
「不是不是。」
「那去做個飯就好了。」
「……」齊靜堂不甘心,又往前湊,「我聽你話自我消化了有沒有獎勵啊?」
盛琳面無表情:「你不用那麼費盡心機的,想做什麼自己來,到時候我心情好的話是不會打你的。」
「耶!」齊靜堂權當盛琳已經答應了他的暗示,喜出望外的親了一下她的頭,又嘿嘿一笑,「西柚味!」
「嗯,你買的。」
「我還訂了咖啡味的護髮皂,一會兒就到了,你要試試嗎?」
這個盛琳倒真的感興趣了,回過頭問:「咖啡味的?」
「對啊,介紹還說是阿拉比卡什麼的,我猜你會喜歡,就買了。」
「嗯,」盛琳讚賞的看了他一眼,伸手摸摸他的頭,輕笑,「快去做飯。」還挑了挑眉。
齊靜堂秒懂,跳起來就往外跑。
盛琳笑容保持到他離開,轉頭點開剛才放在手邊的手機,界面上是一個新聞大標題【麗城法院對「蓮華」案作出一審判決,盧某強姦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盧某不服判決,已委託律師上訴!】
這是WB熱搜中被轉發最多的一個標題,下面評論已經過萬,絕大多數人都在喜大普奔冷嘲熱諷,當然也有少數人開始提出質疑,畢竟這已經是強姦罪中比較低的年限,【四年而已】,說不定就是因為死活不認,才從最低的三年改為四年,如果真的做了為什麼不能乖乖的認了,還要上訴?【會不會真的是冤案】?
反駁的網友當然是能找到更多道理的,立刻就有人表示【現在社死遠比坐牢恐怖,這人是到了這個時候開始要臉了,做的時候怎麼就不記得自己是個人了?】
下面馬上有人跟上:【難道現在不聽上訴就能顯得無辜了?】
【這人不會以為就算翻案了還能洗白吧,想想他之前跟他那些狐朋狗友的對話!】
【……】
所以不管「眼哥」盧振認不認罪,坐不坐牢,洗不洗白……他都已經社死了。
盛琳並不擔心他會翻案,不是說他翻不了,而是她此時莫名的覺得自己知道了蓮華的想法。
如果眼哥真的進去了,那蓮華大獲全勝,這是最好結果。
如果眼哥真的翻案了,那她就是誹謗罪,根據刑法,撐死了也就三年。可她的「復仇」事跡,卻會被當成經典反殺案例成為網上的又一個傳說。而就如網友所說,眼哥已經在這一戰中徹底暴露了他下流的品質,即便翻案了,也翻不了身。
再說了,蓮華本身就是背水一戰,她沒有別的路可走,被不被發現,都是命。
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
如果是盛琳自己,估計也會這麼做。想到這,她朝廚房的方向望了望,暗笑一聲。
齊靜堂正哼著歌打蛋清,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打了個冷戰。
三天後,周五,齊靜堂正在伏案工作,梁經理忽然過來找他,神色看起來不那麼好:「小齊,你過來一下。」
齊靜堂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機屏幕,嘴角細微的笑了一下,平靜的拿了筆記本跟到了小會議室,剛坐下,梁經理就開門見山了:「小齊,你上周五後來沒回來打卡,是去哪了?」